过火面积167.9亩,广东普宁又一人祭祖引发山火被刑拘

转自微信公号“普宁警讯”

4月4日,广东普宁市公安局微信公号“普宁警讯”再发通报,4月3日,又一名因上山祭祖点燃香烛而引发山火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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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1时30分许,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池尾街道新丰村一山林发生山火。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协同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扑火工作,并组织调查山火火源。

经调查,发现系黄某銮(女,66岁,流沙北街道人)所为。4月3日21时许,黄某銮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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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銮交代于4月3日9时50分许,在明知《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的情况下,在池尾街道新丰村一山林半山腰处祭拜先祖时,仍用打火机点燃香烛进行祭拜,引发山火蔓延。

经勘查,过火面积共167.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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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銮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而就在前几天,4月1日17时许,普宁市高埔镇梅星村荷树角村一山地发生山火,过火面积151.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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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普宁市公安局通过其微信公号“普宁警讯”发布通报。经查,该山火系郑某康(男,22岁)及其母杨某妹(女,54岁,均是高埔镇人)等家人因祭祖焚烧蜡烛、“纸钱”等物品失火导致。

目前,郑某康、杨某妹二人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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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普宁警讯”警情通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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