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事件”中司机、顾客都算是受害者,抛开偶然因素,平台是不是该反思反思
【本文来自《警方还原“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经过,涉事司机被批捕》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严道
我曾经跑一阵子滴滴,现在不跑了。当时考虑老爸老了经常住院,孩子孩子读初三,经济压力挺大的,就想着空闲跑跑滴滴,多少补贴点家用。
结果确是连人带车还自己加油钱贴时间跑了几十单,没挣什么钱不说,还遇到几单带着较多较重行李的女性乘客,要求帮忙搬行李到车上,我觉得举手之劳,爽快答应,并且她们下车时还主动帮搬到路边或小区门口。
但……乘客居然提出,给搬楼上(老旧小区5楼,没电梯)或家里。我拒绝离去,就享受到了冷眼冷语和差评。有几单车费都是滴滴平台垫付给我的,从此后我就不再跑滴滴了。
我们雅安是小城市,距离都比较近,一单一般几元,最多也就跑过一单十六元的,如果乘客确实乘客有困难,帮忙可以,但那种盛气凌人,理所当然要求你搬东西的样子,实在受不了。
所以,我比较同情这位货拉拉司机,奔4的男人,51元的运费,批捕的结局。唉……
这案件中司机、顾客都算是受害者。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个时间段的问题:“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这中间,从抵达到装好货出发,竟然耗时36-分-钟,但是运费只有51元。要是我,我是会“崩溃”的。
平台难道不能把等待时间和价钱设定得严谨和合理一点的吗?别不把司机的时间不当时间啊。另外,平台的规则,对于司机的约束过于苛刻了点,尤其是确实有一些顾客,素质是真的差(我听过,也见过)。抛开偶然因素(都说了是过失致死),我觉得这案件最大的帮凶就是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