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后第三任,刚履新的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是谁?

今天,香港终审法院迎来了自回归以来的第三任首席法官——张举能。

在此之前,张举能是香港终审法院3名常任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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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至今,香港终审法院共有过3名首席法官(CJ),李国能(1997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马道立(2010年9月1日-2021年1月10日),张举能(2021年1月11日-)。

前两位CJ任期均超过10年,但是根据现行《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退休年龄一般为65岁,由此可见,现年60岁的张举能在未来5年担任CJ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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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分别为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马道立、常任法官霍兆刚)

香港回归以来第三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张举能1961年9月在香港出生,他在香港大学攻读法律,先后于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

他于1985年(24岁)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于同年获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

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张举能在加入司法机构工作之前为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

2001年6月(40岁),他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同年12月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并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张举能2004年起出任遗嘱认证诉讼案件专责法官,而2008年起则出任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专责法官。

2011年4月11日(50岁),行政长官曾荫权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高院原讼法庭法官张举能为高院首席法官。他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并成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庭长

2018年10月25日(57岁),张举能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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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中)出席法律年度开幕典礼)

2020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任命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决议案,任命将于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广受好评:为官刚正不阿,能够准确拿捏“一国两制”的原则

2019年10月31日,马道立宣布退休。

2020年3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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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左)和马道立(右)在香港终审法院外)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认为,按照任命准则,张举能是最适合的人选,包括他为官持正不阿,在司法机构及法律界深受敬重,具高度才能,曾就不少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宪法和公法案件撰写重要和具重大标志意义的判案书。另外,他在司法机构亦有丰富行政经验,曾出任7年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具备领导才能,足以履行司法机构之首的职责。

文件又提到,张举能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基本法》第90条有关国籍的规定。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去年3月24日表示,张举能曾经审理过不少重大案件,都显示出他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准确拿捏“一国两制”的原则,彰显司法公义。相信在他的带领下,终审法院能够继续彰显法治、保障人权自由,同时维护“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尊严,令香港社会知道“法治”的重要性。

6月24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林郑月娥当时也指出,凭借张举能的才干和领导能力,定能带领司法机构使得法治和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行稳致远。

那么张举能审理过哪些案子,让他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

张举能近年来处理过不少“敏感案件”,其中较为知名的就是梁颂恒游蕙祯宣誓DQ案。

(1)

2016年10月12日,香港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宣誓就职时公然辱国并宣扬“港独”,酿成“宣誓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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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梁游二人宣誓时,均携带“HK is not China”横幅)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解释》。《解释》指出,“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11月15日,香港高院于裁定上述二人丧失议员资格。

梁游两人上诉,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对本港法院有约束力。

当时兼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庭长的张举能在审案期间表示,人大释法已经等同香港法例,或终审法院的有约束力判词,释法对法庭有约束力,上诉庭一定要跟从。

对于梁、游一方指人大释法是“修改”法例,张举能质疑此说法傲慢无知,指释法很难避免不增加文字,即使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官的判例其实都是修改法律。

(2)

另外在2014年的非法“占中”事件期间,张举能曾驳回针对禁制令的上诉。

2014年10月,香港反对派组织非法占领旺角,当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颁布禁制令,禁止旺角占领人士继续占据旺角一带,并设立任何帐篷、路障及其他建筑物堵塞道路,同时禁止占领人士阻碍他人拆除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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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对派非法占领旺角,图自大公网)

随后有人提出上诉,但被张举能联同另一名法官驳回。张举能在判词中强调,答辩人无权占据及堵塞马路,法庭有责任保障市民享有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权利,不论示威者自觉有何等高尚的意愿,均不能作出损及他人利益的非法行动。

张举能在判词中指出,如不批准临时禁制令,市民及相关团体会继续受损失,同时认为答辩人根本无权继续占领道路,亦没有证据指有关临时禁制令是错误颁布。

(3)

而前不久,2020年最后一天,作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张举能和首席法官马道立、另一位常任法官李义一同撤销了高等法院对反中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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