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史料中的“国府的抗战”——战争前的屠杀
战争前的屠杀
世人皆知南京大屠杀,但了解济南大屠杀的人恐怕不多。在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前三年,在“七七”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开始抗日前九年,在1941年国民政府对日宣战前十三年,在南京大屠杀发生前九年,公元1928年5月3日,日军在山东济南大肆屠杀中国军民,6123人罹难,1770人受伤。以日军之兽性,屠杀平民并不奇怪,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屠杀中国平民,但让人感叹的是,面对自己国民被日军残酷屠杀,国民政府的“忍”。
国民政府清党之后,1927年5月,北伐军再次发起对北洋军阀的进攻,5月21日攻克蚌埠,6月2日占领徐州,北伐军即将攻入山东。对于国民政府的北伐,日本是抱着敌视态度的。5月27日,日本政府以“保护侨民”为借口,决定出兵山东。6月1日,日军在青岛登陆,7月8日,日军侵入济南。乘此机会,北洋军阀张宗昌和孙传芳的部队反攻徐州,北伐军战败,退到长江以南。随后,日本从山东撤兵。由于国民政府内部的派系斗争,8月13日,蒋介石下野。下野之后的蒋介石去了日本。蒋介石去日本目的有“亦想一探日人此时对我国之意见与其隐伏于表面下之政治潮流”。[1]在日本,蒋介石访问了众多朝野名流,如头山满、犬养毅、内田良平、秋山定辅等,对日本的态度有所了解。蒋介石也对日本的对华政策做了分析,认为日本对华政策的谬误有:一、以为中国革命成功,其东亚地位动摇,尤其不能确保满蒙权利;二、中国南北分裂,可以从中操纵;三、利用无智军阀压制民众。[2]
11月5日,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在其青山私邸接见了蒋介石。关于中日两国关系,蒋介石认为:第一、中日必须精诚合作,以真正平等为基点,方能共存共荣,此则胥视日本以后对华政策之改善。第二、中国国民革命军以后必将继续北伐,完成其革命统一之使命,希望日本政府不加干涉,且有以助之。第三、日本对中国之政策,必须放弃武力,而以经济为合作之张本。[3]
田中向蒋介石建议:“值此革命困难之际,通观大局,首先应以解决长江以南为当务之急。而堪当此任者非阁下莫属,深望阁下自重。如长江以南不得解决,彼时则一度被剪去幼苗之共产党必将重新成长。倘有幸得以收拾局面控制大局,则共产党不得抬头,否则,此患巨大。余深信阁下在南京时之实力,定可以阁下之力稳定南方一带之局面。”田中还表示:“列强中与贵国最有利害关系者即为日本,日本对贵国之内争虽概不干涉,但对共产党之跋扈,则断难坐视,在此意义上,对于反共产主义之阁下巩固南方,亦日本所切望。为此,只要国际关系允许且不牺牲日本利权及其他之范围内,将不惜对阁下之事业予以充分援助。”对田中义一的建议,蒋介石回答:“阁下之言,系以中国现状为基础之结论,余亦认为更无其他良策。对于不可立即北伐,以及首先巩固南方,而后北伐之高论,完全同感。然而前者本人所以北伐,盖因当时情况倘不如此,则祸乱将有起自南方之虞。”[4]
田中义一向蒋介石表达的信息非常明确,即:南京国民政府的势力范围仅限于长江以南,不应继续北伐,满洲是日本的势力范围。对于这次会谈,蒋介石在其日记记载:“综核今日与田中谈话之结果,可断言其毫无诚意,中日亦决无合作之可能。且知其必不许我革命成功,而其后必将妨碍我革命军北伐之行动,以阻中国之统一,更灼然可见矣。”[5]
1928年1月7日,蒋介石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4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继续北伐。北伐之前,蒋介石向日本示好,3月6日,在招待日本记者的晚宴上,蒋介石说:“日本为我国休戚最深之邦,尤以中国国民党与日本之交谊为最久……故吾人确信日本在友邦中,必最能谅解国民革命之意义,不愿加以妨害,而愿革命之早日完成也……更确信日本政府今后亦必不为损人不利己之举,而私衷庆慰者也。”[6]
国民革命军第一集团军沿津浦路向北洋军阀直鲁联军发起攻击,很快就攻进山东。北洋军阀被打败,中国实现统一的形势已经明朗。日本为侵吞满蒙,阻挠国民革命军染指东北三省,借口“保护侨民”再次出兵山东。
早在1927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田中内阁的东方会议上,日本所制订的《对华政策纲领》就已经定下出兵干涉的方针,“鉴于日本在远东之特殊地位,对中国本土与满蒙,自当有所区别……常因不逞分子乘中国政情不稳,猖狂扰乱治安,而有惹起国际不幸事件之虞,此乃不容争辩之事实。帝国政府虽期望对此等不逞分子之镇压及秩序之维持,统由中国政权处理及国民之自觉实行之,但帝国在华权益及日侨生命财产有受不法侵害之虞时,除根据需要采取断然自卫措施予以维护外,别无他法。”[7]
1928年4月16日,日本驻济南领事馆武官酒井隆提出意见,认为“日本应该下决心出兵之时机已到”。4月17日,陆相白川义则在内阁会议上提出,出兵时机已到,建议由陆、海、外三省协商出兵的时机和方法。19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出兵山东[8]。4月21日,驻天津的日军派遣三个中队到达济南,4月26日,日军第6师团之斋藤旅团进驻济南。日军进驻济南后,将济南商埠一马路、三马路和纬一路、纬三路之间地带划为东守备区;将二马路、六马路和纬六路、纬十路之间地带划为西守备区。日军在街道交叉路口堆积沙包,设置电网,占据济南市商埠一带,俨然是当作日本租借地。
5月1日拂晓,国民革命军打败直鲁联军进入济南,日军即开始对国民革命军进行挑衅,零零星星残杀中国军民的事件接连不断。
据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编写的《济南“五三”惨案纪实》记载:“5月1日早,纬十一路中国人开设饼干厂,所驻鲁军逃走后,有一饥民宋占光进内取饼干充饥,日兵看见竟无故刺杀……是日夜,纬二路南首居民李清海出门小便,竟被日人刺死。后来红十字会闻知,要求抬埋,日人不许,竟将尸体载去济南医院焚烧,同时,又有一男子在五大马路纬二路被日人刺死,尸体被日人载去。”[9]
又根据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四军团总指挥济南卫戍司令方振武的机要秘书苏友文所作《“五三”惨案见闻》:“5月1日午前10时左右,有蒋军第一军第二十三团第一营营长阮济民、少校副官朱有礼,因找房产带同四个连长及徒手士兵数人,行经纬五路口济南日报社附近,被50多个日军和日本浪人无故捉去,当场全用刺刀穿死,并将死者用卡车拖去焚毁,以泄其仇恨中国人之愤。”[10]
当时驻在济南的国民革命军部队官兵不断遭到日军的杀害、俘虏,而此时济南附近有陈调元的第二军团、贺耀祖的第三军团、方振武的第四军团共约五万人。广大官兵反日情绪高涨,很多将领希望对日反击。蒋介石认为如果对日反击必然有碍北伐,因此遏制了官兵们对日反击的欲望。
5月2日清晨6时,蒋介石进入济南城,途径商埠,见日军张布铁丝网,堆积沙袋,警戒甚严。蒋介石派人请日本驻济南领事馆领事西田畊一来总司令部谈判,计划“令日军撤除一切防御工事”。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福田彦助“乃派一参谋与领事同来,对于公之要求乃阳为允诺焉”。[11]
5月3日上午8时,日领事西田畊一、驻济武官酒井隆等一行谒见蒋介石,他们当面称赞“中国革命军到济南,军纪风纪甚好,而且严肃守秩序,故日军与日宪兵于今天撤回。此宪兵司令所以特来辞行也……日领事又极言革命军如何如何好,张宗昌如何如何不好。又言日本如何如何帮助革命军,甘词媚语凡半小时余。”[12]
但在西田一行刚离开北伐军总司令部后,大规模屠杀中国军民的惨案突然爆发。
5月3日上午9时左右,中国军队第40军贺耀祖部的一名士兵因患病被送往基督教医院治疗,遭到日军士兵阻止通行,由于语言不通,发生争执。日军士兵突然开枪,打死中国士兵一人,余人避入医院。上午9点,26军陈焯部上尉宣传员韦云彬在林祥街做宣传,听众约百余人,日军及日本浪人横加干涉,用枪打死打伤数人,韦云彬受重伤后死于野战医院第三十四分院。上午10时左右,家住西公界街的商埠小学老师黄咏兰请假回家,路经商埠公园被两名日本士兵追赶至一烧茶炉子的里院强奸,并被日军士兵挖去双眼,割下乳房,茶炉女掌柜的双手也被日军士兵砍下。10点半时,有一个日本人在隆昌洋行附近试图通过第40军防地,遭到40军士兵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各处日军士兵听到枪声后陆续开枪,对中国平民和军人展开屠杀。驻在南仁义里的89师余亚农部炮兵团掩护山炮的两个步兵排,日军闯入后因无抵抗命令,全部被缴械俘虏。驻扎在纬五路牌照税局的89师补充团张庚寅营第2连也被日军缴械俘虏。据贺耀祖回忆,日军在9时左右突然向驻扎在附近的第40军第3师第7团的两个营展开攻击。因第7团的团长、营长正外出开会,两个营伤亡惨重,其中第2营官兵,不是被日军用刺刀杀死就是被俘虏,全部被歼灭。当日,凡是日军所至之处,国民革命军官兵无论是在马路上行走的,在商店购买东西的,在澡堂洗澡的,在理发店理发的,以及负了伤不能行动的,几乎都遭到了杀害。
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编著的《济南“五三”惨案纪实》记载:“斯时所有日兵,凡遇中国人,不论兵民,即开枪射击。一时尸体满街,儿童妇女工人商贩学子兵士等等,皆有死伤。死者则东倒西躺,伤者则伏地呻吟,枪声与哭声并作,真是耳不忍闻,目不忍睹。”[13]
5月3日这一天,日军屠杀中国军民共4000余人。
对于这一惨案,日方资料是这样说的:“由于南军侮辱日本国旗、张贴排日传单、故意与日军交叉行军等事件的发生,从5月3日晨,由小部队的冲突致使商埠各处发生了战斗,并展开了巷战。师团长接受南军要求努力停止战斗,但因南军的命令未能贯彻,我不得已于14时10分下令扫荡商埠地内的南军。但至15时激烈的扫荡战停止,再次进行停战交涉。入夜枪声渐弱,停战协定成立。4日上午南军撤出商埠地。”[14]
对于日本的干涉,蒋介石早有预料。4月21日,蒋介石电告北伐军总司令部参谋总长何应钦,对日本出兵山东应暂取静默态度,以观其后。4月23日,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临时会议讨论日本出兵问题,通过了《为日本出兵山东事致全体党员训令》,并任命蔡公时为战地外交处主任,宣传保护侨民政策。24日,蒋介石电令国民革命军各部须遵守中央党部的应对措施,严令“我军到达胶济铁路,须切实保护外侨,并对日本始终忍耐,勿出恶声,勿使冲突,一切宣传品有丧失日本邦交者,一概不准发帖,并随地表示和平为要。”[15]对此,蒋介石在日记写道:“不屈何以能伸,不予何以能取。犯而不校,圣贤所尚。小不忍则乱大谋,圣贤所戒。慎之,勉之!”[16]蒋介石还计划让张群赴日,“与田中面说,以公私关系,只要其不妨碍北伐,不损失中国国权与中日邦交,则其他如投资招商与汉冶萍等,当无问题。即其在华既得之权利,亦必如常保护。总望与中日亲善一线之希望。由其旋转而实现之也。”[17]
4月28日,日军第6师团长福田彦助向蒋介石递交了声明书,“谓胶济路与日侨之生命财产及日本之经济,均有关系,不许任何方面军队破坏云……日侨皆集济南商埠区内与正金银行及领馆、病院附近”,禁止中国军队进入商埠区。蒋介石下令国民革命军“暂勿入商埠区,及保护外人银行、领馆、病院,对于胶济路亦毋庸破坏,避免其借词冲突。”[18]
相较于蒋介石的忍让,对日军的挑衅,济南城内国民革命军进行了有组织的抵抗,如第40军第3师,第41军的第92师和93师都对日军的进攻进行了有力的还击,特别是担任卫戍济南的第92师,因为是卫戍部队,预先作了战斗部署,对日军挑衅实施了顽强的反击,制止住了日军的嚣张气焰。福田彦助见形势不利,急派联络参谋佐佐木去见蒋介石,威胁说“如不停火,中日将全面开战”,无理要求国民革命军停火。
5月3日这一天中午,蒋介石发布命令:“所有军队,除在城内者外,凡城外军队一律于今日下午五时以前离开济南近郊,尽力让避日军,不许与之无谓冲突。”同时再派人通知福田彦助:“吾已严令我军,限于下午五时以前,城外军队一律离开济南近郊,同时望君亦约束队伍,不可放枪开炮,伤我军民。”[19]
冲突爆发后,外交部长黄郛前往济南日本领事馆交涉,后又到日军司令部商议解决办法,但遭到日军粗暴对待,卫队被缴械。日军迫使他签字承认冲突由中国士兵挑起,遭到黄郛拒绝。据黄郛后来报告:
吾至日军司令部后并不得会见福田,惟见河野,亦仅数语自去。使我坐一小室中,不复见其高级人员。久之,一排长手持一纸来,迫我签字。纸上书者,为“今日冲突由中国革命军抢日人东西,并打日人而起”云云。吾视之愤甚,拒不签字,继来一班长,以手枪相协,吾誓死不签。后又一人持调查报告单来,单中有“目见一日兵被中国兵杀死”等语。又强逼签字,形势更凶毒无人理。吾不得已乃提笔于此报告单上批写“此单我已阅过”,至是始得放我回部,并叹恨此耻辱向未尝受。[20]
蒋介石和黄郛到达济南后,即任命战地政务委员会外交处主任蔡公时兼任山东特派交涉员,负责与日本驻济南领事馆联系交涉。5月3日,蔡公时到达济南,于商埠经四路370号成立外交部特派员交涉公署。当蔡公时正要与日本方面交涉时,交涉公署被日军包围。蔡公时打电话给日本驻济南领事西田畊一,询问因何发生冲突,西田畊一回答:“不知何故互起误会,双方现应立即停战。”蔡公时派人出去,但全被日本兵开枪打回。晚上,20多个日本兵闯了进来。日本兵声称在交涉公署门前发现日军尸体,强行搜检交涉署人员的枪械。蔡公时及署内全体职员被日军捆绑,并被刺刀割裂脸面耳鼻。蔡公时用日语抗议后,被割去耳鼻,继而挖去舌头和眼睛。日军将署内职员剥光衣服后鞭打,然后拖至院子里用机枪扫射。最后,蔡公时等17人全部被杀死,署内职员仅有1人逃脱。关于蔡公时被害情况,逃脱的蔡公时勤务兵张汉孺报告说:
昨日晨,日兵在领事馆一带布置防线,交通即断。九时许,我军一队移驻交涉署对面之基督医院,日军瞥见即开枪射击,毙我兵士、伙夫各一名。我军乃登楼退让,日军即向楼上轰射。当时交涉署门首枪弹更如雨下,因之有两日兵为流弹击毙。我外交特派员蔡公时屡次命人出外探视,皆被日兵所阻,不得出。盖交涉署前后早被日兵包围,监视,不准出入矣。直至夜分枪声未绝,包围未退。府中人正忧危符旦,乃忽闻日兵撞门,势极凶猛,蔡主任乃谕令开门,日兵拥入二十余人,进门即剪断电灯线、电话线。日兵每人各携一手电灯,纷向各室探照。其一操中国语言者曰: 我们为搜查枪弹而来,因日间有我们两日兵被枪击死,此必系你们署内人所为的,云云。蔡主任与之解释,并谓此地是交涉署,我等皆是外交人员,贵军不应搜查。乃日兵不允,强行搜查,并将全署员役个个捆缚,搜查甚久。迄不获一枪弹,乃攫取署中公牍五大包,不由分说,强夺而去。不半时又来。蔡主任忠愤填胸,一再责彼不明外交手续,不识国家体统。日兵遂大哗,争持刺刀割去蔡主任及诸人耳鼻,再将诸人分作三四组,拽出屋外枪决。而我蔡主任最先殉难,所受宰割亦最惨。[21]
3日晚23时,蒋介石派高级参谋熊式辉赴日军司令部商讨处理办法,熊式辉在谈判过程中受到日军胁迫。日方提出“凡济南商埠街道不许中国官兵通过”、“胶济路与津浦路铁道不许中国运兵”、“中国军队一体全数退去二十里之外”等苛刻条件。为逼迫熊式辉签字,日军“每两分钟掷下一炸弹,发一声大炮,并已炸毁中国无线电台云”。但熊“力与争辩坚持”,认为“此不惟有损两国国交,亦且有关两国国格、国体,卒拒不签字。”直到4日凌晨5时才返回总司令部。[22]经此番交涉后,熊式辉向蒋建议:“照现在的情形看,日本一定要与我们开战”,现在只有两条路,或是“对抗应战”,或是“忍辱一时,避免冲突”,将来再作计较。[23]在与朱培德、熊式辉和杨杰等人商量后,蒋介石决定:“我们现在还不能与日军开仗,亦不必与他在济南冲突。现时唯一目的,要在攻克北京,完成北伐,故只有忍辱负重,仍旧要与他们设法缓和。”[24]
4日,蒋介石连续发电将济南惨案经过上报国民政府:
“此次肇事原因,系我军士兵由日军自行画定之防区附近经过,日军即开枪将我兵击毙,旋派大部军队至交涉公署,蜂拥冲入,即将战地政务委员会交涉员蔡公时,用麻绳捆绑,挖去目鼻,继将蔡枪毙,又杀属员多人,并纵火焚烧交涉公署。事后又转往外交部长办公处行凶,幸黄部长郛闻耗避去得免,彼等穷搜不获,遂纵火又将外长办公处烧去。日军于此暴行之下,一面以有计画之行动,向我国军民扫射,我国军民死者不计其数,一面派大部军队,至我国军驻扎地点,勒令缴械,此三日上午事;至晚,我国高级军事长官与日本高级军事长官,会商救济办法,正磋商间,日军又向我军用炮轰击,即将无线电台轰倒,炮声隆隆猛射,至发电时,尚未停止。此次事变,在中国军队与日军驻在地距离窎远,而日军竟施行此种凶顽至极之暴行,我国军队为正当防卫计,当然不得不还击抵御,综计我国军民死伤人数实在一千余名以上。”
“我济南军民,对日军惨杀,无不义愤填膺,目眦欲裂。职经竭力劝谕,静待政府指示,如日军再不悔悟,继续逞凶,则惟有出于一战以保中华民主之正气。”
“弟本革命精神,对此侵略决不屈服。拟先将其横暴宣布中外,一以促国人觉悟,一以唤起世界注意,再定对策。”[25]
当日,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等人确定“中央关于济案方针”并致电蒋介石:“日兵挑衅,欲以逼我于无可忍,资为口实,勿堕奸计,前敌武装同志力持镇静……并告民众暂时镇静。”[26]
5月5日,蒋介石致函福田彦助,表示改道北伐。
福田师团长惠鉴:
本月三日不幸事件发生,本总司令以和平为重,严令所属官兵全数撤离贵军所强占设防地域。现在各军已先后离济,继续北伐,仅留相当部队藉维秩序。本总司令亦于本日出发,用特通知,贵师团长查照,并盼严令贵军立即停止两日以来之一切特殊行动,藉固两国固有之睦谊,而维东亚和平之大局,不胜盼切之至。耑佈顺颂戎祺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蒋中正
中华民国十七年五月五日[27]
此时,奉蒋介石命令,原先驻扎在济南的国民革命军部队已经基本撤出,只有41军副军长苏宗辙代理卫戍司令率领李延年和邓殷藩两个团留在城内。
5月6日,蒋介石在济南西南郊党家庄召开高级将领会议,商讨对策,由于蒋介石早在4日就已经与熊式辉等人定下不抵抗的方针,因此,会议决定越过济南,绕道北伐。
当天,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34次常委会(临时紧急会议)通过“五三惨案”应付方案。方案称:
在此北伐进行顺利中,突然发现日兵在济南空前之暴行,戕害吾交涉员,杀伤吾同志同胞千余人,此种不幸之遭遇,爱国同胞,何能忍受,苟雪此耻,虽粉身碎骨,亦所甘心。第念日本帝国主义者所加于中国之创痛,至深且巨,非集全民之财力物力,出以有训练有计划之斗争,断不能摧此强暴,固我国权,若激于一时之忿,为无训练无计划之动作,不特于国无益,势必堕其术中,更增闲辱。……五三惨案之发生,日本帝国主义者意在挑衅,其目的,一为镇压其国内政潮,二为延长中国残余军阀之运命。蒋总司令暨前敌同志,已烛破其奸,故虽被受横逆,仍力持镇静,惟能忍人所不能忍,乃能成人所不能成,愿本党同志与爱国同胞,体念前敌同志之苦心及时局之严重,勿中日本军阀之奸计,且更注意于日侨生命财产之安全,使日本军阀无可藉口。
对此应付方案,常委会还特地提示“注意:严守秘密,禁止登载报纸。”[28]
日本政府则于4日作出了增兵的决定。日军从大连抽调的第28旅团和部分空军到达济南。日本认为“目前正是日本对南方进行断然惩处,以进一步解决中国问题之良机”。[29]5月7日下午4时,日军向蒋介石发出最后通牒,并要求于12小时以内答复。
其内容共六项:
一、禁止南北两军在商埠地区及胶济铁路沿线二十华里以内驻扎;
二、胶济铁路军事运输权由日军司令官掌握;
三、解除第四十军武装,并严惩该军司令官及所属肇事人员;
四、蒋总司令前来日军司令部道歉;
五、禁止南军一切排日宣传等活动;
六、对(日本)军队和居留民所受损害以及对(日本)国家名誉所受毁损进行赔偿,由政府进行交涉。[30]
5月7日当晚8时,蒋介石在界首车站同朱培德等人协商,决定答复如下:
一、对于不服从本总司令之命令不能避免中日双方误会之本军俟调查明确后,当按律处分。但当时日本军队有同样行动等亦应按律处分。
二、本革命军治下地方为保持中日两国之睦谊,早有明令禁止反日的宣传,且已切实取缩。
三、胶济铁道两侧二十华里以内各军已令其一律出发北伐,暂不驻兵,但军队运动须通过胶济铁道并有北方逆军之地方,或敌军来犯时本军亦须派兵往剿,至于济南为山东都会,及其附近公物场所,本军有维持治安之责,应驻扎相当军队保持安宁秩序。
四、津浦车站为交通要地,本军应派相当武装士兵驻防,以保卫车站,维持安宁。
五、辛庄张庄之部队已令其开赴前方作战,两庄之兵营可暂不驻兵。
六、本军前为日军所阻留之宪兵及所缴之枪械应即速交还。[31]
商议完毕,即派熊式辉与战地政务委员会教育处主任罗家伦赴济南交涉。但是,日方借口超过答复时间,从5月8日晨起开始炮轰济南全境。
5月9日,蒋介石再次致函福田彦助:
福田师团长阁下:
惠书于九日七时方得读悉,今奉答以下各项:
一、第四十军长贺耀祖因不听命令,未能避免冲突,业经免职。
二、胶济铁路沿线及济南周围二十华里以内,我方暂不驻兵,济南城内外概由武装警察维持秩序,其在城内现有驻兵撤退时,得安全通过。
三、在国民政府本军治下地方为保持中日两国睦谊起见,早有明令禁止反日的宣传,且已切实取缔。
四、辛庄张敬之部队早已奉令开拔北伐,经撤退该两处兵营房,暂不驻兵。
五、本军前为贵军阻留之官兵及所缴之枪械,请即速交还。
六、八日贵军突然重兵袭击我军部队,为维持中日两国睦谊及东亚和平起见请立即停止军事行动。以上各项请阁下查照为盼[32]。
5月9日上午9时,日军向济南城发动总攻。济南守军遵令不予还击,被迫退入城内,日军跟进。日军在西城根一带放火,西城根有一条街,全部被日军放火烧毁,这条街的居民被杀死、烧死、被强奸投河自尽的无一幸存。事后,因为这条街受害最大,死人最多,遂改名“五三”街。5月10日拂晓,日军对守军发起攻击,守军奋起抵抗,城墙工事虽然被摧毁,但守军依然坚守阵地。5月10日,蒋介石与从南京赶到的谭延闿、张静江、吴稚晖等人在兖州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军事暂取不抵抗方针,先礼后兵,以观其后。而迅令各军全部渡河,继续北伐,集中全力完成革命为目前唯一方针。故对于日本,凡可忍辱,且暂忍之,必至最后忍无可忍之时,乃求最后历史之光荣,与之决一死战。”[33]当晚,代理卫戍司令苏宗辙接到蒋介石发出的“放弃济南”命令,忍痛从东门退出。
蒋介石在当日记下“雪耻”日记:“余自定日课——以后每日六时起床,必做国耻纪念一次,勿间断,以至国耻洗雪净后为止。”[34]
与北伐军步步退让相反,日军继续增兵。日方是这样解释的:以上事态由于向中央的报告过分夸大,致使中央于8日接到“日中再次冲突”的报告后,为了保证侨民安全,立即于9日下令将第3师团派赴青岛,并命令定期接替中国驻屯军的部队(步兵五个中队)提前出发。此外,为防万一,又向长江及华南方面增派若干艘巡洋舰及驱逐舰。[35]
5月10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36次常委会通过“五三惨案”宣传方略和大纲,主旨仍是以“避免冲突,专心北伐实现统一”为原则,并对宣传标语做了确定,如:
“我们要求北伐军早日占领北京,统一中国,对日宣布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
“唯有迅速打倒奉鲁军阀才是抵抗日本的初步办法。”
“日本是来挑衅的,我们不要上他的当。”
“我们要持隐忍镇静的态度,作积极的准备。”
“我们要相信政府,要为政府外交的后盾。”[36]
5月11日,日军进入济南城,占领济南全境。国民革命军撤出济南后,日军于5月11日上午举行“显扬国威”的入城仪式,开始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见人就开枪射击,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现摘录亲历者回忆如下:
“五三”惨案期间我住在七大马路公义里。5月11日,日军全部占领济南后,我到了城内。当时我亲眼看到珍珠泉督办公署内与大布政司街省署内的厅堂,完全被破坏无余,一片瓦砾,惨不忍睹。大街小巷墙倒屋坍,遗尸累累,死伤人数不可胜计。这种惨状,日本侵略者视而不见,还假仁假义地说,此次出兵济南是为了保护日侨、保护商民。日军福田司令还出了安民布告,说什么日军纪律严明,可是事实上日本兵奸淫掳掠无所不为。有次我从趵突泉回家,走过杆石桥时,有两个日本兵用刺刀向我头部刺来,我急忙闪开,把我吓了一大跳,他们却大笑起来。另有一天,日军在城西北隅的赵家庄大举搜查,见了有赤脚穿草鞋的农民,不是刺死便是枪毙,还有22人被活埋。5月13日,在七大马路我家附近,我见到有18个人在街上走,因为说的是南方话,被日本兵绑起来拉到五大马路济南医院杀死。“五三”惨案虽然已过去了几十年,但对于中国人民遭受的这次奇耻大辱,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邵次明)
赵掌柜同店中人员一夜未睡,谈古论今安慰大家。早十时左右,人们尽管饥肠辘辘,但又都吃不下。掌柜叫厨师张守全改善伙食,同时每人发一身灰色春装,大家很高兴。此时一小伙计开便门外出提水,回来忘了关门,给日军进院制造了条件。不一会,听到外面人声嘈杂,接着是频频的砸门声。赵掌柜叫大家准备吃饭,不要管他。正说着,一队日军从便门一拥而入,首先开枪打倒正在伙房做菜的厨师张守全,继而闯进屋内,不分青红皂白,枪击刀砍,鲜血四溅。赵秀圃、韩式浚、李治安、魏开哲、侯瑞生、王树梅、宁士范、李文坡、张孝信、索广缄、张诚延、高向寅12人,均躺在血泊之中。所有店中之物砸了个乱七八糟。
日军走后,被击伤的厨师慢慢苏醒过来,忍着疼痛,爬着将便门关好,低声叫西邻逾墙递过一架竹梯,在其帮助下爬过墙头,辗转回到老家(不久死去)。两天后,店内被杀人员的尸体腐烂,血污腥臭四邻皆闻。经日军允许,由东家负责处理尸体,较完整者成殓入棺,身首异处、 肢离躯碎难辨难分者装进垃圾车,运到荒郊埋掉。市面稍靖,济南商会就此与日方交涉。日方代表蛮不讲理,说顺祥缎店闭门不开,敌视皇军,系咎由自取,与日方无关。东家自认倒霉,出资购置棺木衣衾,将被难者装殓,灵柩运回原籍安葬。并对各被难者家属予以抚恤。从此,顺样缎店即关门停业。(孟宪艺等——此稿系明兆乙访问了顺祥缎店少东家孟宪艺、知情者孟昭俊、遇难者家属侯瑞生的堂弟侯瑞起、索广缄的夫人和侄儿索元曙、赵秀圃之二嫂等人而写出的)
1928年6月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编印《济南惨案》中“日兵暴行种种及其他”一节摘录:
1、5月5日,商埠立民医院,冯看护在榻上闻邻院(日人驻内)惨号之声,见日军在树上倒悬一革命军,用皮鞭打后,次用大针穿手心、脚心,再用刀一块一块地将肉割下。
2、5月7日上午8点,商埠六大马路东口路南李子清家,有难民百余人在内避难,下午1时,日军一小排冲开大门入院,用刺刀刺杀13人,将体运去。
3、5月10日早8时,北石岗路旁妇人孙张氏,被日人一枪打死,将眼挖去,乳房开裂,尸体掷在北岗义地。同时在东巷街前路旁开设茶馆者某正在拉火,日人开枪即打死,尸体丢在东养岗子。
4、5月10日,小北门外赵家庄角楼西有一妇人,在草棚中给二小孩吃乳,小孩哭,日兵闻之,遂进内先将小孩用刺刀刺死,次用刺刀割去其母之乳房,后再捅阴户刺死。
5、5月11日,当开门之时,东南圩外,逃难者千余,连续不断,日人在门内设大炮,向人丛中轰击一炮,毙百余人,惨极。
6、5月11日,北园菜市赵希鸿从小北门内出外归家,日人开枪即打,未中,彼遂跪下叩头,日人连续向头部放枪,遂死。
7、5月11日早5时,在菜市北门里有警察三人,即张思厚、马振东、严子明,日人迫入圩内,将每人用铁丝捆住,捆前将捆处用刀劈开,紧捆于内,开始满身刺击,全身有百余刀痕,头部缺少半块。同时圩外东北乡派出所警察蒋凤祥,因取水向外探头,日人见之,遂将其召入圩内,用同样方法刺死。
8、5月23日 下午4点,有日兵3名并汉奸1名,持枪至七大马路、纬七路难民居住之草棚内,搜查有无枪支及赃物。挨棚搜查,毫无他物,遇一少女,年十三四岁,日兵遂欲强奸,少女一再拒却,日兵大怒,即用刺刀刺死。其女父母乞食归来,适遇日兵杀女,意欲与之理论,亦被日兵刺死。
1928年6月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编印《济南惨案》中“俘虏始末记”一节摘录:
俘虏人数问题。日军前所羁押的被俘的革命军,原有1700余名,到5月20日,只剩了1081名。这个数目是由日方对临时治安维持会报告的。至于那700多名,据居民报告,是被日军加上土匪之名枪决了,尸体都用汽车载去。21日在中日联合会议席上,决定由商会派定叶功甫、伍啸庵、苗星垣、傅雨亭四人,于次日(22日)下午1点起到日军第六师团司令部接洽,负责办理遣送这些俘虏。当时日方在会议席上报告,尚有1081名,到22日四人去接洽的时候,名册上就只有1071名了。问其所差十人的下落,日方就说已释放回家。但询问附近居民,确于22日早晨日军曾在纬九路枪决十人,亦不知什么罪。这十名缺额,一定就是被枪决的这十人了。他们的名字是丁维安、孟有为、王涣、张京喜、尹锡生、王文干、李清义、许新城、师正道、张保生。这一次去办理遣送俘虏的人,不过见了名册就算了,一个都没得遣散。23日日方又在联合会议席上说,俘虏有20名患病,当由商会所派四人领着红卍字会及红十字会人员,前往抬出医治。至24日前往,病人只有15名,其余5名中有4名,日方声称:前晚死于黄病者二,死于时疫者二。其一日方未曾宣布其下落,办事者也没深追,但该尸体都没曾见者。那15名,由红卍字会抬去7名,由红十字会抬去8名,其姓名籍贯年龄所属军团,表列如下:(表略)
就上数归结起来,所余俘虏尚有1051人。
据事后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的初步调查,中国平民于事件中死亡3945人,伤1537人。而后济南惨案被难家属联合会的调查结果为:中国平民死亡6123人,伤1701人。据日本方面的调查,此事件中中国一般市民的死亡人数为3600人,伤者1400人,日军死亡26人,伤157人。
“济南惨案”发生后,国民革命军绕过济南继续北伐。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进入北京天津一带,奉系军阀失败撤退到关外,6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北伐告成”。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后,日本感到已不能阻止北伐,再者,惨案发生后,引发了中国人民的反日怒潮,在这种情况下,日方表示愿意同南京国民政府谈判。
外交部长黄郛因对日外交办理不当,引咎辞职,王正廷接任外交部长。王正廷在6月8日就任外交部长后发表声明:“原则上日本需首先撤兵,然后正式开始交涉”。7月13日,日本政府和南京政府开始谈判,日方派驻上海总务领事矢田七太郎为代表。谈判之初,日方提出四点要求:中国政府向日道歉,惩办祸首,赔偿损失及保证日本在华侨民今后安全。国民政府方面要求日方先撤兵再谈其他的,而日方则企图先谈妥其他的再撤兵,以便有兵好挟制中国。因此,三次会谈而无结果,谈判中止。
日军继续占领山东,耗费军费,对华贸易,也是一落千丈。中国人民反日浪潮高涨。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派人致王正廷,愿意重新开始谈判。
1929年1月25日,芳泽谦吉以全权代表身份,在南京与王正廷就济案进行非正式谈判。于2月7日初步拟订了《解决济案大纲》。主要内容有:
1、日本无条件撤兵;
2、济案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组织“中日联合委员会”赴济南实地调查,再定办法,赔偿以对等为原则;
3、蔡公时被杀害事,日方另行道歉。
不久举行正式谈判,日本方面又对赔偿问题提出异议,不肯承认,谈判再次中止。后日方新任上海总领事重光葵建议重开谈判,3月初,中日双方恢复谈判,在中日双方全权代表同意下,中方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周龙光、山东交涉员崔士杰与重光葵开始秘密进行协商,达成《济案协定》。1929年3月28日,中日两国就解决济案问题在南京签字。
关于济案协定的要点是:
1、撤兵之实行与正式会议同时开始;
2、当时之军事行动责任,留待正式会议时解决;
3、共同组织调查委员会;
4、双方损害赔偿问题,俟调查委员会共同负责清查后,互以名义上之声明,采取宽大主义办理之。[37]
此外,另发表声明书,称:“中日两国政府对于去年五月三日济南所发生之事件,鉴于两国国民固有之友谊,虽觉为不幸,悲痛已极。但两国政府与国民现迫切望增进睦谊,故视此不快之感情,悉成过去,以期两国国交益臻敦厚,为此声明。”[38]
“签字毕,各举香槟三杯,道贺而散。一年来举国痛心之济南惨案,至此遂草草收场。”[39]洪钧培在其《国民政府外交史》一书中感叹:“此伤心惨目辱国丧权之济南惨案,于此遂被狡悍之矮贼完全战胜,全国同胞一年来所日夜努力反日之成绩,付之一炬,呜呼,死难同胞有灵,其对此案之解决将做何感想?”[40]
协定签署后,日军退出济南。其后两年间,国民政府数次提请日方派人员组织调查,日方拒不回应。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起“九一八”事变,开始侵略中国。此后,蔡公时和济南民众数千人的伤亡,以及双方要求的赔偿问题,再也没有被提起。
对济南惨案,日本这样看待:“日本此次事件与以后中国事变爆发的原因有相似之处。然而所以未致酿成大事者,主要是南军正在北伐途中,极力回避与日军冲突,以及中国军民的抗日思想尚未达到爆发的地步,而蒋介石总司令的统治力量可能起了作用。但此一事件毕竟加深了南京政府对日本感情的恶化,极应予以重视。”对东方会议上所决定的出兵方针,日本承认:“说起来,在东方会议上决定的保护当地侨民的方针,从当时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无论如何那不是对一个独立国家所应有的企图。如此用兵,使得两国国民的对立情绪更加恶化,而且蕴藏着导致战争的因素。”[41]
[1] 董显光:《蒋总统传》(1),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1962,第117页。
[2]《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二册,台北国史馆,2015,第137页。
[3]《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二册,台北国史馆,2015,第142页
[4]《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46-147页。
[5]《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二册,台北国史馆,2015,第143页。
[6]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第113页。
[7]《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38-140页。
[8] 同上,第151页。
[9]《回忆济南“五三”惨案》,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第27页。
[10]《回忆济南“五三”惨案》,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第16页。
[11]《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52页。
[12] 同上,第257页。
[13]《回忆济南“五三”惨案》,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第28页。
[14]《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51-152页。
[15]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第124页。
[16] 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7册,台北中央日报社,1976,第26页。
[17]《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10页。
[18]《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23页。
[19] 同上,第260页。
[20]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62-263页。
[21]《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64-266页。
[22]《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64页。
[23] 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7册,台北中央日报社,1976,第36页。
[24] 陈鹏仁:《中日外交史(北伐时代)》,台北水牛出版社,1989,第161页。
[25]《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267-273页。
[26]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第127页。
[27] 同上,第127页。
[28] 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五辑一编,政治1,第103-105页。
[29]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0,第531页。
[30]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0,第531-532页。
[31]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第133-134页。
[32]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第138页。
[33]《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册,台北国史馆,2007,第305页。
[34] 同上,第308页。
[35]《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52页。
[36] 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五辑一编,政治1,第110-111页。
[37] 洪钧培:《国民政府外交史》,文海出版社,1930,第193-194页。
[38]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190页。
[39] 贾逸君:《中华民国政治史》下卷,北京文化学社,1932,第280页
[40] 洪钧培:《国民政府外交史》,文海出版社,1930,第194页。
[41]《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46-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