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本维权当阳行,唯愿淘宝真审核
我23日出发去当阳是为了这件事情。前段时间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个键盘,卖家说是机械的,我收到后发现不是,他说发错了,并一再诱导我退货。我坚持要求换,他同意了,可他收到键盘就再不给我寄新键盘。随后淘宝自动转为退款。我这才意识到被骗了。对于这种两次欺诈我的人,我是绝不放过的。我就向淘宝索取了他的联系方式,是在当阳的李某。
但是我起诉的时候,把淘宝也一起告了。因为淘宝给的李某联系方式非常奇怪,住址只有“当阳市长坂大道”,是残缺不全的,电话是虚拟号,也打不通。这违反了消保法44条,即平台应该提供卖家的有效联系方式。
当阳法院还是很厉害的,仅凭淘宝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居然找到了李某。我到当阳后才发现法院和公安局在隔壁,估计他们问了公安局。而李某说网店不是他开的。后来当阳法院不知怎的又找到了真正开店的陈某,并对我说对方既然退钱给你了,是不是就算了。我坚决不干,那就只好开庭。当阳说他们条件有限没法远程开庭。我算了一下账,上海到当阳一来一回,哪怕全是硬座,也要500块钱,和我的索赔金额相抵,等于白跑一趟。尽管如此,我也咽不下这口气。
等到了当阳,淘宝派了个律师,是从武汉过来的。陈某也来了,他说他是“借用”了李某的身份信息开的店。
庭审细节就不谈了。我只说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淘宝怎么洗脱责任。
淘宝说:平台入驻商家数量巨大,发布的信息海量,他们没有对每个商家逐一审查的实力和义务,只能做到形式审查。
我说:你就算形式审查,这虚拟号码和残缺的地址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最后在总结发言的时候,我说:如果陈某没有问题,为什么要借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开店,还留下残缺无效的联系方式呢?只有名字和身份证号是真的,普通人根本查不到,而淘宝平台连这么明显的问题都看不出,让他开店,他才有恃无恐,一骗再骗。所以淘宝没有尽到事前审查的义务,应该承担责任。
陈某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理亏,还大义凛然的,甚至3次人身攻击、暴力威胁和说脏话。这种人我见得多了,说话如放屁,什么样颠倒黑白的话都说得出。25日庭审结束,昨天下午回到上海了,后续有什么情况再说。
淘宝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店家诚信。我已经不止一次发现店家的联系方式无效,这种店家绝对没安好心。而淘宝连这个都识别不出来,令人怀疑是否有内鬼。因为:通过联系方式无效这一手段,能让绝大多数人放弃维权,像我这种“傻子”是极少数。所以奸商为了安心卖假就要收买淘宝的审核人员。这种犯罪手段能挣到大钱还不怕刑法。就比如我这案子,我如果能联系到其他受骗的人,我们汇总起来,金额就可能达到刑事立案的地步。但我们互相联系不到,就变成我个人的民事案件,甚至我自己还是亏本维权。
希望我这个小官司能让淘宝注意到这个问题。
最后发张当阳街景,取名“花落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