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大会》:不尊重规则的比赛,不管胜负都是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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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讲程序正义大家很难理解,很多人认为只要最后判决的结果是符合大众意志的,规则与程序有没有得到严格遵守并不重要。

但我恰恰认为,未经公正公平的程序得出的结果,哪怕再符合大众观念,也天然带有缺陷。

不仅司法,任何比赛都是一样。

就拿第三季《脱口秀大会》的突围赛来说,比赛的赛制就是评选入围选手的程序和规则。他们那规则变得就跟闹着玩似的,让我一个法律人看得揪心不已。

随意变动规则首先说明节目组对自己制定的规则不重视,如果节目后续出现的突发状况,节目组又有什么立场对选手严格要求呢。其次,规则随意变动充分说明节目组事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没有做好充分预判,在制定规则时严重考虑不足。

规则变动对选手也不是好事情。因规则变动而受损的选手有苦说不出,因为这样变动是老板的意思,而且大家都开心,自己反对反倒会惹麻烦。而受益的选手,哪怕最后凭借自己的实力拿了冠军,也殊不光彩。从随意变动规则的时候开始,这场比赛就得不出一个名正言顺的冠军了。

这季突围赛的赛制很简单,五十名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三位导师做评委。三灯直接晋级,无灯直接淘汰。一灯二灯要接受其他选手挑战,灯数不同多者为胜,灯数相同由现场观众投票选出晋级者,直到从五十人中选拔出二十五人晋级。

这个赛制不是50人捉对pk可以确保正好25人晋级,可能会出现多种状况。一是咱们看到的实际状况,前边选手表现优秀,三灯过多,还有很多人没来得及表演就能够凑足25人;二是选手均表现不佳,无灯较多,50人全部表演完也凑不够25人晋级。第三种就比较理想,正好50人表演完,正好凑够25人晋级,这个几率就很小很小了。

除了以上三个大问题之外,还有一些小问题需要考虑。比如比赛到只剩最后一个人和最后一个晋级名额时,这个人拿到一灯或者二灯时,既没有直接晋级,又无人pk,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晋级还是怎样,如果拿到一灯二灯结果因无人pk将其淘汰是否不公平?

比赛进入最后阶段时,剩余一个晋级名额,但是有七个人还没有表演。这时候,按照赛制,只要有一个人不是无灯,后边剩余的选手中最多就只有一个人能再表演了。这当然是一件很遗憾的事,但不管多遗憾,既然规则如此制定,严格遵守谁也没话说。

节目组这时候第一次变更规则:剩余七个人全部表演,只有三灯的能晋级,取消一灯二灯选手的pk环节,非三灯直接淘汰。

这个规则的变动等于是让后边的选手放弃一次非三灯晋级的机会而换取一次上台表演的机会,看似公平实则对表演顺序靠前的选手并不公平。比如排倒数第七的选手,他本来只要拿到一个灯就有晋级的机会,现在难度陡然增大,必须三灯才能晋级了。

但这个规则改变之后也还是会存在问题,如果剩下7人都没有三灯,或者出现多个三灯如何处理,节目组并没有做好预案,直接开始,拿出一副走一步算一步的态度来。

结果最后7人中真就有3人三灯,但规则改动的时候并没有约定这种情况是交给观众投票选择一位晋级者还是怎样,于是节目组又进行了第二次规则变更,将原定25人晋级变为27人晋级。

到这个时候节目规则已经是没眼看了。三位导师又加了码,每个人要求复活一位自己最喜欢的选手。

讲实话有几位选手落败确实让人心痛,比如周奇墨和思文,他们的实力完全是决赛圈级别的,比好几个靠pk晋级的选手强得多,晋级绝对是实至名归。但比赛就是这么残酷,再牛逼的人在公平的规则之下被淘汰也只能认命。但就是因为导师不忍心,观众也觉得可惜,生生加了复活环节,导师行使了根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利。

比赛本就可能出现大黑马淘汰顶级种子的情况,想要防备这种意外有的是办法,比如采用种子选手加外卡突围的形式。上一季脱口秀大会排名前十的选手不用参与突围赛直接进入正赛,其他四十位选手角逐二十个晋级名额。或者直接规定复活环节,比如全部比赛结束之后,每个导师有权凭自己的意愿复活一位选手。或者全部比赛结束之后,现场观众有权票选一到三位淘汰选手晋级。这样就绝对是名正言顺了。

反观这次节目,复活是儿戏的,复活选手的选择是随意的,这种做法对所有人都是不公平的。

首先对已经晋级的选手不公平,因为两位强劲的对手被淘汰,他们每个人夺冠的几率都是增加的,原本没有复活赛结果突然又把他们塞回来。

对于被复活的选手来说,也是满满的尴尬,尤其是实力不是特别强的李雪琴,说自己感到一丝羞耻,虽然是玩笑,也很难说没有透露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对于思文和周奇墨来说,他们的实力完全可以夺冠,但经过这次之后,哪怕最后真夺冠,会不会被其他选手戳脊梁,自己能不能拿得心安理得?

对于其他被淘汰却没被复活的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凭什么选他们不选我?

严守规则的比赛得出的结果哪怕不符合大家的预想也是正义的。随意玩弄规则,哪怕最后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开心,也和正义搭不上边了。

正义的程序才是通向正义的结果的唯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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