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央派出督导组“督战”扫黑除恶拍案叫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中央政法委负责人在24日至26日举办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初步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不平衡、不持续、不统一、不衔接、不协同等问题。据培训班介绍,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将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今年将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新华社、公安部网站》
“扫黑”和“拍蝇”,一个是维护社会治安,一个是惩治基层腐败,看似毫不相干,实则密不可分。但凡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再小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黑恶势力成长需要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往往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黑和腐,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所以,扫黑的过程中也要除腐,在除腐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扫黑,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工作。
谁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笔者从公开报道的案例看,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与打黑除恶关系密切的执法人员,往往成为黑恶势力首先拉拢腐蚀的目标人员。因此,充当“保护伞”的以基层领导干部居多。
1月29日中纪委网站又已“谁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被依法判处死刑的“黑帮老大”钟文星原是广东省普宁市森林公安分局的民警;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韩天江包庇、放纵唐利峰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恶,并在公安机关决定抓捕唐利峰等人时为唐通风报信;
备受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保护伞”的系列案中,原两任公安局长农家益和李红专、原副局长林树春、黄政贤、原政委马斯克长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赌场和色情场所提供庇护,百色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韦建勇、百色市公安局原治安大队长梁成新也涉案其中;
广西柳州市原公安局长于丁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判死刑;广西合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瑞飞被个体煤矿老板凌贵科用金钱收买,成为该组织的“保护伞”;
四川自贡市公安机关摧毁了以曾少林、罗筱泉为首的、成员达5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嫌为该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兴良、副大队长唐汝仲,代寺派出所副所长罗明全等5人同时落入法网;长春黑老大梁旭东在短短几年内,对一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高密度的糖衣炮弹攻击,在自己的关系网上布下一个个红点,其中有10名警察;
浙江温岭张畏黑社会性质组织就用金钱控制了一批当地官员,其中包括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他们对张畏的关怀无微不至,张畏在温岭的别墅围墙上甚至有一块写着“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为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的陕西省富平县公安局局长丁叔亮、副局长陈文忠、惠夏志、杨耀等6名公安败类被依法逮捕;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因庇护“远华”走私被查处;等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在中央发布《通知》后,再次剑指基层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基层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影响甚坏。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讲,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相互勾结,比单纯的腐败问题对群众的伤害更深更大。因此《通知》一针见血的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查工作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还为中央派出督导组"督战"扫黑除恶拍案叫好!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必须将隐藏在黑恶势力后面的腐败分子连根拔起,铲除掉滋养黑恶势力的土壤,才能取得斗争全面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和政府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行动起来,再有中央派出督导组"督战"的力量,扫黑除恶与惩治腐败相结合,“扫黑”同时必须打掉“黑伞”。<撰稿:张子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