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领导饭局就遭解聘?凸显的是权力的傲慢

对初入职场的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来说,上司请吃饭,去还是不去?这个问题很难抉择:不去,驳了领导的面子,领导如果很生气,后果将会很严重;去,上了桌喝不喝酒,万一喝醉了,后果同样会很严重。近日,21岁的小莉就碰到了这个问题,并因此丢了工作。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3月15日小莉入职,在成都医大医院风湿科从事治疗室护士工作。26日,小莉拒绝所在科室詹主任的饭局邀请。4月初,詹主任向科室护士长打听小莉表现,4月7日,小莉收到解聘通知。此时,她的一个月试用期还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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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星新闻的报道可以确定的是,小莉和詹主任并不熟,一位不熟的上司邀请一个入职不到20天的菜鸟吃饭,这一举动本身就透着某种怪异。按医院说法,“领导请员工吃饭是职责范围”,而且是“部门聚餐”。但现有的事实却无法支持这一说法。我们能看到的是,一位主要负责科室经营而并非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领导,仅仅因为之前科室护士长认为小莉“适应能力比XXX要差一些”,就直接判断其“到了试用期也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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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对用人单位而言,他们对试用期满的员工有权作出合格还是不合格的评价并因此决定是否聘用,即使不聘也确实无需过多解释。但成大医大医院如此迫不及待地提前解聘小莉,恰恰显示了一种此地无银。且不说,解聘的时间点如此巧合,很难不让人往“打击报复”方面去遐想,单以解聘的理由“学习能力不行”而言,这一指向比较模糊的词句明显缺乏说服力,学习能力不行体现在哪方面,参照的标准是什么等等,这些往往都给人以很大的主观发挥空间。其实,对护士来说,是有很多指标可以来量化其工作是否合格的,遗憾的是,小莉被解聘的理由却是“学习能力不足”。

或许,詹主任发给小莉的话,已经准确地道出事实真相:“做事学习可以慢,但是一定要领会领导并听从领导的指示去做……”。把这句话放到整个事件当中去,似乎可以品出这样的意思:听领导的话,你不行我可以让你慢慢行;不听的话,你行我也可以说你不行。

这样一看,权力傲慢的嘴脸是不是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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