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嘉靖皇帝为什么杀掉严世蕃却留了“罪魁祸首”严嵩一命?

得益于《大明1566》 的普及,明朝嘉靖皇帝这个权术高手的晚年经历才为大众所熟知,也正是这一部在“服化道”等细节方面“很不明朝”的剧作,为我们深刻揭示了一系列中国古代王朝政治中的隐秘部分,可谓不得其形,却得其神的典范。

也正因为如此,这段历史中的诸多细节都值得回味。

比如今天这个问题:

嘉靖皇帝为什么杀掉严世蕃却留了“罪魁祸首”严嵩一命?

回答如下:

唯有了解“倒严”的前因后果和详细过程,才能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嘉靖皇帝“杀子留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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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鹤徵在《皇明辅世编》一书中详细记载了当时陪嘉靖皇帝玄修的道士蓝道行在为嘉靖皇帝扶乩时,假借神仙之口与嘉靖的对话,也就是“神谕警示”。

在“鸾词”(扶乩者写出的词句)之中,蓝道行夹带了“私货”,但从嘉靖帝的对话中,很明显可以看出,他对严嵩父子是“奸臣”心知肚明,完全不存在被蒙蔽的情况。

经过一番对嘉靖皇帝意图的“火力侦察”,不久后,内阁次辅徐阶即指示御史邹应龙弹劾严嵩父子。

邹应龙在《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中,没有翻之前严氏父子的旧案,反而指斥严世蕃父子卖官鬻爵,每遇岁时及父子生日,中外各官俱有馈赠,还成为定例,时值天下水旱频仍,严嵩父子贪婪无耻引发地方效仿,百姓困苦不堪。

最后,他提出的处置建议是:

臣请斩世蕃首,悬之高竿,以为人臣凶横不忠之戒。其父嵩受国厚恩,不思图报,而溺爱恶子,播弄利权,植党蔽贤,黩货败法,亦宜亟令休退,以清政本。

在这段话中,邹应龙的攻击重点是严世蕃,罪名是“凶横不忠”这一条,而对严嵩,则是“溺爱恶子,播弄利权,植党蔽贤,黩货败法”这四条。

翻译一下,严世蕃的罪名“少”,却包含了最严重的指控——“不忠”,“不忠”的表现就是“凶横”,作为形容词指向并不清晰,却是个“大筐”,所有严世蕃之前协助严嵩把持朝政的跋扈行为都可以往里头装,“不忠”恰恰是最严重的“政治错误”,所以,建议惩治措施是“斩首”。

反观严嵩的罪名,列了四条,看起来“多”,其实都是“道德问题”,说白了是“经济犯罪”或“立身不正”,所以,建议惩治措施就是“赶紧退休”。

换句话说,内阁二把手徐阶“倒严”的第一炮,本身就是“收着”的,并没有要一次性搞死严嵩父子的奢望,更不涉及对之前20多年严嵩主政时政治路线的清算和平反。

也正因为这种“有限打击”合乎嘉靖帝的心意,所以,他下达圣旨,谴责严嵩“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行”,勒令致仕(退休),严世蕃及其亲信罗龙文等人,流放边远地区。

从处置上看,嘉靖帝并没有穷追猛打严世蕃的意思,反倒可以说是对严世蕃、罗龙文网开一面,将“斩首”降为了“流放”,本身就留了日后反悔的余地。对严嵩则是以教子不严为名,勒令退休。

嘉靖帝的这种回护态度,在严嵩下台后更是明显,甚至给徐阶下达手谕:

嵩已退,其子已伏辜,敢再言者,并(邹)应龙斩之。

翻译一下就是,严嵩退休了,他儿子也伏法了,你们不要穷追猛打了,再提这个事儿,我就连邹应龙这个挑头的人一起杀头,等于是敲打了徐阶,我知道这次政治攻击的幕后推手是你,底线画在这里了,你越过就是和我过不去。

在这之后,嘉靖更是每每想起严嵩的好处,比如王世贞《大学士徐阶传》中记载:

上虽以御史言去嵩,然念其供奉久,怜之。而左右入其间者从容言:‘非严嵩谁为上奉玄?’上忽忽不乐。

也就是说,严嵩多年陪着他一起修玄,感情很深厚,所以身边的人说到严嵩陪伴的角色,嘉靖皇帝才闷闷不乐。

也就是说,严嵩虽去,圣眷仍在。

这一点,徐阶明白,严嵩的党羽一样明白,实质上是嘉靖皇帝与“倒严”一派大臣的达成的协议“默契”,所以,朝廷中的“严党”和严世蕃在这次高举轻放的“权力平衡”之后并不安分,严世蕃甚至在流放广东雷州的路上就半路折回了江西分宜老家,他的党羽罗龙文也逃离了流放地,一同图谋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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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朝廷中曾经“反严”的人士则坚决不允许这个结果,严嵩老家的父母官袁州知府密告巡江御史林润,严世蕃在老家“聚众练兵谋反”。

林润本就“反严”,得报后上奏朝廷:

(罗龙文)卜筑山中,乘轩衣蟒,有负险不臣之志;(严世蕃)自罪谪之后,愈肆凶顽,日夜与龙文诽谤时政,动摇人心。近者假治第,而聚众至四千余人,道路汹汹,咸谓变且不测。

注意这里的措辞,“有负险不臣之志”、“咸谓变且不测”,这些都是“诛心”,没什么证据,但是,私自逃离流放地是事实,“衣蟒”也应该是事实,“聚众至四千人”怕也是事实。

所以,林润才指出严家此时虽然没有“扯旗”,但是已经有了“聚众”的举动,距离“造反”,只剩下五十米,而不具名的“坊间舆论”却都在说,严世蕃和罗龙文要造反。

嘉靖皇帝信不信这些捕风捉影的罪名呢?

恐怕也是不信的,但是,当他已经做出“到此为止”的决策时,其实是用皇帝的权威逼迫“倒严”一党作出妥协,也就是协议,我惩治“自己人”,你们不要“生事”。然而,严世蕃和罗龙文的逃离,在事实上击破了双方的默契,“皇帝”的权威遭到了挑战,“自己人”不听话,不愿意做交易的“代价”。

所以,这些罪名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了,“自己人”一旦出了“态度问题”,那离“反对者”也就差几厘米了。

所以,嘉靖帝闻报,立刻命令逮捕严世蕃、罗龙文到京拿问。

“认罪伏法”,核心就在于“伏”,没要你的命,只是让你“服”或是“伏”,你都不愿意,你不是在挑战皇权吗?

自此之后,严世蕃的“政治生命”和“生命”的结局都是注定的,朝堂上的所有对严世蕃定罪问题的争论和争斗都与他本人无关,而是嘉靖和徐阶的“战争”。

所以,严世蕃希望“三法司”给自己定罪的时候,把之前的旧账全部翻出来,以迫害忠良沈炼、杨继盛的罪名,要他的命,这是对嘉靖皇帝好面子的软肋的利用;而徐阶老奸巨猾,最终草拟的定案文书,基调却改成了严世蕃与罗龙文在被判流放后,逃离流放地,“通倭通虏”(南通倭寇,北通蒙古),聚众谋反。


嘉靖皇帝在接到奏报之后,并未提出异议,只是要求三法司确定案情事实,这个态度很清晰,就是这条“狗”我不要了,只要血溅不到主人身上,随你们怎么打死它。

故此,徐阶才有胆量与“三法司”长官串通好,根本没有核实,即径直回奏:

事已勘实,其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具有显证。请亟正典刑,以泄神人之愤。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都承担“责任”,严世蕃等人与倭寇、蒙古联络造反,都有“显证”,至于是什么证据,无所谓,最好把他们赶紧杀了。

嘉靖帝也不负众望,下旨斩首。

严世蕃死后,这才就势查抄严府,将已经退休的严嵩“黜革为民,孙辈充军”,严嵩之后只能寄食于墓舍,在一年后死去。

至此,嘉靖为什么杀严世蕃而留严嵩,已经很清楚了,就是杀严世蕃是朝臣之意,嘉靖皇帝未必不知通倭、谋反为假,但是朝议汹汹,自己可以有这么个台阶下,总比与群臣对抗,重提为沈炼、杨继盛平反更加顺当。

最重要的是,嘉靖帝老了,和群臣斗不动了,否则也不会有禅让皇位给儿子,自己专心修道的说法,或者说试探。

在此条件下,并不牵涉谋反的严嵩,已经80多岁,完全不具备现实和未来的政治威胁,生死都是个“添头”,最重要的是正值壮年的严世蕃,如果活着,就会是徐阶等人的隐患,所以必然杀之而后快。

等于说,嘉靖帝和徐阶为首的“反严”朝官达成了默契的妥协,“放下包袱”、“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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