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贪腐案对越南稀土产业的冲击和影响

2023年10月爆发的越南稀土股份公司(VTRE)贪腐案,是越南关键矿产领域一场波及政企高层、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系统性腐败事件。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违规审批、企业设立两套账簿、并将非法开采的稀土矿石主要走私至中国,导致越南唯一拥有中游稀土分离能力的企业陷入停摆,直接摧毁了本国稀土精炼的关键环节,加剧了产业“有矿无厂”的困境。此案不仅造成了超千亿越南盾的经济损失,更严重打击了国际投资者信心,致使与澳大利亚Blackstone等合作开发最大稀土矿——东保矿(Đông Pao)的计划搁浅。
此案深刻揭示了越南稀土产业在雄心与现实间的巨大鸿沟。越南虽拥有全球排名前列的稀土储量,但当前年开采量仅约300吨REO,且技术能力薄弱,严重依赖外资。该国设定了到2030年年产6万吨REO的宏伟目标,但与现有产能之间存在超过200倍的差距。实现这一目标面临储量核实、技术缺口、环保挑战及腐败治理等多重内部制约。
一、越南政府在地缘政治层面的考虑
在地缘政治层面,越南试图在中美战略竞争中扮演“平衡者”与“供应链替代选项”的双重角色。一方面,通过“竹子外交”与美、日、韩、澳等多国签署合作备忘录,吸引技术投资;另一方面,拒绝加入具有排他性的美国联盟,并于2026年明确表示“不对美国有稀土出口义务”,以维护战略自主。然而,中国的稀土技术出口管制直接制约了越南获取先进分离与加工技术,迫使其寻求替代路径,但进程缓慢且充满不确定性。
为重塑产业秩序并吸引“高质量投资”,越南政府在2024-2026年间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核心是将稀土列为“国家特殊战略资源”,并通过修订《地质与矿产法》严禁原矿出口,旨在倒逼外资投向国内加工环节。同时,配套了税收减免、土地优惠及严格的ESG标准。西方国家的投资虽有进展,如韩国LS Eco Energy建设金属化工厂、美韩越开展煤灰提稀土技术合作,但大规模上游开采与分离项目因腐败案阴影、商业风险及技术复杂性而推进迟缓。
综上所述,越南稀土公司VTRE贪腐案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越南稀土产业在治理漏洞、技术依赖、地缘博弈与宏大愿景之间的复杂角力。案件虽彰显了越南政府打击腐败、整顿行业的决心,但也暴露了其构建完整、透明且具国际竞争力稀土供应链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越南能否克服内部制约,在地缘夹缝中有效利用外部合作,将决定其从“资源储备国”迈向“高附加值加工国”这一战略转型的成败。
二、2023年越南稀土股份公司贪腐案回顾与冲击
2023年,越南稀土产业雄心遭遇了一记沉重的内部重击。以越南稀土股份公司(Vietnam Rare Earth JSC,简称VTRE)为核心的系列腐败案件,不仅是一场司法风暴,更是对越南构建自主稀土产业链战略的一次“釜底抽薪”。此案从爆发到宣判,历时近两年,深刻揭示了资源领域政商勾结的系统性风险,其冲击波远超单一企业的范畴,直接重塑了越南稀土行业的发展轨迹与外部观感。
(一)案件爆发、升级与审判:一条完整的时间线
案件的揭露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从企业违规调查到高层官员落马的逐步升级过程,其时间线清晰地勾勒出腐败网络的深度与广度。
1、2023年10月19-20日:风暴伊始
越南公安部调查机构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包括越南稀土公司VTRE董事长刘英俊(Lưu Anh Tuấn)在内的6人。初步指控聚焦于伪造增值税发票、违规会计操作等经济犯罪。行动中,当局查封了高达13,715吨的稀土矿石,并初步查明大量非法开采的稀土被走私至中国。越南稀土公司VTRE位于河内的办公室随即关闭,这家越南唯一拥有中游稀土氧化物分离设施的企业陷入事实停摆。
2、2024年7月:调查深入政府高层
案件性质发生重大转变。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阮林玉(Nguyễn Linh Ngọc)因涉嫌在相关矿场开采许可审批中违规操作被捕。此举标志着调查触角已延伸至国家资源管理的核心决策层,案件从企业犯罪升级为政企勾结的系统性腐败。
3、2024年8月:司法程序正式启动
26名被告被正式起诉,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被告名单涵盖了从企业主、高管到中央及地方官员的复杂网络。
4、2025年5月:一审宣判与严惩
经过9天的庭审,河内市人民法院对27名被告作出判决,其中23人被判入狱。越南稀土公司VTRE董事长刘英俊因走私和违反会计规定两项罪名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成为所有被告中量刑最重者,并被勒令缴纳2330亿越南盾以弥补国家损失。前副部长阮林玉被判3年有期徒刑,前地质矿产总局局长阮文俊(Nguyễn Văn Thuấn)被判5年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将此案定性为“性质特别严重、造成国家特别重大损失”。
(二)系统性腐败:手段、网络与巨额损失
该案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一个涉及非法开采、违规审批、财务造假、走私出境及环境破坏的全链条犯罪网络,其操作手法大胆,涉案金额惊人。
1、违规审批与监管全线失守
腐败的源头始于采矿权的非法授予。调查显示,前副部长阮林玉、前局长阮文俊等官员,在明知太阳集团(Công ty Thái Dương)完全不符合法定开采条件的情况下——例如,其实缴资本仅为法律要求的约10%,且使用了过期的投资证书——仍然利用职权违规签署、批准或上报,使该集团获得了位于安沛省(Yên Bái)的安富矿(Yên Phú)的开采许可。作为回报,阮文俊曾收受企业赠送的、内藏5亿越南盾现金的花篮作为生日礼物。地方监管部门(安沛省资源与环境厅)则隐瞒企业违规情况,出具不实报告,导致非法开采行为从2019年持续至2023年未被制止。
2、非法开采、财务造假与走私链条
获得“合法”外衣后,太阳集团董事长段文训(Đoàn Văn Huấn)组织进行了大规模非法开采。与此同时,以越南稀土公司VTRE董事长刘英俊、太阳集团段文训为首的企业方,则通过设立“两套会计账簿”进行虚假记账,系统性隐瞒真实产量与销售收入,以达到偷逃巨额税款的目的。非法开采出的稀土并未进入正规加工渠道,而是通过伪报品名(如将稀土伪报成“草酸盐混合物”或伪装成“大米”)等方式,主要走私至中国。此环节还涉及为中国籍商人刘宇(Liu Yu)提供销赃渠道。
3、触目惊心的涉案金额与多重损害
该案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巨,在越南资源犯罪案件中罕见:
• 1)非法开采的稀土和铁矿总价值超过8,640亿越南盾。
• 2)其中已销售变现的金额超过7,630亿越南盾。
• 3)因会计造假和走私导致的国家税收损失超过960亿越南盾。
• 4)法院另判令太阳集团赔偿国家6,650亿越南盾。
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非法开采活动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严重破坏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政府公信力。
(三)对越南稀土产业的直接摧毁性打击
此案的冲击力之所以巨大,关键在于它精准地打击了越南稀土产业最脆弱、也是最关键的“咽喉”环节。
1、唯一分离设施瘫痪,产业链关键环节断裂
越南稀土公司VTRE不仅是越南重要的稀土开采企业,更是全国唯一具备中游稀土分离能力的实体。其分离设施是将稀土原矿转化为可用于制造永磁体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氧化物的必经步骤。刘英俊被捕及公司停摆,意味着越南稀土精炼的关键环节被直接摧毁。越南稀土产业长期面临“有矿无厂”(即拥有资源但缺乏加工能力)的困境,此案使其恶化为“唯一分离厂停摆”的绝境。
2、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搁浅
越南稀土公司VTRE的丑闻产生了强烈的“连坐”效应。该公司曾是越南开发其最大稀土矿床——东保矿(Đông Pao)——的关键平台,并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Blackstone Minerals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竞标东保矿的开采权。随着越南稀土公司VTRE董事长入狱、公司运营瘫痪,这一被寄予厚望的国际合作项目随之搁浅,使得东保矿“有矿无厂”的局面持续,越南通过引入外资和技术快速提升产能的计划遭遇重挫。
3、投资信心与行业信誉遭受重创
案件揭示了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从国有企业到私营企业,在稀土资源管理中存在深度的、系统性的监管漏洞与腐败风险。对于寻求进入越南稀土领域的外国投资者而言,这不仅是一个高调的警告案例,更迫使他们对合作伙伴的廉洁性、项目的合规性以及政策环境的稳定性进行极端审慎的再评估。国际资本因此案而加剧观望情绪,直接导致诸多大规模上游开采与中游分离项目的推进陷入迟缓。
(四)案件折射的深层矛盾与国家整顿决心
越南稀土股份公司贪腐案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越南在追求关键矿产战略自主道路上必须直面的多重内在矛盾。
首先,案件暴露了高速发展的产业雄心与落后治理能力之间的尖锐矛盾。政企高层的系统性腐败,说明了现有的监管体系难以有效抵御资源暴利带来的侵蚀,在“烈火熔炉”反腐败运动已成为政治常态的背景下,此案凸显了制度性防腐建设的紧迫性。
其次,案件揭示了国家战略资源与灰色市场渠道之间的冲突。大量稀土通过走私流向中国,这不仅意味着税收和资源的流失,更表明在缺乏国内合法、高效加工渠道的情况下,市场力量会自发寻求“捷径”,从而削弱国家对于战略资源的控制力。
最后,案件放大了宏大产业愿景与骨感现实之间的落差。越南政府设定了到2030年实现年开采加工6万吨稀土氧化物(REO)的宏伟目标,但案发时越南的年开采量仅在300吨REO左右。丑闻导致的产业停摆,使得实现这一超过200倍增长目标的路径变得更加迷雾重重。
作为回应,越南政府展现出强烈的整顿决心。该案已被纳入越南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组的督办范围,由最高层面直接督导。以此案为戒,越南在后续政策中明显收紧了资源管控,包括将稀土列为“国家特殊战略资源”,并酝酿修订《地质与矿产法》以严禁原矿出口,旨在从源头杜绝类似走私,同时配套税收、土地优惠及ESG标准,试图在打击腐败与吸引“高质量投资”之间寻求新的平衡。
2023年爆发的越南稀土股份公司贪腐案,远非一桩普通的商业罪案。它是一次对越南稀土产业根基的爆破,一次对国家治理能力的严峻拷问,也是一次对国际社会关于越南能否成为可靠关键矿产供应方信任度的严重透支。案件的审判告一段落,但其对产业格局、投资心理与政策走向的深远冲击,将在未来数年持续发酵,成为越南稀土发展之路上无法绕行的警示碑。
三、内部制约:储量、技术与环保的现实瓶颈
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的司法判决虽已落定,但其揭露的仅是越南稀土产业深层困境的冰山一角。剥开腐败的表象,越南稀土行业的雄心正被一系列严峻的内部现实所钳制:从储量认知的偏差、技术链的实质性断裂,到环保治理的高压与社区信任的缺失,构成了其难以实现战略目标的多重瓶颈。
(一)储量光环下的现实落差:“第二大”神话与“300吨”的产量
越南长期被国际媒体冠以“世界第二大稀土储量国”的名号,这一基于过时“资源量”数据(约2,200万吨REO)的认知,构成了其产业雄心的基础。然而,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2025年修正后的专业评估,越南经济可采的稀土储量实为350万吨REO,全球排名第六。这一修正至关重要,它意味着大量资源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尚不具备开发价值,直接冷却了部分基于“储量泡沫”的过热投资预期。
更严峻的落差体现在开采端。尽管坐拥可观的储量,特别是西北部莱州、老街和安沛省分布的轻、重稀土资源,越南的实际年开采量长期在低位徘徊,2026年仅为约300吨REO,占全球总产量的份额微乎其微。这与越南政府《至2030年矿产发展战略》中设定的年产6万吨REO的宏伟目标形成了超过200倍的悬殊差距。作为产业希望的标志——全国最大的东保矿(Đông Pao,莱州省),自1990年代发现以来,历经多轮国际合作尝试(如与日本、澳大利亚Blackstone Minerals等),至今仍处于“从未实际开采”的停滞状态。即便在2025年后有新的合作方介入,其状态依然被评估为“复兴延迟”。储量光环与冰冷产量之间的巨大鸿沟,是越南稀土产业面临的首要现实。
(二)技术链的断裂与空白:从“唯一工厂”停摆到全环节依赖
越南稀土产业链的脆弱性在中游环节暴露无遗。越南稀土股份公司(VTRE)不仅是该国最大的稀土企业,更是其全国唯一拥有工业规模稀土氧化物分离能力的经济实体,其溶剂萃取分离厂设计年产能约5,000吨REO,曾是东南亚最大的单厂分离设施。越南稀土公司VTRE因贪腐案停摆(总部关闭、运营瘫痪),直接导致越南稀土精炼这一关键环节“咽喉被卡”,产业链出现了结构性断裂。
这一断裂产生了连锁反应。首先,它使得越南“有矿无厂”的尴尬局面固化。东保矿的开发因与越南稀土公司VTRE关联的Blackstone合作搁浅而再度延迟。其次,多项旨在提升产业链价值的关键国际合作被迫中断,例如韩国Setopia计划与越南稀土公司VTRE合作建设的稀土金属化中试工厂(下游关键步骤)。最终,越南的稀土产业被锁定在价值链最低端:仅能进行初步开采和粗加工,产出低附加值的混合稀土碳酸盐或氢氧化物,而将原矿转化为高纯度单一氧化物、稀土金属乃至永磁材料的能力几乎完全空白。
目前,越南本土仅能完成约40%的稀土氧化物纯化步骤,且严重缺乏处理伴生放射性废料(如钍、铀)的核心技术。下游应用领域,虽有个别日、韩企业在越设厂生产永磁体,但其原料并非依赖越南本土供应链。这种从分离、精炼到高端材料制造的全环节技术依赖,使得越南的稀土战略自主性大打折扣。
(三)环保高压与社区信任赤字
越南并非没有严格的环保法规。《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对矿产开发,尤其是被视为高环境风险的稀土项目,设定了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近年来,政府的执法力度显著趋严,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中非法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被明确列为罪状之一,案件本身也由中央反腐败指导组督办,释放出高压信号。2026年生效的新《地质与矿产法》更是严禁稀土原矿出口,并将稀土列为“国家特殊战略资源”,意在倒逼国内绿色加工。
然而,严格的法律与薄弱的技术、历史欠账形成了尖锐矛盾。长期的非法开采(如太阳集团在安沛省Yên Phú矿持续四年的盗采)已造成局部地区生态破坏,而全国近80%的工业区存在违规排放问题,导致公众对工业项目,特别是稀土这类敏感项目,抱有深刻的不信任感。社区阻力的根源在于对污染(尤其是放射性物质和化学毒剂)的恐惧,以及对地方政府监管效力(前官员违规审批的案例加剧了此种质疑)的怀疑。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除了要承担高昂的环保合规成本(如必须自建废水处理系统、缴纳环境恢复保证金),还需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社区沟通,以化解“邻避效应”,项目推进的社会成本显著增加。
(四)人才匮乏与技术依赖的循环困境
产业的发展归根结底依赖人才。尽管越南拥有年轻的劳动力人口,政府也正加大对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的投入,并有意在投资合同中嵌入知识转移条款,以期培养本土的地质、冶金和材料科学专家,但现实是,专业人才储备与一个成熟稀土产业的需求相去甚远。高级工艺工程师、冶金专家和材料科学家队伍严重短缺。
这种人才短板进一步固化了对外国技术的依赖循环。越南政府发展稀土的核心路径明确指向“以资源换技术”,积极寻求与拥有先进技术的国际伙伴合作。但中国自2023年底实施的稀土技术出口管制,甚至限制了中国公民为外国稀土项目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这从侧面凸显了高端技术人才的全球稀缺性,也使得越南的技术获取渠道更窄、成本更高。缺乏本土人才不仅影响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也削弱了政府在项目审批、监管中的专业话语权,难以对投资者的技术方案进行有效评估和监督。
综上,越南稀土产业的内部制约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复杂系统:储量认知的修正冷却了预期,技术链的断裂使资源无法转化为价值,环保与社会压力抬高了准入门槛和运营成本,而人才匮乏则使突破上述瓶颈缺乏内生动力。越南稀土公司VTRE贪腐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的不仅是腐败,更是整个产业基础设施和治理能力的孱弱。若不系统性破解这些内部瓶颈,越南的稀土雄心恐将继续悬浮于蓝图之上,难以落地为实实在在的产业竞争力。
四、地缘政治夹缝:中美博弈下的战略两难
越南稀土产业的宏大愿景,正被置于中美战略竞争这一最复杂的地缘政治显微镜下审视。其庞大的储量与雄心勃勃的规划,使其同时成为双方争取与防范的对象,而自身在技术、资本与治理上的短板,则将这种“战略性关注”转化为一种深刻的“战略两难”。
(一)双重角色定位:既是“平衡者”亦是“替代选项”
在中美稀土供应链博弈的棋盘上,越南被赋予了双重且时而矛盾的角色。对于美国及其盟友(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而言,越南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作为 “非中国”稀土供应链关键替代节点的潜力。凭借其被修正后确认的世界级储量,越南被视为降低对华依赖、重构全球关键矿物格局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美国通过高层外交推动合作,例如2023年签署的美越双边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其战略意图明确在于将越南纳入其主导的供应链体系。
然而,越南自身则精心扮演着 “竹子外交”式的平衡者。其策略精髓在于 “多方下注”与“拒绝选边”。越南政府同步推进与美、日、韩、澳等多个国家的合作,却明确拒绝加入具有排他性的、由美国主导的“矿产安全伙伴关系”(MSP)等多边框架。2026年2月,越南方面公开表示“不对美国有稀土出口义务”,此举被视为在外交上清晰划界,避免被单方面绑定为“反华供应链”的前哨。这种平衡术的目标,是在中美竞争的夹缝中最大化自身利益:既希望从美国及其盟友处获得高端技术与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又不愿放弃与中国在市场、基础设施及潜在技术合作上的联系。
(二)来自北京的“硬约束”:技术管制与灰色渠道的钳制
中国的政策与市场力量,构成了越南稀土自主发展战略最直接且严峻的外部制约。2023年12月,中国更新《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将稀土冶炼、分离、加工及稀土永磁体制备等关键技术纳入管制范围。这一举措被普遍解读为旨在 防止其他国家利用中国技术建立竞争性产业。对于技术基础薄弱的越南而言,这无异于卡住了其产业升级的脖子,使其难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建设现代化分离与精炼厂所必需的核心工艺与设备,严重阻碍了其实现“从矿到磁”全产业链布局的进程。
与此同时,一个并行且棘手的事实是,灰色乃至非法贸易渠道仍在持续侵蚀越南的资源主权。2023年越南稀土股份公司(VTRE)贪腐案所暴露出的数万吨非法开采矿石,其主要流向被指向中国。这种“地下供应链”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市场巨大的吸附能力和越南国内监管的漏洞,另一方面也使越南旨在“禁止原矿出口、提升国内附加值”的官方政策面临挑战。越南的稀土资源,在官方话语中是国家战略资产,在现实中却可能通过非正式网络流失,这种反差凸显了其在面对中国产业生态时的无力感。
(三)来自华盛顿的“软压力”:合作承诺与战略模糊的代价
美国的拉拢为越南带来了机遇,也附带了复杂的压力。与中国的“硬约束”不同,美国的参与目前更多体现在外交表态、技术层级合作与框架协议上,而非大规模的直接投资。例如,美-韩-越三边合作旨在研究从煤灰中环保提取稀土的技术,这类合作具有战略象征意义,但距离规模化商业应用尚远。这种合作模式意味着,越南能够从美国获得的主要是战略背书和替代性技术路径的选项,而非立即就能形成产能的硬投入。
这种合作模式将越南置于一种“战略模糊”的境地,并带来持续的外交压力。美国希望越南在其供应链“去中国化”战略中扮演更明确、更排他的角色。然而,越南的任何进一步倾向美国的举动,都可能招致中国在贸易、投资乃至南海议题上的潜在反制。例如,美国对越南“太阳能电池板规避关税”的调查先例,已经警示了越中经济关系深化可能引发的美越贸易风险。因此,越南必须在吸引美国技术与投资的同时,不断澄清其“不选边”立场,谨慎地在美国的战略期待与本国的自主诉求之间走钢丝。
(四)河内的回应与难以弥合的困境
面对来自两大国的推拉,越南的回应是强化内部管控,并试图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2026年生效的修订版《地质与矿产法》将稀土明确定义为 “国家特殊战略资源” ,并严禁原矿出口。这一立法旨在从根本上扭转其资源国的被动地位,倒逼外国资本和技术投向本国境内的加工环节,从而捕获更多价值链上的附加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美国希望越南建立独立加工能力的意图相吻合。
然而,这一战略面临多重且近乎悖论式的困境。首先,技术自主的目标与现实的依赖路径冲突。越南亟需先进分离技术,但主要技术来源国中国实施了出口管制,而美国等西方国家提供的替代技术尚不成熟且商业化前景不明。其次,吸引高质量外资的需求与国内治理环境的短板冲突。越南稀土公司VTRE贪腐案暴露出的系统性腐败问题,以及环境社会治理(ESG)能力的不足,持续困扰着国际投资者的信心。最后,宏伟的产业目标与薄弱的基础设施和商业竞争力冲突。越南设定的2030年年产数万吨稀土氧化物的目标,与其当前仅数百吨的实际产量、核心矿山开发迟滞、唯一分离厂停摆的现状形成巨大落差。在成本、效率和规模上,短期内均无法与中国成熟的产业集群竞争。
因此,越南稀土产业的地缘政治两难本质在于:它希望利用中美竞争“待价而沽”,但其自身有限的“筹码”(即快速形成可靠、大规模、有竞争力产能的能力)却制约了其议价能力与战略回旋空间。它试图在自主发展与对外合作间取得平衡,却发现技术依赖、资本缺口和治理挑战使其难以真正掌控发展节奏。最终,越南稀土产业的未来,不仅取决于其外交上的平衡艺术,更取决于其能否在紧迫的时间内,将地缘政治的“关注度”有效转化为解决内部瓶颈的“行动力”,否则“战略两难”恐将滑向“发展困局”。
五、西方合作窗口:美日韩澳投资进展与成效评估
在2023年越南稀土公司VTRE贪腐案重创越南稀土产业信誉后,越南政府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管,另一方面则更加迫切地试图打开与西方国家的合作窗口,以期引入“高质量外资”与技术来重建产业链。以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基于其自身供应链多元化与地缘战略考量,也纷纷将与越南的稀土合作提上日程。然而,截至2026年,这一合作窗口的实际开启程度与成效,远未达到双方宣称的战略预期。
(一)合作动因:战略需求与资源杠杆的双向吸引
西方国家的合作动力源于对“非中国”稀土供应链的迫切需求。越南修正后350万吨REO的经济可采储量(居世界第六)尤其是其重稀土资源,对美日韩的高端制造业和清洁能源转型至关重要。对美国而言,将越南纳入其关键矿物供应链体系,是执行其“友岸外包”战略、降低对华依赖的关键一环。2023年美越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将稀土合作列为重点领域,正是这一战略意图的体现。
越南则巧妙地运用其“竹子外交”策略,将稀土资源作为地缘政治杠杆。它同时与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签署了多份合作备忘录,但公开拒绝加入美国主导的“矿物安全伙伴关系”(MSP)等排他性联盟。2026年2月,越南方面明确声明“不对美国有稀土出口义务”,清晰划定了战略自主的红线。这种“多方下注、平衡自主”的姿态,旨在利用中美竞争最大化自身利益,避免过度绑定任何一方。
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导致的产业真空,客观上加速了这一合作窗口的开启。国内唯一分离厂停摆、最大矿床开发搁浅,迫使越南必须寻求外部资本与技术来激活其庞大的资源储备。为此,越南在2024-2026年间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核心是通过立法强制将外资导向其薄弱的加工环节。
(二)项目进展:意向活跃与实质落地缓慢的鲜明对比
尽管外交声明与合作协议频出,但四国在越南稀土领域的实际项目投资规模有限,且多集中于产业链下游或前期研究阶段。
1、美国:以技术合作为主导,资本投入谨慎
1)框架协议:2023年9月,在美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双方签署了稀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MOU)。该MOU的核心条款聚焦于帮助越南量化稀土资源潜力、吸引符合高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的优质投资,以发展一体化产业。
2)实施进展:MOU签署后,美方的实质性进展更多体现在推动第三方合作与技术试点上。2025年,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与韩国地质资源研究院(KIGAM)、越南方面启动了从煤灰中提取稀土的环保技术合作项目。然而,这属于前期技术探索,商业化前景不明。总体而言,美国在越南的直接采矿或大规模加工投资“外交为主”,尚未有大型资本项目落地。
2、日本:历史挫折深刻,重启之路艰难
1)历史投资:日本企业,特别是丰田通商(Toyota Tsusho),曾是越南稀土开发的早期参与者。2011年,丰田通商曾投资1.3亿美元试图开发莱州省的东保矿,但最终因全球稀土价格受中国影响暴跌而被迫放弃项目,被评价为“最有决心但挫折最多”。
2)当前状态:2023年后,日本重启合作的意愿强烈。2026年5月日本首相访越时,稀土供应链被列为“经济安全”合作核心。然而,除了日本公司SRE Vietnam(隶属于Tokai Trading)在河内运营的一家产能有限的加工厂(计划2025年扩产)外,日本在大型新建采矿或分离项目上“实际项目落地有限”。东保矿至今仍未实现开采。
3、韩国:聚焦下游加工,投资相对务实
1)下游投资案例:韩国企业表现出更务实的投资取向。2025年12月,LS Eco Energy宣布投资1940万美元(约2100万美元)在越南胡志明市建设一座稀土金属化工厂,旨在为美国的磁体工厂供应材料。这是外资在越南稀土加工环节较为实质性的投资,被视为“高质量投资”的样板。
2)上游意向与挑战:韩国钢铁巨头浦项制铁(POSCO) 在越南有总计120亿美元的投资计划,并多次会见越南官员表达对稀土采矿与提纯的兴趣,承诺进行知识技术转移。但截至2026年,其尚未有确定的稀土项目进入开发运营阶段。此外,韩国企业Setopia与越南稀土公司VTRE共建金属化中试工厂的计划,也因越南稀土公司VTRE停摆而搁浅。
4、澳大利亚:合作因丑闻搁浅,重心转移
1)关键挫折:澳大利亚公司Blackstone Minerals的合作案例最能体现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的破坏性影响。Blackstone曾与越南稀土公司VTRE组成联合体,积极竞标东保矿的开采权,意图开发一体化的稀土价值链。
2)项目状态:随着2023年越南稀土公司VTRE董事长因腐败被捕,该联合体投标及后续发展计划完全停滞。至2026年,东保矿项目状态仍标注为“停滞/复兴延迟”。合作搁浅后,Blackstone已将业务重心转回其在越南的Ta Khoa镍矿项目。这一案例被概括为“依赖VTRE”而失败。
(三)成效评估:宏伟目标与骨感现实的巨大鸿沟
以越南政府设定的2030年年产6万吨REO的雄心目标为参照系,当前西方合作项目的成效评估面临严峻挑战,凸显出几个核心维度上的巨大缺口:
1、产能贡献几乎为零,无法填补上游空白
2026年越南稀土实际年产量仅约为300吨REO,与6万吨的目标相差200倍。西方现有的投资项目,如韩国的金属化工厂,集中于下游,无法解决上游规模化开采和中游分离提炼的核心产能缺失问题。东保矿等核心资源依然“有矿无采”,越南“有矿无厂”的局面未有根本改变。
2、技术转移面临中国管制与自身成熟度的双重壁垒
1)中国技术封锁:2023年底中国将稀土冶炼、分离、永磁体制备技术列入出口管制目录,这直接卡住了越南构建自主产业链的咽喉。越南本土技术仅能完成部分加工步骤,对伴生放射性废料的处理技术更是空白。
2)西方替代技术的局限性:美韩合作的“煤灰提稀土”等技术尚处于试验或中试阶段,商业化应用周期长(预计需5-10年),且其经济性与规模化能力未经证实,短期内无法替代中国成熟、高效的完整工艺体系。
3、投资环境阴影未散,ESG合规成本高企
1)腐败案的后遗症: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暴露出的系统性腐败、非法开采与走私问题(涉及数万吨矿石),严重损害了国际资本对越南稀土产业治理透明度的信心。尽管越南将相关案件纳入中央督办范围,并强化ESG立法,但重建信任需要时间。
2)社区的“邻避效应”:严格的环保新规和历史上非法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使得任何新的大型采矿项目都面临严峻的社区接纳度挑战。西方投资者必须承担更高的环境评估、社区关系维护与合规成本,这抑制了其投资上游高风险项目的意愿。
4、政策激励与基础设施不匹配
1)越南2024-2026年出台的政策组合拳,包括严禁原矿出口、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如4免9减半)、土地租金优惠、设立投资支持基金等,旨在吸引高附加值加工投资。这些制度创新方向正确,理论上为外资提供了红利。
2)然而,政策的有效性受制于配套基础设施的滞后。越南缺乏成熟的“旗舰”加工枢纽、稳定的电力供应、专业的产业工人以及完善的物流体系。“严禁原矿出口”在倒逼加工投资的同时,也可能因配套不足而使得政策红利悬空,外资面临“无米下锅”(缺乏稳定、合规的初级原料供应)或“有锅无灶”(缺乏产业生态)的困境。
(四)小结:一个尚未真正打开的“窗口”
综上所述,2023-2026年间越南与美日韩澳的稀土合作,更多地处于外交框架搭建、合作意向表达与下游试探性投资阶段。这个被地缘政治催生的“合作窗口”,其玻璃仍然厚重——战略价值被高估,而实际项目推进的经济与技术可行性被低估。
西方国家的投资表现出明显的避险特征:规避大规模、长周期的上游采矿,倾向于投资较小、周期短、风险相对可控的下游加工或环保技术研发。这与越南希望外资帮助其突破上游开采与中游分离瓶颈的核心需求存在错位。
因此,当前的合作成效远不足以支撑越南的产业雄心。这个“窗口”能否真正敞开,取决于未来几年能否出现一个或多个标志性项目,成功整合西方的资本与技术、越南的资源与政策,并实质性突破产能与技术瓶颈。在此之前,西方合作对越南稀土行业发展的推动力,更多是象征性和框架性的,而非变革性的。越南仍深陷于资源潜力、技术依赖、地缘平衡与内部治理的多重矛盾之中。
六、结论
回顾2023年爆发的越南稀土股份公司贪腐案,其影响已远超出单一司法案件的范畴,成为深刻影响越南稀土产业命运走向的结构性分水岭。此案不仅以雷霆之势暴露了从中央审批到地方开采、从财务监管到环境执法的系统性治理漏洞,更直接摧毁了该国在多年踌躇后刚刚建立起的唯一中游加工能力。以此为镜,越南稀土行业发展的深层困境与未来挑战清晰浮现:这是一场雄心与现实、地缘机遇与内生短板、外部资本与技术壁垒之间的艰难角力。
首先,越南稀土公司VTRE案的余波彻底重塑了越南稀土产业的治理与投资生态。案件揭露的千亿越南盾级非法开采与走私网络,以及牵涉部级高官的违规审批链条,对国际投资者信心构成了沉重打击,特别是直接导致与澳大利亚Blackstone等关键伙伴的合作搁浅。越南政府虽以严厉的司法审判和迅疾的立法修补(如将稀土列为“国家特殊战略资源”并严禁原矿出口)作为回应,展现了整顿的决心,但修补受损的信誉与重建透明的监管体系仍需时日。腐败丑闻带来的“治理溢价”将持续推高外资的合规成本与风险考量。
其次,本案犹如一剂强烈的清醒剂,迫使外界正视越南稀土产业华丽储量数据下的残酷现实。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修正后的经济可采储量(350万吨REO,全球第六)远非旧日传闻的“世界第二”,而产业现状更显严峻:2026年实际年产量仅约300吨REO,与2030年6万吨的官方目标存在200倍的巨大鸿沟。越南稀土公司VTRE的停摆使全国工业规模的稀土分离能力归零,本土技术仅能完成约40%的氧化物纯化,对伴生放射性废料的处理技术更属空白。储量、产量与技术之间的三重脱节,构成了难以逾越的产业断层。
再者,在全球地缘政治棋盘上,越南稀土产业的处境呈现出机遇与制约并存的复杂图景。美国及其盟友将越南视为供应链“去中国化”的关键节点,通过技术合作备忘录(MOU)等形式积极拉拢。然而,中国的双重角色——既是最大的技术壁垒来源(2023年起稀土冶炼分离技术被禁出口),又是非法走私的主要流向地——形成了强大的制约磁场。越南以“竹子外交”试图平衡,明确“不对美国有稀土出口义务”,但其产业自主的雄心在短期内难以摆脱对非正规渠道的依赖与对替代性技术漫长研发周期的等待。
最后,审视2024-2026年间西方国家的合作动向,“雷声大、雨点小”的特征显著。美日韩澳的投资与承诺,多集中于下游金属化工厂(如韩国LS Eco Energy)、小型分离厂扩产或前期技术研究(如美韩越煤灰提稀土合作)。对于开发东保矿等核心上游资源、重建大规模分离产能等决定产业链成败的关键环节,实质性进展寥寥。澳大利亚Blackstone的退出与日本丰田通商历史项目的挫败,都印证了在腐败阴影、环保高压、基础设施滞后及ESG高标准的叠加效应下,大型资本对越南稀土上游投资仍持高度审慎态度。
越南2023年的稀土贪腐案并非一个孤立事件,而是其稀土产业发展长期结构性矛盾的集中爆发。它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越南在试图将地缘政治赋予的“资源筹码”转化为现实产业优势时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治理体系的脆弱性、技术基础的极端薄弱性、以及在内生能力尚未夯实前便暴露于大国博弈风口所带来的巨大风险。越南政府已通过立法与政策激励绘制了雄心勃勃的蓝图,但实现从“资源禀赋”到“产业链竞争力”的惊险一跃,其成功与否将不仅仅取决于外交的平衡艺术,更取决于能否在内部完成一场深刻的、触及制度与技术根骨的革新。否则,其稀土之梦恐将继续在宏伟蓝图与骨感现实的巨大落差间徘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