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办案:罢不掉就让你不能选?

    台湾地区「立法院」朝野「立委」在二零二四至二零二五年间,多次因审理法案发生激烈肢体冲突,事后蓝绿白互相提告。台北地检署昨日公告其中九件相关案件侦查终结,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谢龙介、廖伟翔、邱镇军、黄健豪、黄仁、王鸿薇、陈玉珍,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林淑芬、林楚茵分别被依伤害、强制等罪起诉。创下了历史上最多「立委」被起诉的纪录。

    遭到起诉的王鸿薇透过脸书指出,虽然蓝绿「立委」皆在列,但双方在人数上有明显落差。在野党除了自己以外,国民党还有六人,民众党一人,民进党「立委」则仅有三人被起诉,甚至只有林淑芬一位是「区域立委」,而且绿委锺佳滨熊抱蓝委陈菁徽竟然没事。王鸿薇质疑民进党的司法动作,不仅是为了秋后算帐,更是为了让赖清德布局「二零二八」大位与「国会」多数。民进党想做的,就是把在野党有战力的委员,通通安上罪名。起诉在野党「立委」除了威吓,更是要达到阻止参选的目的,这就是民进党的阳谋。王鸿薇补充说,无论是安上罪名还是判刑、缓刑,都是为了利用选罢法阻止在野一线大将登记参选,简单来说就是「选不赢,就让你选不了」。

实际上,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了犯有内乱、外患、贪污、「国安法」等的触法行为之外,其它各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执行未毕、于缓刑期间或行刑权因罹于时效消灭者,都「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按照台湾地区的司法习惯,法院对上述被起诉者的审理程序,到二零二八年「立委」选举前,都基本上已终审定谳。因此,倘若被起诉的蓝绿「立委」被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即使是缓刑执行,在二零二八年也不能登记为「立委」候选人。

而检方起诉的国民党「立委」,大多数是在所属选区拥有一级战力的「区域立委」,而且全部都是在「立法院」中进行朝野攻防的一线大将。倘他们被阻挡于二零二八年「立委」选举的大门之外,就不但是让国民党党团的战斗力大为削弱,而且还将会改变「国会」「蓝大于绿」的格局。民进党就将会重新掌握「立法院」的议事主导权,为所欲为地强行通过各种恶法法案,包括高价军购案等。

 或许检方担心遭到舆论「办蓝不办绿」的质疑,因而也「顺手」起诉了三名民进党「立委」。但问题是,不但是在比例上严重不对称,而且只有一位是「区域立委」,另两人是「不分区立委」,与国民党被起诉的七人多数是「区域立委」相比,就显得极不公平,甚至有着「极有针对性」之感。因此,王鸿薇「选不赢,就让你选不了」之说,并非「无的放矢」。

      而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则从另一角度质疑检方的用意,指出这是因为民进党发动的「大罢免」计划失败,赖清德才藉司法利刃诛杀在野党「立委」,其算计是「罢不掉,就让你选不了」,企图利用《选罢法》中遭判刑确定即不得登记的条款,达到清算政敌的目的。更点名北检才刚对高金素梅下手,旋即展开连环起诉,针对性意图相当明显。罗智强还批评,当天冲突中民进党「立委」使出擒抱袭臀、殴脸等暴力手段,甚至攻击警务人员,北检却仅意思性起诉三人,其中还包括被视为赖清德「眼中钉」的柯建铭,表面是蓝绿通抓,实则却是铲除异己。

王鸿薇的「选不赢,就让你选不了」,罗智强的「罢不掉,就让你选不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从民进党当局的龌龊心理看,似乎是「罢不掉,就让你选不了」比「选不赢,就让你选不了」更高一筹。而且更微妙的是,把「大罢免大失败」的「罪魁祸首」柯建铭,也列入起诉名单,以发泄一口因为「大罢免大失败」导致赖清德民调急挫、面上无光的乌气。

因此,检方此举的核心意图,除了是「选不赢,就让你选不了」,以司法手段清除选举障碍、削弱在野战力,为「二零二八」选举布局之外,更是「罢不掉,就让你选不了」,用司法替代「罢免」,因为「罢免门坎」高、成功率低,而起诉及判决则是「可操之于我」,能够直接「不让参选」。简言之,此次起诉是民进党当局以司法手段进行政治筛选的典型操作,既然罢免程序难行,便用起诉 + 审判的方式,直接剥夺对手参选资格,实现「罢不了就不让选」 的政治目的。

实际上,民进党当前在「立法院」未过半,因而要清除蓝营关键席次,为赖清德「二零二八」连任铺路,并再次在「立法院」建立「朝大野小」阵势,实现「完全执政」,以利于能够顺利通过各种恶法,就像在蔡英文任上那样,通过「党产法」等系列恶法,迫害国民党及其支持者,巩固一党执政优势。     

而被起诉者多为议会攻防主力,即使是起诉本身,亦即尚未等到法院判决,就即达成削弱在野战力、制造寒蝉效应的效果,导致国民党党内初选被冷处理、支持者信心动摇、募款困难,而其它在野「立委」也因忌惮被诉而收敛问政强度。因而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将司法异化为政治工具,以「法治」之名行「党治」之实。虽无直接证据显示高层授意,但司法行动的节奏与政治利益高度契合,难免引发「政治追杀」的联想。检方被视为政治打手,台湾民主机制遭严重侵蚀,司法公信力崩塌。

台湾地区的司法制度,并非完全的「司法权独立」,而是因为「检察总署」隶属于「法务部」,检察官是属于行政体系,因而被执政党视为执政工具,实行选择性起诉。表面上是「裁量权」的行使,实则可能是法治的慢性毒药。它不直接废除法律,却让法律失去公信;不公然否定民主,却使民主空洞化。若检方因政治倾向、党派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差别对待,权力者藉司法打击异己,形成「法律双标」,必然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弱势群体更难获得正义。政治极化加剧,社会信任崩解,甚至引发「宪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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