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京新增退休人员产前检查医疗费报销?
据第一财经相关消息,2026年新年伊始,北京、宁夏、福州等多地大幅提高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水平。
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北京市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检费用保障水平》,北京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原来的最多报销3000元提高至3000元(含)以内报销100%,3000元以上报销30%,基金最多支付1万元。
还有一些省市像北京这样,没有明确地提出“产检全免费”,但通过大幅度提升产检费报销水平实质性地实现了产检不花钱或是少花钱。
并且,地方不仅提高现有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也在同步扩大生育保险待遇受益的覆盖面。
比如,北京新增了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居民等三类人员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福州和北京都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扩大到了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由生育保险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的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北京市新增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居民等三类人员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其中,参加北京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享受北京市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医保按照上述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标准予以支付。
参加北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居民医保按照门诊报销标准予以支付。如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与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一并按照起付线550元,报销比例50%,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享受报销。
据介绍,此次北京市新增退休人员可以报销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明确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与女职工产前检查同等待遇的省份。
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由单位为在职员工缴纳,退休后劳动关系终止,退休人员不在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内,退休人员若怀孕生育可通过医保报销部分产检和分娩费用。北京将退休人员新纳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将提高他们产检费报销的水平。
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政策的,不过看到这个政策后,我又看到一则“苏州59岁的邹女士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利诞下一名4斤4两的男婴”的新闻……
但据苏州广电总台蟹视频相关消息,1月9日,苏州59岁的邹女士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利诞下一名4斤4两的男婴,刷新了张家港高龄孕妇生产纪录。
据介绍,邹女士从57岁开始调理。在此期间,医院为邹女士全程定制健康方案,进行线上陪诊,并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如今终于平安生产。
产科主任郭惠萍表示,宝宝非常健康,哭声响亮。

这么看下来,这个报销感觉还是有需求的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