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决定了赵专家们的脑袋,而不是法学界的共识

@李亚玲:

今天看到一组数据,原来亚洲有约一半的国家是把吸毒直接入刑的。所以,是屁股决定了赵专家们的脑袋,而不是法学界的共识。

2003年,我采访的“饿死三岁幼女”李思怡事件中,小思怡的吸毒母亲李桂芳在孩子活活饿死之后,拿着政府赔付的钱隐身了,我出头替孩子讨说法,被调离记者岗位。

后来李桂芳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从来没有替她那可怜的孩子说过什么,都是找我借钱,因为用孩子的命换来的钱又已经吸光了……

连亲生孩子惨死都触动不了的灵魂,普通人除了和他们保持隔离,还能怎么样?

2021年,我采访了一位牺牲的缉毒警的儿子,他也成了一名优秀的警察。可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提到父亲牺牲后母亲精神失常,他的痛苦的童年生活,仍然浑身极剧颤抖不可自抑……

经历过这样的灵魂暴击,我真的没法去共情吸毒人员,他们的人性已经被毒品扭曲,而且仅仅从生理角度来讲,人的意志力也很难对抗毒品的侵袭。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就如赵教授、劳教授们可以在顶级高校之中做法学教授,而绝大多数人都不可以,这才符合社会常识。而不是应该封存学历,让每个人都能拥有“公平”成为高校教授的机会。

同样的,让违法人员和守法人员享受一样的社会评价、社会待遇,本来就是对守法人员的伤害,就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谁敢坐吸毒者驾驶的车和飞机?谁愿意自己孩子的老师、朋友、对象是个吸毒者?谁愿意和吸毒者成为同事?谁能确保他不会为了毒资做出偷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甚至往同事水杯中投毒,引诱他人吸毒?一些高危行业比如化工厂,招收到吸毒的员工,风险倍增,一旦出事,谁负责?

守法者畏惧和歧视吸毒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犯了错就该立正挨打,这样才能减少犯错。而守法者的知情权和避险权,应该高于违法者的隐私权。

这是我们普通人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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