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这段视频中的很多内容,是错的,我逐一分析一下

这段视频中的很多内容,是错的,我逐一分析一下。

1、赵宏说,《禁毒法》中提到,要给吸毒人员一个社会复归的机会,这个表述跟原条文有偏差。

《禁毒法》原条文(第52条)讲的是,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要给戒毒人员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大家注意哈,《禁毒法》原文讲的是“戒毒人员”,但赵宏讲的是“吸毒人员”,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已经在“戒毒”或者“戒毒”成功的人员,一个是还在“吸毒”的人员,侧重点完全不同。

法律原文讲的是,对于“戒毒人员”,要怎么怎么样,但是对于“吸毒人员”,没有这个待遇。《禁毒法》对于“吸毒人员”,基本就一个要求,立即马上去戒毒,而且是强制的,不能躲。赵宏把人员的范围,给扩大了。

同时,法律原文讲的是,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这个跟“社会复归”,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复归的概念更大,有点像是完全融入整个社会,且是无条件、无差别融入,包括旅游、生活、恋爱、结婚等。

但是,法律原文并没有明确列出后者这些情况。

从法律条文上来看,《禁毒法》只是给了“戒毒人员”一个最低的能够在社会生存的不受歧视机会,其中明确提到的入学、就业、社会保障,都只是一个人在社会立足的最低底线。《禁毒法》只是给了这些人,一个最低底线,而没有给一个必须要达到的很高上限。

赵宏偷换了概念,把最低底线,说成了社会复归这样的一个很高上限。

再次,《禁毒法》讲的是,“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时,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给他们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意思是说,当这些戒毒人员想要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时,在他们上学、找工作时,别人不要歧视他们,有关部门给一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而不是说,别人要主动给他们提供一个社会复归的机会。

这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当改过自新的戒毒人员,想要上学或找工作时,别人不能歧视他们。在这个场景下,别人是被动的。当有戒毒人员主动过来时,别人在被动接待他们的过程中,不能歧视他们。

后者是,别人要主动给他们提供这些机会。哪怕吸毒人员自身没有主动要,别人也要主动给他们提供社会复归机会。

大家有没有发现,赵宏在视频开篇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把整个法律条文的原意,给改了。

偷换概念、扩大解释、混淆理解、误导公众。

2、赵宏接着说,封存不是意味着对吸毒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轻纵,等等,说这两者之间,是不合逻辑的。

她这句话,本身属于自相矛盾。

因为对吸毒或涉毒类案件的封存,一定是意味着对这类案件信息的查询,变得更加困难。

这是一个基本概念。

如果搞了封存制度后,对这类案件的查询,变得更加容易,或者跟以前一样,那为什么要搞封存呢?封存,一定意味着对原有制度的某种改变,且变得更加困难。如果一点改变都没有,或者在实操中一点效果都没有,那这些专家研究半天,不是在做无用功、浪费纳税人的经费吗?

基于这个逻辑,对前述涉毒类案件的封存,一定会意味着在实操中,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和打击,会变得比以前更加困难。

写到这儿,《没出息》那首歌里,王世坚说的那句“睁眼说瞎话”的歌词,不禁映入我的脑海和眼帘。

她试图把封存制度的法律效果,完全抹掉、归零,以此来论证封存制度不会造成对吸毒的轻纵,属于典型的“睁眼说瞎话”。

3、接下来是视频中的背景音播报,说封存不等于删除,说各种职业在准入时,还是会查询相关吸毒记录的,等等。

这句话涉及的本质是,这个封存制度,实施的力度和效果,到底要达到什么程度?

从字面上来看,封存两字的含义,具有很强的严格意义。

但现在央视在试图说,其实不会很严格,该查的还是会查。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未来的封存制度,不会照着封存这两字的意思去严格实施,那为什么要搞封存制度?直接把“封存”两字,删了,不就好了吗?

不能一方面搞了一套封存制度,另一方面又说这套制度不会严格实施。

不觉得拧巴吗?

而且,央视的这种解释,不是立法、执法或司法机关的解释。等到了实操中,如果执法和司法机关又照着字面意思去严格实施,到时候公众找谁去说理?

这种宣传口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潜在脱节可能,让公众陷入巨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万一未来有变,感觉自己纯纯被忽悠。

4、公安大学包涵教授讲到的,说封存不等于删除,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该查还是可以查,等等。

这段话的本质是,如果封存对这些没有影响,且未来执法和司法机关也出规定,说没有影响,那我想问的是,封存到底对什么有影响?

你搞了一个新的制度,搞了半天,总得对什么地方有影响吧?

你不能说,我这个新制度,对原来的老制度,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没有任何影响的话,那直接删了封存制度,不就好了吗?

一个新制度,如果对原有制度的施行,没有任何影响,讲得难听一点,叫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浪费公众和纳税人的钱。

但如果有影响的话,请告诉我,影响是什么?

不要光说没影响,而是要告诉大家,影响是什么。我觉得,这才是很多人关心的地方。

5、再接下来,赵宏讲这是对所有人的保护,说有违法前科或者犯罪前科的人,也有宪法尊严,说封存制度在很大意义上,体现的是从原来的重罚重刑,向法治文明转变。

这段话存在的问题是:

首先,她混淆了守法公民和违法公民的边界,先是说对所有人的保护,然后说是对有违法或犯罪前科的人的保护。简单来讲,所有人包括守法公民和违法公民,而当你试图过度保护违法公民时,对守法公民本身会造成潜在利益伤害。

其次,她把对有违法或犯罪前科的人的保护,提高了宪法尊严高度,好像如果不保护这些人权利的话,大家就违反宪法了,但是却无视对守法公民利益的关切和考量。

再次,她提出了重罚重刑的假设性前提,但如果只是讨论毒品问题的话,很多国家把吸毒也入刑了,而我们这边没有完全入刑,相对还是轻的,算不上重罚重刑。另外,她可以去看看新加坡,法律那叫严苛,那才称得上是重罚重刑。

法律的本质,是规则,终极目的是厘清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和关系处理,并做到奖惩分明,而不是非得要保护某一类人。

第四,她讲到向法治文明转变,让人似乎觉得,如果不保护这些人,便不文明了。。。她建立了一个文明的概念,并自定义了这个概念,然后把不符合她定义的其他说法,进行贬低,虽然她自定义的这个所谓文明,可能根本无法成立。

总体来讲,仅从逻辑角度出发,这个视频中的整段内容,都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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