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评论
点赞
微信
微博
空间
12-01 18:05
既然你们是以有利于“轻微违法”的人融入社会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说这事,那何不在你们或者你们单位聘请工作人员时加注一条“有过吸毒等违法经历人员优先”,以正视听,岂不快哉?
点击展开全文
如何看待老年人艾滋病感染比例上升这一现象?
等4人 已参与问答
云南宣威宝妈被要求上报末次月经日期,“看来是月月都要报”,大家对此怎么看?
有没有想过,轻微违法者成社会弃儿其实更危险?
等163人 已参与问答
时政财经领域资深作者、牲产队,队长手记主笔
给我三分钟,带你看看这座城
聚焦于企业财经新闻,时代传媒集团出品。
发现城市价值。
市值,值不值?
从这里,连接全世界
财经资讯、政策深入解读,金融、资本市场最新评论
听,这风声,好像在说秘密
知彼知己,纵横天下。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
欢迎关注“科工力量”微博、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亚洲火车总站
波音买办、特斯拉鼓吹手、运十扼杀者、行走的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