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好吃不贵”的艾滋病卖淫怎么杜绝?
姬安宁:“好吃不贵”的艾滋病卖淫怎么杜绝?
广东一女子明知携带艾滋病病毒,仍在不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从事卖淫活动。
广东一女子王某曾确诊HIV-1抗体呈阳性,6年后,王某与陆某在未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嫖资为30元。
后二人被巡查的公安人员抓获,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的HIV-1抗体呈阳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实施卖淫活动,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种“好吃不贵”的买卖怎么从根本上杜绝呢?在现行法律下,估计很难做到,为什么呢?因为根据现行法规,夫妻一人是艾滋病,另一半都没有知情权,那怎么杜绝呢?
艾滋病人只要吃着药,可以长达十几年跟正常人一样,特别是她们有报复社会心理的情况下,故意传播几乎无法避免,怎么才能杜绝呢?必须修改相关制度,让人们发生关系时躲之唯恐不及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