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封存”怎么看?这是一位警察蜀黍的解读
微博@天中蜀黍:
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封存”,做一个解读。
1、首先要亮明观点,我们完全不必担心曾经受到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尤其是涉毒违法前科人员,由于所谓的“记录封存”而进入不该进入的行业、岗位;
2、发起“吸毒记录封存”这一话题的人深谙网络流量之道,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吸毒记录,发起话题的人正是利用了国人对毒品的零容忍态度制造焦虑;
3、所谓的“记录封存”,指的是除办理案件和根据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查询的情形之外,不得对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记录,我们担心的是涉毒人员或者其他违法前科人员,在考公等政审活动中,由于记录被封存,是不是公安机关在出具有关政审材料时,就视为他们没有违法记录。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4、换句话说,这里讲的“封存”,意思是除法定情形之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违法前科人员的违法记录,而不是“封存”就意味着记录不存在了;
5、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如此规定,目的是切实保障违法行为人的隐私,帮助其更好的放下包袱回归社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出具查询报告的时候,比如在依规政审环节,这个记录依然是该怎么出就怎么出,只是拿到这个记录的单位不得向除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透露当事人的这一隐私;
6、举个例子。艺人涉毒,文化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查询某艺人是否涉毒的记录,那公安机关肯定是要依法依规出具的查询记录的,文化管理部门不可以对外公布这个记录,但是并不意味着文化管理部门不能根据这一记录对涉毒艺人采取包括禁演、封杀等措施;
7、如果大家对这个所谓的记录封存有担忧,有焦虑,那我们换一个思路行不行,比如说用人单位在招录有关人员的时候,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是否有违法记录的证明。你不提供,那就算了,自然有清清白白的人提供;
8、违法有风险,后果很严重。所以不要以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封存记录”的规定,就肆无忌惮起来,这事儿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
9、我讲清楚没有?没有说清楚的话,我继续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