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有个概念,婚姻烦恼
【本文来自《现代女性的婚姻幸福:不只是归宿,更是自我的回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社会心理学有个概念,婚姻烦恼。它指,婚姻既是一种亲密和义务的持续承诺,也是个体发展的一种独特环境,如果婚姻不能促进个体发展,那么对亲密和义务的承诺就难以持久。因为义务和承诺不能从婚姻中剥离,婚姻历程总与幸福和烦恼相伴,也就是说,婚姻并不都是愉悦的。(以上不是我说的)
婚姻总是伴随着烦恼与幸福。那婚姻烦恼一面,算不算幸福,主要由当事人的主观感受确定,因为幸福是一种高度主观的心理体验。所以,烦恼的婚姻也可算是幸福的婚姻,可能婚姻中本没有幸福,只是当事人把烦恼感受为幸福了。婚姻给人提供归属感,这一点不用疑问。但幸福的婚姻,未必给人“自我回响”,倒是婚姻心理学明确,两个远去的自我,是离婚事件的直接因素和主要因素。从婚姻制度发展史看,无论是现代婚姻,还是过往其他形式的婚姻,都是以两个自我重叠为前提的,有部分重叠,也有完全重叠,这样的重叠可有效阻止当事人随意破坏婚姻关系,维持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而婚姻关系的稳定,反过来可致双方相互强依恋,依恋进而喜欢,进而更加相爱。人类比动物一个高明处在于,为了促进婚姻关系更加稳定,设计出社会化的“三重保险”,确保婚姻双方两个自我“始终重叠”,那三保险就是:婚姻习俗、婚姻伦理、婚姻法律。设计的初衷,就是强行绑定,让人不得动弹,不得动弹就没有了“自由”。可能,现在很多男女不愿意进入婚姻关系,也是这原因,因为一入婚门,即从习俗、伦理、法律上宣示把自己“售卖”,没有自由了。
婚姻心理学关于婚姻关系中两个自我的重叠形式有多种表述,包括但不限于:无性婚姻、形式婚姻、敌对共生、矛盾性依恋。民间说法则有欢喜冤家、合伙夫妻、婚前同居、革命伴侣、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等。如今还有新形式,包括生理同居、心理同居、情感陪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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