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于勒的悲剧在现实的自己身上重演?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今,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就一直保留在初中语文教材的必读篇目里,小说中的主人公菲利普夫妇也成了一代又一代师生反复论说评价的经典形象。

这篇小说语言质朴,故事平淡,但随着人物活动的冲突和情节的反转,读者从平淡中看出了惊奇,从质朴里窥见了光华,“心不由己地跟随着作家去嘲讽,去鄙夷,去同情,去怜悯”。

莫泊桑是世界公认的短篇小说之王,他“不仅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一个人道主义者,更是一个从现实社会生活本身思考人的道德发展状况的知识分子”,[2]笔下的人物形象会是符号化概念化脸谱化的吗?

高雅文学的价值在于掩卷长思,意犹未尽,发人深省。难道《我的叔叔于勒》只是要直白地告诉读者:在灰暗的社会里,小人物的人性是丑陋卑劣的?

应该以普通读者的心态敬畏经典,走近作品,心平气和的深度阅读小说,梳理故事情节的逻辑关系,抓住每一个精彩的细节,咀嚼关键的词句,才能厘清误解小说主题和人物形象的根源,给菲利普夫妇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还原莫泊桑创作这篇小说的真实意图。

《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

“我”(约瑟夫)很小的时候,于勒叔叔就因为败家被打发去了美洲。到那里不久就发了财,说要赔偿“我”父亲(菲利普)的损失。两年后又说发了财就会回家与“我们”分享他的财富。于是,于勒叔叔成了“我们”一家朝思暮盼的希望,全家拟定了上千种幸福计划,甚至包括用于勒叔叔的钱买一幢大大的别墅。也因为于勒叔叔的家信如福音书一般赋有魔力,“我”大龄的二姐才嫁出去了。可意外的是,“我们”一家人去旅行时,竟在邮轮上遇见了靠卖牡蛎为生的于勒叔叔。

菲利普没有去想在信中吹嘘已经发财的于勒为什么会沦为衣服褴褛的老水手,更没有去想自己应该怎样与于勒相认,而是吓得脸色苍白,赶忙回来告诉克拉丽丝,“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接下来的情节,就有点让人意外了:克拉丽丝先是说菲利普“疯了”,“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然后就亲自去查证。回来后立即要求丈夫“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马上断了于勒回家的后路。

可是,克拉丽丝又还残存着一丁点儿幻想:万一那人不是于勒呢?万一他是装穷呢?所以,她又叫菲利普去找船长再确认一下。当证明真是于勒后,菲利普当场吓得六神无主,手足无措。克拉丽丝则“突然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他“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克拉丽丝的第一反应是绝对不能“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菲利普夫妇怕于勒这个穷光蛋再缠上他们,吃他们的,喝他们的,用他们的。他们绝不能容忍一贫如洗的于勒再与他们有任何关系,所以才如躲瘟神一般避开了于勒,避开了自己的兄弟,避开了手足之情。

如果根据菲利普夫妇的这些行为举动,似乎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这对冷漠无情的夫妇只认钱,不认人。

把菲利普夫妇听说于勒发了财的想法,和见到苍老肮脏的于勒时的作法对比,读者就可以给他们贴上这些标签: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爱慕虚荣、嫌贫爱富……

如果我们看完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对于勒的表现,再回读他们收到于勒发了财的书信后的种种表现,更会觉得这对夫妇太势利,太贪婪,太绝情。克拉丽丝不待见于勒还好理解,菲利普为什么也要躲于勒?有钱,隔着千山万水也是好兄弟;没钱,面对面也如素不相识的路人。菲利普夫妇为什么没有一点儿同情之心悲悯之心善慈之心?

不。不为困穷宁有此!

我们再继续回读,看看菲利普一家的真实生活吧。

小说的开篇就说:“我小时候,家在勒阿弗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接下来,具体列举了家里的窘况:“有人请吃饭从来不敢答应”,“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在价钱上也要计较半天……为此,“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

菲利普听说于勒发了财,每周都衣冠整齐的带着家人去散步,希望能偶遇衣锦还乡的于勒:“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读者也常常用“多么惊喜呀”这个细节来讽刺菲利普滑稽可笑。我的理解,重点不是“叫人多么惊喜”,而是那一声“唉”。“唉”,是无可奈何的叹息,菲利普对于勒有多少期盼,就有多少失落。

于勒把自己应得的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菲利普是怎样做的?只是按照“惯例”,将他打发去了美洲。对于普通人家出现了败家子,这样做不应该吗?

正直善良的人认为菲利普夫妇应该与已经狼狈不堪的于勒相认,应该将他接回家患难与共。可是这样一个贫寒的家庭,这样几个天天盼望天上掉馅饼的穷人,这样一对被苦难折磨得麻木、被美梦折腾得焦躁的夫妇,突然发现富翁成了乞丐,救世主成了流浪汉,家书成了谎言,能不捶胸顿足,咬牙切齿,恼羞成怒?

我们再来说说广受读者同情与关照的于勒是怎样的一个人。

先看老年的于勒。

“我”去给于勒叔叔牡蛎钱时,特意观察了他的手,又看了看他的脸,尤其看见“深褶子”的手,“写满艰辛、疲惫和愁苦”的脸,更是让约瑟夫感到伤心和难受。但他又能怎么样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于勒十个铜子的小费。

可是约瑟夫的家人是何反应呢?

“姐姐们见我如此慷慨,都愣住了”。她们清楚自己的家庭条件,都知道自己的生活状况,平日里连一个铜子的零花钱都没有,“我”在一个乞丐面前却如此大方,自然会发愣了。

克拉丽丝得知“我”给了于勒叔叔十个铜子的小费,腾地一下蹿了起来,怒视着“我”吼道:“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人,给这个流氓!”

天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老是想把一个铜子掰成两半来花的克拉丽丝,得知约瑟夫竟然给于勒这种忘恩负义的人小费,她能不发疯,能不抓狂?

姐姐、母亲对于勒的态度与“我”大相径庭。那于勒到底值不值得可怜呢?

再看看年轻时的于勒。

他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之前是“全家的恐怖”。

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

注意,这两句话是约瑟夫的观点。说明“我”对于勒叔叔年轻时的行为也是不认同的。最可气的是,于勒把他自己应得的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挥霍完自己的遗产,还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种行为,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在中国,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任何社会任何阶层任何家庭都是不可宽恕的。“人们按照惯例”,将于勒送到了美洲。

于勒到美洲后,不久就写信说赚了点钱,他希望能够赔偿菲利普的损失。在第二封信中,于勒说他身体很好,买卖也好,他要去南美作长期旅行。但是,他的信中却没有提到要还钱,而是说他发了财就回来,与菲利普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为什么是未来而不是现在呢?

于勒对菲利普一家的伤害还在继续,不但平常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而且“大姐28岁,二姐26岁”,老是找不着对象。这件事让全家人发愁,更是让克拉丽丝头疼。她在为女儿婚事恼火的时候想起于勒,想到今天的苦难都是拜于勒所赐,她能不恨于勒?

“恐怖”变成了“希望”的时候,全家人喜欢于勒,盼望于勒,依赖于勒。可是,这个已经存续了十多年的“希望”,毫无预兆地突然变成了“恐怖”,试问,有谁能接受于勒?有谁不逃避于勒?有谁不憎恨于勒?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来认识和看待菲利普夫妇?

如果我们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年轻时行为的放任到放弃,与听说于勒发财后的喜悦到赞美结合起来,与见到于勒后的惊恐到愤怒结合起来;如果我们将菲利普一家平时的寒酸拮据与周末时的兴奋快乐结合起来,我们会看到与碎片化理解完全不同的另外两个人设:

面对从天而降的困境,菲利普夫妇无计可施。菲利普觉得愧对妻子,愧对家人,每天早出晚归,努力工作,想以此为弟弟赎罪,想凭一己之力养活五口人,却总是力不从心。克拉丽丝深爱着自己的家人,但生活的一地鸡毛使得她沾染了太重的烟火气,喜欢抱怨的她并不是可以顶起“半天边”的大女人。她对现实的生活极度失望,把糟糕透顶的生活归罪于菲利普的无能,将对于勒的恨每天毫无保留地发泄到自己的丈夫身上。

当于勒回信说发了财,这个过着灰色生活的家庭才有了一丝色彩。他们更是将于勒的家书当作福音书,反复阅读,反复祈愿,反复梦想。在那些贫苦的酸楚的艰难的日子,家书就是他们丰盛的乐观的香喷喷的精神食粮。

当二姐靠着于勒的家信找到了如意郎君,一家人的确是幸福起来了;当菲利普领着妻儿乘坐游船去旅行,一家人的确是开心起来了;当女儿也可以像高贵的太太一样吃牡蛎,一家人的确是甜美起来了。

结婚是正常的,旅游是普通的,吃牡蛎是无足挂齿的——一家人的幸福,开心,甜美,是多么朴素,多么卑微,多么单纯!

可是当成为穷光蛋的于勒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便惊恐失措。

菲利普夫妇像大多数平常百姓一样,面对生活的不幸与逆境,并不懂得如何承受,更不知道如何抗争,只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一旦希望破灭,便毫无主张,只是焦虑,埋怨,躲避。

对于于勒,又该如何认识和评价?

阅读这篇小说,关注于勒,比关注菲利普夫妇更有价值,更有警示和反省的意义。

面对老年的于勒,凡是有慈善之心的人都会同情他善待他——包括菲利普夫妇,只是面对与期望中完全不同的于勒,他们的情感无法战胜他们的理智:于勒是个天大的麻烦啊!

但是,我们在向于勒投向温柔又温暖的目光的时候,不妨想一想:年轻时潇洒放纵的于勒怎么会这样?发了财有了钱可以周游世界的于勒为什么会这样?口口声声要与兄嫂共享富贵的于勒必然会沦落成这样?

谁的青春不迷茫?年轻时都有走弯路的时候,都有跌倒的时候。但错走到弯路上,要迅速回到直路上来;跌倒了,要立即爬起来。如果以为青春无敌,青春无悔,放纵青春,挥霍青春,亵渎青春,就必须承担应有的代价,必须接受冷酷的惩罚!

韶华不为少年留。

这才是《我的叔叔于勒》的思想价值:青春是用来绽放的,不是用来糟践的;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用来享乐的。千万要珍视自己少年时期的人生观察和人生体验,才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菲利普夫妇的遭遇令人叹惜,于勒的遭遇令人痛惜。这样的结局,似乎沉闷了些。

好在,还有约瑟夫这个阳光的男孩。

由于家境贫困,他没有享受到别人家男孩的宠爱和呵护。一家人传阅于勒的家书时,他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读者;一家人讨论如何用好于勒回报的钱财时,他是一个没有表决权的听众;一家人到海边栈桥上等待于勒归来时,他是一个营造气氛的陪伴;一家人乘着游船去旅行时,他是一个随叫随到的跟班;姐姐姐夫都在吃牡蛎时,他是一个忽略不计的“缺嘴”。

母亲叫他去给牡蛎钱时,面对让父母极度绝望的于勒叔叔,他深情地凝视了于勒的脸,仔细查看了于勒的手,默念了对于勒的敬意与爱恋,毫不犹豫地给了于勒十个铜子的小费。

约瑟夫,菲利普夫妇的儿子,于勒的侄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一个孝慈的孩子,一个懂事的孩子,他就是莫泊桑留给读者的希望,光明,和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讲了一个伤感的故事。

我们不能嘲笑于勒,更不能鄙视“我”的父母,小说的意图是让我们自省生活,检视人生,反思金钱对我们人性的考验,提醒我们不要失去对他人真诚的爱,怜悯,和同情。

如何避免于勒的悲剧在现实的自己身上重演?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这是《我的叔叔于勒》对年轻读者语重心长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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