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救人后发布视频,被举报“侵犯肖像权”!网友:命都差点丢了还在乎脸面!
最近,杭州的高先生经历了一件让他十分寒心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10 月 14 日晚,高先生经过杭州拱墅区的运河边时,突然看到一名女子失足跌落水中。
那女子明显水性不太好,扑通扑通的就要往下沉了。高先生想都没想,一个飞身就跳进了河里。
当时的河水冰凉刺骨,河底还有很多碎石,高先生每踩一步都疼得厉害,但他还是奋力游向女子,并成功把她拖上了岸。
救完人后,高先生也没有说什么,自己独自去了医院,清理脚上的伤口,还打了破伤风针。
因为这是第一次救人,所以他心里多少有点激动,想让网友夸夸自己,也想把自己做好事的事实传播出去。
当时他救人的整个过程,被路过的网友以视频的方式拍摄了下来。10月15日,高先生就把获取的一段视频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
讲述了自己救人过程中脚底被划伤,以及丢失价值800余元的耳机的相关事实。
视频发出后不久,很快,麻烦就来了!
这对于刚刚救完人的高先生来说,无疑是一大盆冷水。
因为他上传的视频因“侵犯肖像权”被举报下架。
通常来说,这种举报必须提供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因此高先生判定举报者正是被救者。
10月19日,杭州救人者高先生将救人视频打码后重新发布,并表示自己“我太难了”。
他打马赛克重新发布视频的目的,就是想自证清白。他传播的是正能量,没有其他目的。
高先生觉得很委屈,他说视频里根本看不清女子的面部,对方这样做太不留情面了。
救人的人:“我只是想记录。”被救的人:“我没同意曝光。”
从“感谢”到“投诉”,仅仅隔了48小时。这多少有点讽刺。。。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很多讨论,网友们都吵翻了,观点大概可以分成两派。
一方说:
“救人是好事,被救的人还举报?伤了多少人的心。”“这年头做好事还得提防被告,谁还敢伸手?”“没良心,就她多余”
“原来善意也要备案,救人前还得先签字。”
另一方则说:
“救人值得尊重,但传播正能量也要打码”“她被救时处于最脆弱的状态,被全网看到,会有心理压力。”“救人可以,发到网上是另一码事。”
个人认为,女子的做法确实过了。
高先生舍命相救,自己受伤还自费治疗,女子却未表达感谢或补偿。
要是她能先感谢再协商,比如请求打码,或许就不会引发这么大的舆论了。
话说,这种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小编之前也见过,而且还更离谱。
比如前几年,湖北武汉就发生过一起让人很无语的事件——医护人员救治昏迷不醒的病人,最终因为弄烂了病人的衣物,还要赔钱给他。
当时男子突发肺栓塞致心脏呼吸骤停,中南医院十多个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最终把病人成功抢救过来。
随后,患者的父亲事后找到院方,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并向医院索要1000元赔偿金。
医护人员们都很无语,但患者家属一直在医院闹,不处理也不行。
最后,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不得不自行凑了1000元钱,给了患者父亲......
很多人救了人都是不求回报,但最后还被对方伤了心,甚至蒙受金钱损失,这不应该是见义勇为者的结局。
我们这个社会也是这么倡导的,所以,我们看到杭州外卖小哥彭清林,在跳江救人后收获无数鲜花和荣耀,还拿了二等功荣誉证书。
还有栾留伟,他救了3名落水儿童,在救另一男子时因体力不支英勇牺牲,牺牲后他的火锅店被顾客排队照顾,他本人还被评为烈士。
这都是他们应得的,我们也应该支持鼓励。只有让好人有好报,才会鼓励更多的人勇于担当,敢于救人。
我们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寒心,更不能让英雄及家属流血又流泪。
最后,希望这件事能有个好的结局,别让好人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