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记者等行业不再拥有通过知识垄断获得超额利益的权利

【本文由“特离谱必败”推荐,来自《为什么,律师应该是社会的精英?》评论区,标题为特离谱必败添加】

差不多,这是有客观规律的,在律师和与记者等服务性行业中,如果以资本增值为主要导向,则会导致负向服务行为可以获取更大利益,正向服务行为只能获取劳动报酬。当然现在这种情况是在改变的。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让解释和应用社会规则变得更加容易,律师与记者等行业不再拥有通过知识垄断获得超额利益的权利。

二、新时代社会主义组织方式,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律师与记者等行业将受其影响,更多的从事正向服务行为。

三、与全世界相比,我国的律师与记者等行业,由于有新时代社会主义组织方式的加持,具有强大的竞争潜力。现在,一是需要我国在世界生产关系竞争中积极作为,为律师与记者等行业提供博弈等竞争性服务的舞台。二是需要将律师与记者等行业,作为物质生产的经济,全球配置资源有效组织密度维度的重要行业进行发展,而不是现在这样当成负担。三是律师与记者等行业,要在全世界博弈中证明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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