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为何要祭出「禁大咖条款」?
就在中国国民党正为党主席选举而陷入「郝阵营」与「非郝阵营」之战,及台湾民众党还在为前主席柯文哲所涉之案而奔忙之际,民进党已经开始为二零二六年十一月的「九合一」地方选举进行布局,成立了由党内可派系代表组成的「二零二六年选举对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涌言会」代表王定宇(台南市「立委」)、「苏系」代表张宏陆(新北市「立委」)、「正国会」代表陈茂松(中常委)、「英系」代表庄瑞雄(「不分区立委」)、「民主活水」代表陈培瑜(「不分区立委」)、「绿色友谊联机」代表林益邦(中执委),「新潮流系」代表刘维钧,由「总统府资政」邱义仁、民进党秘书长徐国勇共同担任召集人,并已经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
其中九月十日召开的首次会议,确定将全台所有县市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目前民进党执政县市,而且县市首长连任到第二次任期届满,就会办理初选;第二类是民进党执政县市,但首长还没做满两届,任期还没有届满,「特别条例」会授权由主席来提名,经过中执会同意之后办理征召作业;第三类是民进党非执政县市,由「选对会」进行征询协调作业,提名之后经过中执会同意办理征召。原则上是希望在全台每个县市都提出最优秀人选,并形成共识,对于没有争议的县市,会尽早确定人选,让选将早点耕耘地方、跑组织。
九月十七日,「选对会」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两项决定。其一是建议在农历年前完成初选作业,但最终决定权在中执会。除了极少数有困难的县市外,所有县市首长的提名或征召工作都将在农历年前完成。其二是祭出「禁大咖条款」,规定为维护二零二六年选举的公平性,候选人在完成提名前,在宣传过程中不得使用「正副总统」、「行政院长」、「选对会」成员的图像、签名、影音等,若已使用者应立即下架。若需使用民进党从政同志或其它人士的个人数据,须取得当事人同意,若经检举,无法出具同意书者,应立即下架。随后,民进党中央于十九日正式通知各县市党部,经党主席赖清德裁示,已经「上架」的,必须在二周内「下架」,故下架截止日期为今年十月一日。
民进党曾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的中常会通过类似决议,严禁初选文选使用「大咖」照片,当时规定「总统」蔡英文、「副总统」赖清德和「行政院长」苏贞昌等九位选对会成员,都属于「公共财」,不得用在初选的广告牌或文宣。
不过二零二二年的决议中没有「立即下架」规定,因此很多参与初选者辩称,自己的文宣是在条款出炉前就印好,导致后续的纷争、互相检举案件满天飞,台南就有多起案例。因而了这次祭出「禁大咖条款」,就补上「立即下架」等明确规范,并因应AI时代的挑战,纳入防堵条款,避免有人利用AI生成图片钻漏洞、规避图像规定。
但今次祭出「禁大咖条款」的背景与三年前有所不同,当年是因为参选人自之间为「大咖」真正支持谁而争吵不休,引发纷乱。而今次则除了仍然是这个原因,而继续打出「维护选举公平性」的旗号之外,可能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其一,可能是赖清德不愿见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却「盗用」自己的肖像与其「同框」进行初选宣传,其中又以拟参选台南市长的陈亭妃、拟参选高雄市长的林岱桦为甚。在台南市,赖清德是「心水马」是在当年「英赖大战」中,冒着风险坚定支持自己的「新潮流系立委」林俊宪。但奈何在多次民调中,陈亭妃的支持度都远高于林俊宪,即使是「正国会」会长林佳龙为了向赖清德递上「投名状」,将陈亭妃开除出「正国会」之后,陈亭妃仍然像在水中的皮球,越是要将之压下就越是冒升。因而陈亭妃「上架」其与赖清德的合照,就更具「压倒」林俊宪的「肢体语言」效果,这就让赖清德气得要死,而授意「选对会」祭出「禁大咖条款」。
而林宜槿则是另一种类型。原属「新潮流系」后改投「正国会」的林岱桦,也是在已经宣布参选高雄市长的多人中民调第一,但并非是赖清德的「口袋人选」,因而以林岱桦涉身涉「诈助理费案」而遭检方侦办,林岱桦将之视为「赖清德」打压,因而是在所有拟参选高雄市长的民进党人中,唯一尚未有挂出与赖清德合照的大型广告牌的,但赖清德却仍然担心林岱桦会祭出「以毒攻毒」一招,届时就将让赖清德极为尴尬。
其二,可能是赖清德担心将会重蹈当年陈水扁的覆辙,因而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在二零零八年「立委」选举前,陈水扁因为贪腐案发,爆发「红衫军」运动,其威信跌至最低,因而民进党的「立委」参选人,担心陈水扁会成「票房毒药」,因而大多避之不及,不敢请陈水扁站台。而现在,赖清德的民调暴跌,在县市长选举是单一名额选举,需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得票率才能当选的情况下,民进党的县市长拟参选人担心若与赖清德捆绑在一起,不但未能「加分」,反而将会「败票」。这就导致民进党内出现一种风向,就是参选人减少跟赖清德合照的广告牌。实际上,过去都曾是这样,一旦「总统」的民调声望开始往下掉,同党候选人就会开始出现一种风向,减少与「总统」的广告牌。因而所谓的「禁大咖条款」其实是混淆视听,害怕参选人都不愿意挂与赖清德合照的广告牌成为新闻,导致民进党的声望会往下掉得更快,而提前「转负为正」地祭出「禁大咖条款」。甚至有人猜测,因为赖清德已经是「票房毒药」,但是参选人又不敢主动去撤换广告牌,于是只好由党中央开口,参选人赶紧配合。
其三,可能还有更深一层的考虑,就是预先为败选「卸膊」。在本来就因民进党当局执政失能而导致有六成选举渴望「下架民进党」的基础上,「大罢免」遭受大失败,及「柯案」促使青年人「由绿转白」,再加上「蓝白合」的基础已经建立及加固,民进党在「九合一」选举的成效,可能极不理想。倘果如此,按照民进党的政治伦理,党主席必须引咎辞职。因而赖清德以「禁大咖条款」,来提前为自己修筑「挡火墙」,以自己没有深度参与大选为由,将败选的责任推给可能会「讲多错多」的「战狼」、民进党秘书长徐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