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流行的“临时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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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信息来源于AI】伊朗流行的“临时婚约”(什叶派称为Nikah mut'ah,波斯语俗称Sigheh)是符合什叶派伊斯兰教法的合法婚姻形式,但其在实践中的社会争议与潜在问题需客观看待。

一、“临时婚约”的教法合法性基础

“临时婚约”是什叶派穆斯林特有的婚姻制度,其合法性源于伊斯兰教早期教义。据什叶派教义,该制度起源于伊斯兰教创立初期,先知穆罕默德为解决战乱后单身男子的生理需求与防止通奸,允许男女通过契约约定短期婚姻(如战时士兵与当地女性的临时结合),并要求男方支付聘礼以保障女方权益。

尽管逊尼派认为该制度已被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一世废止,但什叶派以“欧麦尔非先知合法继承人”为由,拒绝承认这一废止令,因此“临时婚约”在什叶派教法中始终有效。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该制度被重新确立为国家法律承认的婚姻形式。

二、“临时婚约”的核心特征

根据伊朗现行规定与实践,“临时婚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契约明确性:男女双方需提前约定婚期(短则几小时、几天,长则数年,最长不超过99年)与礼金(通常为一枚足金硬币+一本《古兰经》,象征性金额,远低于正式婚姻的彩礼);

2. 自动解除:婚期届满或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无需办理离婚手续;若女方同意,也可提前终止;

3. 权益保障:男方需按约支付礼金(若女方提出提前终止,礼金按剩余天数扣减);妻子有权继承遗产(但夫方无提供衣食住所的义务)。

三、“临时婚约”的社会争议与潜在问题

尽管“临时婚约”在教法上合法,但其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女性权益受损:

- 契约中男方拥有“是否允许女方提前离婚”的决定权,女方处于被动地位;

- 已婚男性可在不征求原配同意的情况下缔结“临时婚约”,破坏传统家庭观念;

- 部分贫困女性因经济压力被迫接受低礼金甚至无保障的“临时婚约”,沦为“宗教性交易”的受害者。

2. 滥用为“合法卖淫”:社会上存在将“临时婚约”用于掩盖非法性交易的现象。例如,部分女性通过频繁签订短期契约(如一年内结婚54次)获取收入,实质等同于卖淫;社交网络(如Facebook、Yahoo360)成为此类交易的温床,加剧了性别剥削。

3. 子女与社会认同问题:“临时婚约”出生的子女可能面临法律与社会认同难题(如父亲否认亲子关系),且女性在婚姻期满后缺乏足够的权益保障(如待婚期限制)。

四、总结

伊朗的“临时婚约”是什叶派伊斯兰教法认可的合法婚姻形式,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契约规范短期两性关系,保障女方的基本权益。然而,在实践中,该制度因经济压力、性别不平等与道德滑坡等问题,逐渐偏离了最初的宗教初衷,成为部分人规避法律、剥削女性的工具。

需强调的是,“临时婚约”的合法性仅限于什叶派教法框架内,其社会影响与争议仍需通过完善法律(如严格限制婚期、加强契约监管)与社会引导(如提高女性经济独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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