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电动汽车起火烧了仓库 厦门金龙被判赔800多万

日前,有关网络平台公布了一起因新能源电动车起火引发的安全事故。一辆由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金龙”)生产的纯电动汽车发生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导致顺丰快运在崂山区的一处仓库起火,顺丰快运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经过法院审理,厦门金龙被判赔偿顺丰快运共计800多万元。

火灾溯源:纯电动汽车电池故障引发仓库大火

顺丰快运在崂山区租用了一处场地当做大件仓库,仓库内主要存放电视、冰箱等大件快件。这场意外起火发生在2022年7月,司机给一辆平时拉货的海狮纯电动汽车充电后,把车开到了仓库的车位上准备装卸货。按照司机的说法,工作期间他发现少了件货,就找同事询问,就在这个时候有另外的同事告诉他车起火了,“停车卸货过程是熄火的。当时无火苗都是白色的烟,从门口看是我车底下冒白烟。”

事情发生后,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起火原因就是这辆停放在仓库内的海狮纯电动汽车“底盘后部电池故障”。

根据《火灾现场勘验笔录》显示,该车辆对应的仓库墙体倒塌、屋顶烧损严重,车辆底盘三块锂电池中后部电池烧损最严重,后部电池的后侧盖板上有击穿痕迹,对应后侧的电池存在破损、鼓开爆裂及金属熔化痕迹,后轮连杆区域有喷出的石墨残留,印证了电池故障是起火源头。

诉讼拉锯:顺丰索赔 厦门金龙主张电池生产商担责

火灾造成青岛顺丰重大损失。该公司随后将该车辆的生产商厦门金龙上法庭。

据悉,青岛顺丰在法庭上主张的损失包括三部分,即快件烧毁向寄件人支付的理赔款,仓库工作人员手机、车钥匙等物品损失,火灾后无法使用租赁场地的租金损失。

厦门金龙表示,着火车辆虽然是他们制造的,但车辆搭载的电池是由第三方企业生产。根据其与电池生产商、经销商的协议,电池质量及售后责任应由电池厂商承担,作为汽车生产商不应“背锅”。

不过,这点被顺丰予以了反驳。顺丰认为,厦门金龙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协议无法核实,即便协议是真实的,也只能约束合同的相对方。厦门金龙应该先赔付顺丰,再去找第三方公司“算账”。

法院认定:生产商担责 厦门金龙被判赔偿800余万元

据悉,此案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涉事车辆由厦门金龙生产,消防认定火灾因车辆电池故障引发,且无证据显示故障由电池质量以外的原因导致,故该车辆属“存在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厦门金龙作为生产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顺丰快运提供的损失证据,法院判决厦门金龙赔偿各项损失800多万元。

厦门金龙与青岛顺丰是否会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赔偿款是否已收到及支付?青岛顺丰及厦门金龙的代理律师均表示不方便对外透露。

随后,信网根据企查查上预留的官方电话,联系到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告知采访意图后,希望工作人员转接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信网提供转接部门人员姓名信息后才可转接。此后,信网联系了厦门金龙400的官方售前售后电话,接电工作人员亦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

青岛顺丰是否已收到厦门金龙的赔偿款?顺丰客服称将联系相关负责人回应,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文/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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