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基础教育学校,最为重视的就是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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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老百姓来说,人与人的关系提不到驭民术的高度,但必要的风度、礼仪、尊重别人、遵守公德这样的行为教育还是很需要的。这在现在似乎缺位,或者只是嘴上说说,谁都不当回事,感觉人长大了自然而然就会的。”
您可能对中国中小学教育不太了解。在中国基础教育学校,最为重视的就是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下面是国家层面的要求。在学校层面,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点。或许学校没有做到位,但说“缺位”,那不是事实,而是对事实的遮蔽。
1952年,教育部制定了新学制中学和小学暂行规程,对学校德育进行了规定。
1955年,教育部颁布《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
1981年,教育部颁布《小学生守则》;1991年,教育部颁布《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994年,教育部颁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4年,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2012年,教育部再启修订工作,将《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者合而为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并于2014年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共9条,282个字,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