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劳动仲裁后,我对‘相信政府’四个字感到困惑。
今日,中国面临许多发展困难,如经济低迷、失业居高不下等,但在我看来,这些问题,都远远比不上政府基层公共部门的不作为来的风险大,
之前因为所在公司拖欠工资,于是打电话给劳动执法大队,经过所谓的‘友好’协商之后,未果,
于是,便递交了劳动仲裁立案,经过近两个月的等待期后,总算双双上了仲裁庭对峙,
但初次仲裁,实在不清楚如何操作,我是孤身上庭的,而对方却叫了个律师过来,
(因为没给签劳动合同,所以对方律师说我根本没在那个公司工作过,所以我要证明我在那家公司工作过,
我已经准备了一些确实证据,最终,对方只承认了一项证据,但其他的却只有无效旁证,
试问,有哪个打算好好上班的人,会从上班一开始就准备后续打官司的完整证据呢?)
结果,自然是被一些法律术语说得哑口无言,
于是,下庭之后,知道会输的我也立马找了个律师,一开始说得好好的,说这么明显的事情,保证能赢,
但交完钱后,就开始跟我说风险了,交钱之前咋不说?
总之,我以不服此前结果的理由,在十五天内递交了第二次仲裁,
如此,就又是两个月的等待,当时我已身处外地,不在那里工作了,律师便要求本人一定到场,我实在空不出功夫,就将保存了证据的手机给寄了过去,
我不知道当时如何开庭了的,但最后还是我输了,
其实,此时我也依旧能再次申请,直到这步申请时,才终于跨过了没有法律执行力的仲裁庭,总算获得向有法律执行力的法庭,正式提交起诉状的机会了,
但又不知到猴年马月才能开上庭,又要到所在地重新提交一系列材料才能起诉,
到这这步,我也终于想通了,算了,没时间跟他耗了,就此放弃了起诉的决定,
于是,这一项诉讼,就被这一系列复杂的流程给击退了.......
这对我当时的价值观,经历了一次重大的打击,
那时,我便开始思考,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明显是有理的一方,却反而要比失理的一方,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获得赢取正义的机会呢,(注意,只是一个机会。)
宣传上,每个人都告诉我要相信政府,
但,我该信任的到底是哪个政府?
中央政府?还是距离最近的基层政府?亦或是政府中的某个机构部门?
这其中,到底哪个才能真正代表政府?
我不知道,从这以后,我开始不相信许多事物,
以前我相信法律是为维护正义存在的,现在,我认为它只是为了维护秩序存在的,和前面提到那些一个个仲裁机构一样,你在其中找不到一个能负责的个体出来,
因为责任已经在那些繁复的处理流程中,被逐步肢解了,这样,大家只要按照流程办事,那就没人会担责,
至于这事是否正义,或是否道德,这对政府机构的一些人员来说,可能并不重要,
现在,如果你让我相信政府中的某个人,我愿意相信,但当这个人化为一个机构的螺丝钉后,再问我相不相信,
我会说,我不相信。
我不会把自己的信任,交给一个只按照机械流程走的机构,也不会把自己的信任,交给只会机械性执行的法律,
这些东西,其实在一步步的侵蚀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但我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在这些程序性问题上走的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