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宗法制

人们一直向前探讨世界,为了更好的向前探讨也可以回溯,于是关注原生状态,如原生家庭、原生文化,企图从原生状态找出现在和未来的因子。

原生文化应该很多,如原生生产方式,大陆大农业文化包括农业、游牧、渔猎、采集等,还有如海洋文化的古希腊的海洋贸易等;我们今天说的宗法制也是原生文化,当然还有其他原生文化如氏族制、原始婚姻制、巫术信仰等。

宗法制的因子在所有进入父系氏族的组织内部都有,中国、日本、欧洲、印第安人、非洲部落等都有,但只有中国产生了宗法制,宗法制是一套完整的带有律法强制性质的政治和社会等级制度,而母系氏族组织现在虽然还有保存或残留,但形不成宗法制。

曼德拉出身于南非一个大酋长家庭,这样的大酋长也可以称国王,但曼德拉的祖父是庶出,没有继承大酋长的资格,可见非洲也是有宗法观念的。虽然如此,大革命家曼德拉仍然认为他的女儿是公主,不过这个公主翻译成格格可能更合适。

日本、欧洲都有女王,女子能称王,说明没有宗法制度,宗法制度下女子是很难称王的。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临死时候去掉她的国号、帝号,仍称唐朝的皇后,这也并不是完全因为她感念唐朝和丈夫李治,而是她死后不好安排宗庙。她要传位给李显或李旦,在宗庙里她只能是皇后或太后,传给太平更麻烦,因为太平自己就安排不好自己在宗庙里的位置和称号,传给武三思或武承嗣,他们倒是非常想,但她作为姑姑可能连宗庙都进不了,还没有当唐朝的皇后或太后名正言顺和安心。

宗法制要和宗法观念区分,宗法制之前有宗法观念,宗法制之后仍有宗法观念。中国和世界各地一样,进入父系氏族就产生了宗法观念,按传统说法夏朝宗法制萌芽、商朝发展、西周初期完备,随即达到顶峰,而后逐渐衰落,至秦朝作为完整的制度不再存在,但它的一些核心观念如宗庙、昭穆制、大宗小宗、嫡庶观念、嫡长子继承制都还制度性的坚挺存在,同时也由贵族普及到庶民,刘邦就是庶民当皇帝,这种带有制度性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结束才算走完宗法制在中国社会的传承。

秦朝之所以使宗法制不再完整,可能秦国本身宗法制就没有齐鲁等国健全,不过主要还是来源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不再实行宗法制内的世卿世禄制,实行县制,重新制定二十等爵制,与军功挂钩,宗室无军功者不能获得贵族身份,一切以业绩为准则,成为尚首功的国家。

与强大悠久的宗法制相比,秦朝毕竟太短暂,秦灭以后,西汉在消灭异姓王后又实行了宗法制和分封制,刘肥作为刘邦的长子继承权往后排,因为是庶出,刘盈继承权排第一位,因为是嫡长子。尤其是近两千年后的明朝虽然没有分封诸侯国,但诸侯王可以世袭,相比皇帝是大宗,诸侯王就是小宗,权力很大,由此可见宗法制的坚挺。

随着清朝灭亡,宗法制也结束了,但宗法观念可没有结束,平常讲的血统、法统、道统都和宗法观念有关,近年来修家谱、建祠堂盛行,宗法观念进一步加强,这按恩格斯说可不是国家之福,氏族因素越多,国家因素就会越少。

宗法制虽不是一无是处,一无是处也不可能出现,但弊大于利,在现代国家,宗法观念也是不利于国家建设的。

宗法制按血缘关系形成一个先天的铁打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不是你的品德、能力、功业可以突破的,连突破的几率都不给你,出生在罗马就享受富贵荣华,出生在乡下,就一辈子做牛做马,这不是阶层固化,而是阶层铁打,你怎么着吧。

可人的聪明才智不是完全按血缘出现的,贵族子弟不一定永远都聪明智慧,奴隶平民子弟不一定永远都先天痴呆,一旦出现贵族子弟先天痴呆,奴隶平民子弟具有智慧,那就会造成人才埋没,浪费人才资源,造成社会不公平,没有正义公道,甚或社会动荡,不利于社会发展。不要说这样的宗法制,就是这样的宗法观念,也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可历史上人们总是有意无意的多次制造这样的血缘论,甚或制度安排,造成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混账儿混蛋的结果。

宗法制有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规定,都不选优,庶子、才德兼备的次子、少子就吃亏了,更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商王帝乙的长子名启,生于微,子爵,称微子启,殷商三贤之一,品德才能不用说了,因为庶出,不能继承王位,微子启嫡出的弟弟纣继承了王位,也就是帝辛,商朝很快灭亡了,纣王自己也火焚而死。如果帝乙把王位传给才德兼备的微子启,商朝或许可以不亡,而传给纣一定亡。

朱元璋立嫡长子朱标为太子,很好,朱标既嫡又长又贤,但好人不长寿,朱标死在朱元璋前面,给朱元璋出了一道难题。朱元璋似乎没有多难,很快就选定朱标的嫡长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允炆超越了他所有的叔叔们。

朱元璋很喜欢朱允炆,但喜欢的原因,尤其是立他为皇太孙的原因,应该主要是因为他嫡长孙的地位,在宗法制里嫡长子或嫡长孙的地位极其重要,被称为宗子,宗子在皇室里就是太子、太孙,在王侯府里就是世子。但因为朱元璋的这一选择,引来靖难之乱,差点没有导致明朝灭亡,朱允炆自己也火焚而死,害得方孝孺被诛十族,军人百姓死亡更是不计其数。如果朱标死后能立雄才大略的燕王朱棣为太子,靖难之役是肯定能免,大家也都不用遭遇忠义的考验和无妄之灾了。

由于宗法制就是血缘决定一切,于是在宗法制影响下社会上就出现了很多拟血缘的做法。比如结拜、拜义父、认干亲、改宗、投靠归附等,还有类比父子关系,如君臣如父子、师徒如父子,老百姓称府县长官为父母官,仁慈的君主爱民如子,视治下人民为子民,将军们爱兵如子,连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也称喽啰为孩儿们,岂不知在宗法制下,这看似温情脉脉的面纱下,父权可以决定生死,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连生死都能决定,至于不公平、不人道、没人权更不在话下。

从根本上说强调血缘关系也好,拟血缘关系也好,都是为了提高竞争力,争取更大利益,只不过血缘是自然的关系,拟血缘是社会关系,这样社会就结成一个个利益团体,大家互相博弈。从积极方面说,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重亲情,讲义气,同舟共济,共度危难,但它的消极方面也是很多的,或者更多,比如包庇窝藏、徇私枉法、拉帮结派、山头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残酷恶毒、官商勾结、官匪勾结、层层维护,终于形成一张张大网,为了小集体牺牲大集体,甚至造成社会分裂,国家动乱。

东汉出现很多世家大族,宗法制不仅把同族之人吸纳进来,也吸纳了很多投靠归附之人,连户头也隐藏于世家大族名下,成为部曲,不是国家编户了,更吸纳社会流亡,招降纳叛,组织兵丁,建立坞堡,最终成为地方豪强,公然对抗国家政权。这种情况大概持续到唐朝末年。

有形的东西好去除,无形的东西难去除,去山中贼易,其心中贼难,宗法观念就转化成心中贼,很难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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