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遇上无良雇主,我施展大招追讨薪水!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粤语里还有一句,“一世人流流长,总会遇上几个人渣”。

身为打工仔,没点职场辛酸史,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做过牛马。

在香港工作逾10年,今天就来给大家表演一个压箱底的绝活——

分享一下我曾经遇上无良雇主的美妙故事,细述当年的血泪讨薪史,供各位打工人参考。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还是不需要参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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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10年前,我辞掉记者工作,跳槽去了中环一家出版公司。

公司规模虽小,但工作性质正合我意,薪水尚可。

加上有大学同学已经在那里工作数年,熟人背书,感觉还是很靠谱的。

因为一开始做得颇为开心,数月后恰逢公司扩招,我甚至把另一位好友也介绍了进来。

不曾想入职半年后,坑爹的事情便接踵而来。

首先是发现老板(年约五六十岁的英国人),这个曾在多家知名国际媒体任职的资深媒体人……

居然同时是个资深欠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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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丰功伟绩”包括拖欠兼职人员薪金(包括做freelance的作者、摄影师和设计师);

拖欠实习生工资,拖欠印刷商款项,还有拖欠房东租金……

真真“欠”遍港九无敌手。

很多债款的数额并不算大。

居然可以欠那么多人那么少钱,我们当时都很诧异,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不要着急,马上我就会为大家详细拆解(并没有要大家学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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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惯用招数包括:

1)拖延大法。比如借口在外地出差,承诺回来就给。

2)无中生有。比如说已经安排公司会计处理,然而我们公司根本没有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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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贵人事忙。比如约好人家来办公室领支票,自己却提前偷偷溜走,借口说有急事。

4)猴子戏法。比如故意写错支票日期,或者开空头支票,对方到银行入票时才发现白跑一趟。

短时间内,事情愈演愈烈。直到有追债公司上门。

在公司已经工作数年的同学才告诉我们,这类拖欠款项的事情,之前也有发生。

但老板一直强调是生意场上的平常事,初出茅庐的她便没有放在心上,不想竟变成如斯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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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当然不会满足于只坑公司外面的人。

很快,我们便发现,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帮员工缴纳强积金了。

香港的强积金,一般是由雇主从员工薪水抽取5%,再加上他应该缴纳的5%,一起交给强积金管理公司。

他扣我们那5%的薪水,扣得干脆利落,可却完全没交……等于把我们那5%给中饱私囊了。

其他坑员工的行为,包括没有每个月出具正式粮单(即工资单);

支付薪水走的是老板的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

支付薪金的日期后来也一拖再拖。有位外国同事试过足足被拖了一个多星期。

因为工资迟迟不到账,身无积蓄的她没钱交房租,在办公室里崩溃。

哭着表示自己勤勤恳恳工作,为什么连做人最基本的体面都得不到,要到处借钱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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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继续勤勤恳恳地,把“坑爹一条龙服务”发扬光大,开始坑客户。

没签合约前各种阿谀奉承画大饼,签完合约后各种拖延搪塞开小差。

已经上了轨道的项目靠我们下面的员工还能勉强支撑。

而新引进的、由他负责推动的项目只能说几乎毫无进展。

明知公司已经岌岌可危,但涉世未深的我们,在入职时签了三个月的离职通知期。

担心若是和老板撕破脸,主动离职,这最后的三个月说不定要忍受各种脏活累活。

甚至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于是我们约好等老板真的不支付薪水,或公司倒闭时,再集体走人。

我们并没有等太久。在我入职大概9个月后,老板开始停付薪水。

多番催促下,他给我们写了封邮件。

文采斐然地表示公司负债累累,濒临倒闭,他已经无力支付工资。

现在人在英国筹钱,不幸病倒入院。

希望我们可以发扬雷锋精神,继续坚守岗位,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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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收到这封邮件时,我倒松了一口气。毕竟靴子终于落地了。

在之后几天,我们和老板协商,统一离职,并力所能及地把手头的工作都处理完毕或做好交接。

做人要有始有终,而客户也很无辜。

然后,我们就开始了在香港艰难的讨薪之旅。

强积金拖欠相对简单些,可以到强积金管理局立案追讨。而薪水拖欠的申诉流程,则复杂得多。

我们首先致电劳资关系科(香港劳工处辖下部门),反映了大致的欠薪情况。

然后亲身前往劳资关系科的分区办事处填写和递交材料。

在电话里,劳资关系科的职员提醒了我们需要准备的信息。

包括雇佣时间、薪资水平、公司名字、地址等,越齐全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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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作地点附近的劳资关系科办事处求助

职员在收到材料后,会先安排被欠薪员工和雇主进行调停会。

让双方到劳资关系科的办事处,一起坐下来协商。

然而这个调停会议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雇主可以不参加,或者在答应参加后又出尔反尔。

我们的无良老板便在调停会议的前几天,和劳资关系科说自己生病,无法出席。

考虑到他并没有调停的诚意,我们开始进行下一步:

到劳资审裁处排期立案,打算把他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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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涉及的流程更加复杂,包括:

1)提前通过电话或网上预约立案日期。

2)准备一系列材料。

包括雇佣合同、收入证明(粮单、强基金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公司地址、商业登记号、老板姓名等。

3)前往立案。

由于需要填写口供,大概要花半天到一天的时间。

4)完成立案后,还要再提供一堆相应的材料和文件。

5)等法院排期,然后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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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审裁处网站列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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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约好日期,再等两天就要去立案(这时候距离当初离职已经过了3个月)。

无良老板突然表示希望和解,让我们签订一份条约。

承诺不会泄露公司的运营机密,他便会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分两期发放拖欠的薪资。

由于诉讼耗时费力,陆续找到新工作的我们,都不希望在上班的头一两个月频繁请假跑劳资审裁处。

考虑到这份条约看起来尚算合理(尤其公司并没有什么运营机密可言);

于是只想取回应得劳动报酬的我们,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最后还是签了这份条约。

然而老板并没有就此停止他的无下限行为。

晚一两天给钱,不按合同上写的给港币,而是转美金,兑换完之后我们还得损失几十块……

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在支付了第一期欠薪后,他突然发疯,要求其中一位同事补签某些不平等条约。

同事果断拒绝,便真的没有收到第二期的款项。

只好走法律流程,特地请假去劳资审裁处立案,花了一整个周末写口供、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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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审裁处网站提供的资讯

开庭当日,无良老板没有出席(意料中),法官直接判同事胜诉。

然而这并不是什么大快人心的结局。

因为劳资审裁处只负责帮被拖欠薪资的员工立案、上庭(只需缴纳数十元申诉费用)。

但并不会免费提供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的服务。如果要申请执行的话,需要缴付按金(数额可能不小)。

如果败诉一方并没有资产可以抵债,或者像我们这位无良老板,根本已经逃回英国老家;

连一个香港的固定住址都没有时,执行判决就更加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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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判决前需要考虑的事项

所以,同事虽然胜诉,但无良老板还是没有支付拖欠的薪资。

好在香港的制度比较完善,她可以申请破欠基金(即破产欠薪保障基金)。

由破欠基金委员会先代拖欠薪水的雇主支付薪水。

当然,这又得重新提供材料、走流程,以及经历漫长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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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事终于收到破欠基金委员会垫付的薪水时,距离我们离职,已经过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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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这么久回顾,依然觉得“精彩无比”。

流年不利,在职场遇到人渣,倒也算多了一桩谈资。

最后简单总结教训,希望能够给刚刚步入香港职场的社会新鲜人提个醒,规避风险。

1)到小公司工作,记得做好背景调查。雇主人品和团队背景非常重要。

在签订合约前,请尽量作多方查证,包括向业内的朋友多加打听。

上网搜查雇主、公司以往的相关新闻、资料,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比如主要客户和运行项目等等。

2)签订雇佣合同时,请认真看清所有条文。别以为所有合同都大同小异,便掉以轻心。

一旦遇上无良雇主,“小异”也可能引发大灾难。

必须仔细审视,比如离职通知期和年假发放方式。

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据理力争,千万别因为脸皮薄,而埋下“地雷”。

3)检查避雷三件套,有需要时及早逃生。

在入职后的几个月,通常在试用期内,不妨考虑用这三件事,来简单判断公司经营是否正规可靠。

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早逃生。包括:

公司是否每个月出具粮单,公司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强积金,发放薪水是否使用公司账号。

提醒一下,关于强基金,雇员是享有免供款期的。

即在受雇的首30天及首个不完整薪资期内,雇员可以不作供款。

但雇主部分的强基金供款则必须由雇员上班的首天起计算,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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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在办公室拍下的最后一张照片

“一世人流流长,总会遇上几个人渣”。

即便真的在职场遇上人渣,也希望大家记得,这并非我们的错。

但愿这篇分享可以帮助各位避免遇到类似的事情。

又或是在不幸遇上后,给你带来几分冷静和些许勇气,让你可以镇定处理。

愿我们都能学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快乐打工、开心做人。

*图像影音来自网络和作者,本文版权归香港体验官所有,转载请联系香港体验官微信公众号(ID:ExperiencehkG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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