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买卖婚姻的遗存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对一个家族来说,繁衍子孙、传宗接代是最重要的事情。古往今来,男子适龄而婚娶是家庭里大事。自古以来,中国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而往往与爱情无关,也不以爱情为基础。中国式婚姻始终伴随着钱财交易,属于买卖婚姻。早在西周时,就已奉行“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非受币,不交不亲。”所谓“三媒六证”,都不怎么重要,所有这一切都敌不过钱财的威力。“六礼”是古代汉族传统的婚姻仪礼,是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金钱的支撑。其中的“纳征”,也称“纳币”,即指男方家要把聘礼送到女方家。女方收受聘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这也是门当户对的体现。女方出嫁时,有钱的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

婚姻的习俗发展到今天,“六礼”已经被简化,特别是在大城市;而在相对落后的乡村,还保留着基本的程式,但也面目不一了。倒是“纳征”或“纳币”这一环节却单单被发扬光大,尤其是在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盛行的当下。在当下的中国,阻碍年青人走向婚姻殿堂的一大障碍就是所谓“彩礼”(另外是婚房),这也是当下移风易俗中最突出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许多人将彩礼视为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加上攀比之风的助推,导致彩礼数额持续走高,甚至形成明码标价的地域“行情”。网传中国彩礼最贵的省份是山东、江西、浙江、福建、江苏等地,比如在山东就流行着一些关于彩礼的顺口溜:“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加存折”;“一动不动,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一响,万紫千红一片绿”。所谓“一动不动”指的是汽车和房子。“万紫千红一片绿”,指的是彩礼要一万张5元钞票(紫色),一千张百元钞票(红色),再加一堆50元的钞票(绿色),算下来大约是十六万以上。“三斤三两”,指的是用百元大钞称足三斤三两,大概十四五万。“三斤一响”,是指百元人民币要称三斤,还要买一辆小轿车。一套(座)房子在不同地方差别较大,就农村而言,一座二层小楼加上装修和家具,大概需要四五十万,相当于一般县城里的一套房。至于轿车,在农村和城镇要求不高,一般在十万上下。在一些地方,因彩礼导致普通家庭债台高筑,生活陷于困境,而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扭曲的“彩礼观”,也给许多年轻人造成经济压力,甚至滋生违法犯罪。在当下的农村,迫于儿子结婚带来的压力,传统上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正在发生改变,让多生也不愿、更不敢多生了——人们已经害怕多要儿子,一般家庭只敢要一个男孩,敢要两个男孩还不忧愁的说明家境不错。照此看来,当年计划生育的威力远远没有当今房价和彩礼的威力大,中国人口下滑的趋势已经难以阻挡。

童养媳制度则是买卖婚姻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古代直至解放前,“童养媳”在中国各地广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制度,原因就是当时社会普遍贫穷落后,百姓生活十分艰难,众多民众无力扶养子女或迎娶成年女子。因此,他们就将养不起的女童卖给别人家或者从别人家买来一个幼女做童养媳。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在儿子年幼时就买来一个女孩内定为儿子的妻子,这样家里还多了一个劳动成员;而女方家里卖掉女儿,可以减轻经济负担,还省去了嫁妆,可谓一举两得。也有些平民家庭为了让女儿获得较好的生活环境,主动把女儿送给富裕人家作童养媳。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也有一些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些家庭本身还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承香火,称为“等郎妹”。童养媳一般都会比丈夫年龄大,可以照顾未婚夫。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习俗,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正妻就不可再明媒正娶;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小妾,男方在成人后还可以另行娶妻,因此,童养媳也是古代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有童养媳的人家往往等到女童长到十四、五岁以上或自家儿子略通人事时,就让童养媳与自家儿子“圆房”,结为夫妻。如未婚夫于完婚前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有些婆家还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进入21世纪,童养媳现象并未绝迹。“童养媳”,在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名小学教师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自己“童养媳”出身的妻子朱秀美。由此,一个“童养媳”村落也出现在世人面前。这个只有900余户、4300多人的小山村,竟然还有近千名“童养媳”,不能不令人震惊。

为了避开高额彩礼给家庭带来的困扰,在广大乡村曾经还盛行过“换亲”、“转亲”。“换亲”、“转亲”也属于买卖婚姻。所谓换亲,即将自家女儿嫁给某家的儿子,再从某家娶回一个儿媳,两家都是嫁出一个女儿娶回一个儿媳,“不赔不赚”,结婚的花费也少得多。而涉及三家及以上的换亲被叫做“转亲”。从换亲、转亲的情况来看,多是男大女小,相差最大的有二三十岁;一般是男方自身条件较差,或相貌丑陋,或痴呆憨傻,或有生理缺陷。而在换亲、转亲过程中,获得利益的往往是男性,付出牺牲的多是女性。“换亲”、“转亲”多是为家中的男性考虑,很少有父母为了女儿的利益而加入换亲、转亲队伍。

天价彩礼属于变相的买卖婚姻。治理彩礼飙升这一现象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早已进入最高层的视野。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仅在国家政策层面如此,最高人民法院也剑指“天价彩礼”问题,助力移风易俗。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有了政策和法律的支持,高价彩礼问题早晚会被拿下。彩礼这一民间习俗,已经延续数千年,有深厚的社会基础,要想完全杜绝,当非易事。若无政策体系与法律制度的支撑,即使能短期遏制这一习俗,也难免会死灰复燃。

归根结底,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根本是实现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仅有物质生活的现代化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这样的现代化无非是昙花一现,势必难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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