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可以亲属“免费”用血,但这政策在实行层面会有“地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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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懂,就不要臆想症地去误会。
无偿献血可以亲属“免费”用血(双引号是指不是完全免费,而是不收血液费但收很少的器材和管理费)是全国几乎所有地区都实行的政策。
但是,这政策在实行的层面会有“地区”层面的影响。这倒不是说有些地区不实行这政策,而是血液的保管、运输、分配之类的具体原因所造成的跨地区(通常是市级)的不承认。比如,在上海献的血,上海之外的使用地是不承认的。
造成这种跨地区不承认的具体原因有:
1、血液是有保管期和有效期的。血液不是存在银行里的钱般能够不限期保管、使用和方便分配。血液过期不用是会无效的,是要报废丢弃的(所以别看到人家报废丢弃血液就说浪费拿来浇花)。同时血液的保管期和有效期并不算长,所以在运输和分配的条件与机制并不足够良好的时候,也难以做到跨地区运输和分配。
2、“地方保护主义”。这主要涉及到怎么分配血液的使用和由谁承担保管与运输的费用。譬如,哪个地区不想着留给自己足够的血液使用和备用(剩余报废都比没有强);都缺血时(经常发生多地同时缺血,全国除了极少数年轻人口输入型的地区基本都是处于用血紧平衡的状态),谁有优先级,又凭啥要优先给你。这很容易理解吧,毕竟连大学入学名额和烟草销售,都有“地方保护主义”呢。
至于费用方面,则是血液的保管、运输的费用并不低的,特别是少量调配运输,单位成本会很高。而这费用由谁承担,如果是用血地承担,那意味着常缺血的地方,用血费必然比其它地方高,可这会造成与“全国等价”的矛盾。并且跨地区配血却地区间不补偿的话,因为是无偿献血收集的血液,血液的输出地没有利益获得,人家凭啥给你免费服务去收集和配送;可假如地区配血要进行地区补偿的话,又极有可能引发“卖血”的灰暗现象。
总之,错不在献血用血的政策,而在于政策的实行层面面临诸多的地区层面的困难和限制。至于不献血就必须“买血”(实际上不是买血,国家也规定不许买卖血液,而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因用血的问题而死亡,所以需要病人多掏钱进行金钱上的有条件式用血),那也是很合理的,毕竟不这么做怎么会有人愿意献血,对献血的人又谈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