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看待国家和社会阶级属性

社会由人组成,社会中的人天然有阶级属性和等级属性;国家由地域社会组成,也必然有阶级和等级属性。社会的习俗和伦理由主体阶级塑造,服从主体阶级的利益。

资本主义社会是由少数资产阶级占据社会主体地位,控制社会资源份额分配的阶级等级社会,其社会法律、习俗和伦理必然是服从维护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利于少数控制多数。

我国是以工农为主体阶级的人民主权国家,工农是我国人数最多,最广泛的阶级,社会法律、习俗和伦理必然要服从维护以工农为主体阶级的利益,利于少数服从多数。

从这点出发,盲目的与美西方为主的资产阶级主体社会法律、习俗、伦理接轨,是从根本上背弃了我国工农主体阶级利益,背弃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其用意值得深思。

还有一种倾向就是淡化国内社会阶级划分冲突,把国内资本阶级对工人阶级的过度剥削,吹捧美化为996福报。这种观点试图淡化阶级划分,掩盖阶级冲突矛盾,从而达到维护既得利益者的目的。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阶级划分并非是一种人为的、主观的划分,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阶级划分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试图淡化阶级划分和冲突,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否定。

从实践上看,淡化阶级划分,掩盖阶级冲突矛盾,往往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确实存在着不同的阶级和阶层,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反,我们应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使各阶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试图淡化阶级划分,实际上是为了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国家、社会的阶级属性是天然的,不可分割的。作为唯物主义者要辩证认识这一点。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属性国家,工农为主体阶级,实行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就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1、 坚持工农主体地位;

2、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3、 坚持工农利益优先。

任何违反这三条原则的法律、习俗和伦理都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实事求是看待国家和社会阶级属性,才能科学唯物认识真实世界,从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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