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责应该回归本源,为投资者服务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注册制改革的核心使命是什么?回答应当是:实现“监审分离”。为什么要实现“监审分离”?理论上说,其目的应当是释放监管部门手脚,使其监管立场回归本源——确实变成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但我们做到了吗?现在看,至少在监管回归本源的问题上,广大投资者还不满意。

这就是所谓“技与道”。原本,“道”是目标、是方向,而“技”应当围绕“道”的要求展开,为“道”的实现服务。但A股市场自建立以来,市场建设“重技轻道”。具体表现就是:一会儿学了个这,一会又学了个那。结果是:资本套利工具不断被推陈出新,而且越发炫酷,但没人关心这些酷炫之技是否符合“资本市场必须发展投资”这个本体。

比如,近年快速发展的高频交易(程序交易、量化交易),明显违背了“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主张,但为什么这样的交易方式还会蓬勃涌现?看各种说法,有些高频交易者“委屈”地争辩:我们平均持仓高达3天,这怎么算是高频交易?不知道证监会看了这样的“委屈”是否同情。还有效高频交易者以“大大提高资本市场流动性”为理由,说明高频交易存在的必要性。但如此说法,是不是忽视了一个更加本源的问题:资本市场需要的是资本流动性?还是货币流动性?如此等等,似是而非的说法,很可能最终拽偏资本市场原本应有的初衷和使命。

如今,A股市场改革再次来到关键路口,应当如何改?当然是要彻底地改。那又如何彻底地改?从监管做起,回归本源。回归什么本源?回归全心全意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服务的本源。这不仅是监管初衷,而且是所有证券相关立法的初衷。这个初衷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必然,更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常识。

为什么股市监管者应当把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唯一职责?因为股票市场所谓历史发展轨迹已经充分证明:股票市场发展的原生动力来自投资者分享企业发展利益的诉求。至于投资带来的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以及其他社会效果,均属于投资者利益诉求的衍生成效。失去投资者利益诉求,股市的功能都将归零。

正因如此,对股市而言,投资者是“纲”,股市改革也必须依此为“纲”。为此,监管者应当从自身做起,转变政绩观,不仅要关注一年上市多少家公司,股权融资数额是多少,更要关注一年拦截了多少圈钱公司上市,抓了多少造假、欺诈、操纵、违规套现等,为中小投资者挽回多少损失,这才是监管者的关键政绩。

所以,证券监管功能必须“单一化”,依据初心使命,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作为核心诉求,彻底梳理、清理、纠正跑偏的法律法规、市场规则。为此,证监会势必需要把市场“硬件”建设职责交还市场——交易所,而自身着力于法律法规的检视与完善等“软件”建设,尤其要重点建立“虎吃鸡、鸡吃虫、虫吃棍、棍打虎”的闭环市场机制,这是强化市场有效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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