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特色法治:联邦法官命令律师接受基督教团体的「培训」

事情的起因是美国西南航空雇员——一个信基督教的空姐因为在网上发帖反堕胎,结果被西南开除了。空姐一怒之下把老东家告上法庭。案子送到了得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是2019年特朗普任命的布兰特利·斯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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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空姐胜诉,斯塔尔法官判决西南航空要给她支付高达80万美元的赔偿金,并恢复她原先的职位。法官还命令西南方面要告知自己的员工,人人都有「免受宗教歧视的权利」(相当于要求西南以后要允许员工发声反堕胎)。

然而西南航空没有执行法院的命令,还发信警告员工不要忘了那个空姐是怎么被开除的,提醒他们要继续遵守公司原本的社交网络规定(不要学她上网发帖反堕胎,否则下一个开除的就是你)。

斯塔尔法官认为西南此举是在藐视法庭,践踏美国公民「受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他命令西南的三名代理律师去找保守派基督教组织「捍卫自由联盟」接受所谓的「宗教自由培训」,学会如何尊重其他人的(基督)信仰。命令中明确规定他们要在8月28日之前「至少接受8个小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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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自由联盟」以坚决反对堕胎著称。该组织曾带头限制堕胎药物的供应,还协助起草了密西西比州的堕胎禁令。「捍卫自由联盟」首席法律顾问获悉法官的命令后表示「十分乐意提供帮助,以打击宗教信仰歧视」。

西南的回应是拒绝参加「宗教自由培训班」,并辩称如果他们的律师信其他宗教,法官要求他们参加基督教团体的培训是侵犯了律师的「信仰自由」;即便要接受类似培训,也不应该找一个如此旗帜鲜明的基督教右翼团体。目前西南方面已经表示将向上级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看到这可能很多人会好奇,美国一贯标榜的「政教分离」去哪了?

美国的精神国父约翰·洛克在《论宗教宽容》里提出国家「必须严格区分公民政府事务与宗教事务,并明确规定二者之间的界限」。深受洛克影响的托马斯·杰斐逊坚决反对宗教势力干政,他认为「任何国家或任何时代的神职人员都是自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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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年的政治实践证明,虽然美国的政府和教会(State & Church)可以做到基本独立运作,但是美国的政治事务和宗教事务(politics & religion)始终难解难分。宗教势力不干政沦为空谈。

目前美国政坛吵得不可开交的热点议题——例如堕胎、LGBT、公立学校祈祷、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废死等,背后都少不了宗教势力的影响。近年来美国基督教右翼与共和党之间的相互渗透越来越深入,也使得美国政治现实愈发背离洛克和杰斐逊的理想。

美国政治无法摆脱宗教桎梏的根本原因在于,西方即便经历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等反制教会的思潮,以及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发展出一套成熟的不依赖一神论宗教性的社会道德。面对「如何做一个好人」这种直击灵魂的问题,大部分美国人最后还是不得不寻求宗教的帮助。

而宗教伦理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可理喻——正常人无法理解教徒所依赖的那种特殊的「超越性体验」,也无法说服教徒抛弃那些「超越性体验」。因此宗教信仰和世俗理性之间始终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比如只要社会里存在一大群教徒出于「信仰」的理由认定受精卵是「神圣不可被侵犯的上帝创造」,美国人永远无法就堕胎问题达成政治共识。

至于如何避免出现美国这种宗教绑架政治的情况,中国人早在2500年前就给出了答案。

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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