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生在中国,去朝鲜人开的饭店吃饭,却不被允许就餐,如何看待?

  • 是这样,首先餐饮除了提供相应的食品外还是一种服务行为,所以我们一般称之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有其不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特点,即消费者在享受完服务后再付费的情况。
    其次,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消法中并未赋与经营者有区别对待服务对像的权利。
    第三:视频中的消费者已在该饭店坐下点餐,已可视为接受该饭店的餐饮服务。在视频大约第59秒显示,该饭店的服务员已经上菜,服务行为已开始,随后因服务员识别出视频中女子的口音为南朝鲜人而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单方面中止提供餐饮服务。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该饭店的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回复19

  •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没有规定经营者的权利本就是题中之意。如果不明白,请再读一遍这部法律的名称。
    2. 经营者的权利如果没有在特别法中规定,则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即《民法典》的规定。
    3. 在《民法典》下,经营者与消费者属平等法律主体,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 消费者有选择或拒绝经营者的权利,经营者也有同意或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5. 如果仅有消费者享有选择或拒绝经营者的权利,经营者没有相应的权利,会使得消费者具有无限的决定权,经营者处于明显不利的市场地位与法律地位。

    凡事从法律角度思考是好事,但不要被一两部法律遮住了眼睛,要全面系统地理解法律,更要根据常识检验自己的判断是否合理,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判断,就要考虑自己是不是出了错误,是不是哪些方面没有考虑周全。
  • 茅台官方售价1499,我买不到,是不是也涉嫌排除消费者权利?
  • 这是政治问题,跟是不是消费者没关系,瞎比比啥呀?
  • 59秒就算服务开始?下次你去别人店,看看菜单就走别忘了给人钱。

    消法无明文禁止商家拒绝客人。美国可以长臂管辖,朝鲜还不许管辖自己的国营饭店?
  • 俄罗斯人去乌克兰饭店吃饭,看乌克兰商家会不会热情服务?被揍的可能性更大。
  • 首先你也知道是可以要求先付费再消费的,怎么做权力在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消费者能做的就是选或者不选这个经营者而不能强制要求先消费后付费。其次,消法保护的是消费者权益,所以法律明确了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权利是有其他法律保障的,因为其权利不仅涉及消费者方面也涉及其他方面,有其他专门法律。所以经营主体权利无需也不该出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
  • 那你报警啊🐶
  • 你猜,中国政府会对这家朝鲜国营饭店罚款,还是装作不知道这件事?
    无论哪个国家,法律最终是为政治服务的。
  • 核心就一条:商家能否拒绝顾客消费?
    原则上商家是不能拒绝顾客消费的,但出现为了大多数顾客安全等情形时,有权拒绝个别消费者消费。商家拒绝消费是否涉及歧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原则上,合同「意思自治」,商家可以拒绝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但「意思自治」也并非「无限扩张」,其需要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首先要考虑的是「法律强制性规范」,而当该行业并无「法律强制性规范」时,通常则要依「行业自治性规范」,如「协会规定/经营习惯/商业惯例」之类,并根据具体情境,结合社会一般人之常识判断其拒绝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
    1、商家自主经营权的体现:允许商家设定合理的经营习惯挑选消费者。
    2、商家自主经营权的限制:商家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特定交易条件。
    综上,限制国籍,是否涉及不公平、不合理的特定交易条件?这个是值得商榷的。
    目前朝韩两国处于严重敌对状态,朝鲜国有经营的餐厅,出于保护本国服务人员、本国就餐人员等在餐厅的安全,可以拒绝为敌对国人员提供用餐服务,这个可以构成商家自主经营权的权利行为。
  • 饭店涉嫌消费歧视——对消费者有不平等对待的行为——违法。
  • 消费者有权利选择购买商品与服务,有权选择商家
    商家也有权选择服务某个人或团体,也有权拒绝服务某人与某团体,
    所有的都是相互的选择,各有各的权利,不能双标,
  • 你觉得在这饭店扯法律有用吗?
  • 不是对于民间法无禁止即可为吗?消法只要没有明确禁止,商家就能做啊。按你的说法这个商家的行为不算合法也不算非法,属于法律灰色地带。
  • zzztf 政治正确的喷子也是喷子,隐蔽更好危害更大
    没下单,就没签合同,服务开始啥?服务员拿菜单来是一种签约行为。按你的逻辑,今后你进了餐馆,就不准走,即使菜单是天价,你也必须在那里吃饭,按你的逻辑,你走进去的那一刻,已经要履约了!
  • zzztf 政治正确的喷子也是喷子,隐蔽更好危害更大
    做生意最重要的一条法律,不准强买强卖!红军时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强调的事情。别人不愿意卖给敌人(没签过和约),你现在要强买别人的服务?
  • lukinhy 不做胡侃之徒!
    就算你已经在“消费中”、“餐饮服务”已经建立,那这时你被我发现有“不当行为”或“密谋间谍”等疑惑,我能不能“中止”我的服务??何况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呢??
  • CFLkane 这个人很懒,他什么也没写
    反过来说不就是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服务南伪政权嘛
  • 你的个人认为无效
  • 比如红旗L5卖500万一台,你凑足了钱去买看看买得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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