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明市区开了家23平方的小吃店,给大家算笔账,一个月纯支出16450元

  • 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只说给愿听懂能听懂的人。
    我好奇的是:假如现有租户是一年10万租金,我看上了,过去直接给房东说,我支付一年20万的房租租你房子,不给喝茶费。房东难道不租给我(假设我出的租金是最高的)?我在思考“喝茶费”到底是什么约束条件造成的。我在四川观察到,首次的门面只需要租金就可以,然后,换人接门面就有了转让费。而且,你不能通过直接找到房东以我多付一点房租直接签约就想达到不给现有租户转让费的目的。我问了很多人,回答都是,都是这样的,他(现有租户)也是付了转让费的。当然,我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到现在,我都没想明白四川铺面的转让费为什么是一项无法避免的支出?有人用风俗等解释,我以为不是一个科学解释。因为风俗本身就需要解释。

回复1

  • 1.租赁合同金额一年10万与20万,哪个缴的税更多?
    2.铺面租金算20万,毕竟是写在合同里的,那以后是不是每年都得按这个数给?铺面位置再好,它只值10万一年,房东租客都是聪明人,房东标价溢出应有价值一倍,没人租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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