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教育部计划采纳“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是否毕业”一事?

  • 不合格的自有开除程序,但合格不准毕业的面对学阀还何处说理?极端一点,比如导师说不在他自己的公司“实习”五年不准毕业(甚至新政策下不必落在纸面或口头,只需要暗示),研究生就必须任凭宰割了。
    或者实施这种政策,必须有配套措施,比如导师要求学生延毕必须给出充分理由交第三方(如教育部分管部门)审查,或者也按照论文一样来个材料同行盲审。再加上一条延毕学生占用总研究生额度,延毕比例过高取消导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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