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 您终于发现问题的核心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现有技术手段最多只能锁定终端,并不能锁定人。而终端并不等于人,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熊孩子拿着父母手机给自己游戏充值的事情了。
    你的室友有可能在你睡觉时用你的电脑,而那时候你的qq说不定忘了下线。更别提很多人手机密码都对另一半公开的,很多不习惯用手机的中老年人也会让自己的后辈去帮自己搞社交账号这些东西,更别提我之前提到的名人,他们多半会有一个工作手机,平常就是助理管理,但是你又不能确定没有他们自己用的时候,而助理会跟在当事人身边,你也很难通过地点来判断。
    说的更明确点,微博以及聊天记录这些,可以看作一种电子书信。而传统书信能够作为证据,是有一个什么前提呢?前提是刑侦开发出了笔迹鉴定这门技术,可以通过笔迹直接锁定人。而‘电子书信’想作为证据,却缺乏一个电子版的‘笔迹鉴定’。
    我还用传统书信作为例子,如果传统书信我们无法做笔迹鉴定,只能判断出书信是在哪写的,什么时候写的,用哪只笔写的,你觉得这个传统书信还会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么?恐怕不太可能。

回复2

  •   同样,名人与助理的事情,名人有管理助理的责任,所以不管是不是助理操作的,名人都要承担责任。这是对公众和社会而言。至于他们内部,需要再分清责任的时候,由警方或者法院处理,与公众无关。
  •   你举例QQ就不正确,因为QQ本来就是开放式的,而微信、支付宝就不同,是可以锁定人的。
      如果你让别人用你的微信和支付宝,然后又不承担别人的操作后果,那么你必须能证明操作的不是你而是别人,否则,可以从法律上规定,就是由你负责,这时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另外,你举例的熊孩子拿着父母手机给自己游戏充值的事情,法律上就应该规定:不管是不是熊孩子操作的,一律视同家长操作。因为你作为监护人,孩子的责任本来就是要由你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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