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生育率,我想说说作为一名妈妈的无奈

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但我能理解那些不愿意生孩子的女性的感受。

第一,“天降责任”———一个甜蜜负担,爸爸妈妈可以甘之如饴。问题是———“如果女性要上班,那么谁来带娃。是否要抛弃女性劳动力和女性至今获得的社会地位,让她们回归家庭”。

尤其是有两三个孩子的女性。在孩子三岁以前,在没有外援帮助的情况下,女性“完全没有任何工作的可能性“。

————我周围有两个孩子的,要么忍着各种家庭矛盾让老人带娃,要么就是全职主妇等到孩子大了才能找班上。

然而,现在年轻人结婚都很晚,你等三十多,三十四五,一个脱离社会三四年的女人,当今形势下,请问她还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

即便画大饼说努力就找得到,那也得具有比男性多10倍的能力,或者10倍的努力吧?———大多数女性毕竟只是普通人,不能按照超级赛亚人的标准要求吧?

那么是否就是要抛弃女性劳动力?

对这个问题,我们整个社会基本没有一个合的说法。唯一能给的回答就是———“反正这是父母的责任。”

喔———“反正是父母的责任”。

年轻父母天降责任,社会冷漠旁观。

第二,“天降矛盾”

大多数请不起保姆的普通人就只能求爷爷告奶奶,顶着老人那两张“我施恩给你,快跪地感恩”的脸,求着老人牺牲晚年生活来带娃。

没有靠谱育拖机构,这是唯一一个可行的道路。但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矛盾。

老人觉得自己“到老了辛辛苦苦费神费力”凭什么受这个委屈,

年轻人也觉得自己“原本单身过得好好的凭什么受这个委屈”。

前者希望得到感恩,后者觉得我都累死了还要被天天追着要感恩。

然而答案还是那句“因为都是父母的责任”。

第三,社会对女性的保障依然很低。

我算是在政府系统内。

休到了产假。没休过哺乳假。没休过育儿假。

那些不在国企和政府系统内的其他企业呢?———不说水深火热,妇女保护法和劳动法基本是落实不了的。

我妹妹,三四个月的产假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社会对家庭主妇普遍持鄙视和轻视的态度,社会以家庭主妇为耻。其价值不管在现实还是法律上,都不被承认。法律更倾向于保护有产者。

其实中国的女性的困难,更多是一种系统上的困难。

恢复从前的大单位托儿所制度,或者普惠型的幼托班,也许是一个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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