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果园盈利后,村民要求分红,我说说看我为什么支持村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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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律保护合同,但是法律毕竟不能面面俱到考虑到各种情况。
村民们为什么会要求分红呢?
因为他们觉得当初的承包款太低了。
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同一块土地,他们来经营没多少收入,但是能人来经营就会有很多收入。那么这块土地的价值到底按照谁的标准来确定呢?
如果最终的结果是三个和尚没水吃,那么承包方做出一些妥协,让出部分利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这是一个博弈。
所以,当时应当先跟村里谈一下,按照收益给村里一些分红。就当是捐赠。
从大道理上讲,扶贫不只是国家的事。我们个人也可以设法为国分一点忧。
当初我们干革命,也不是像电影电视剧里那样顺畅,不可能一宣传群众就被动员起来了。那时候的群众觉悟比现在肯定还差。
从现实角度看,如果把勤劳的村民们吸收到这个果园里,尤其是年轻人,那么可能还是有机会不断扩大规模。这样也分化了村民,不至于懒人撺掇着普通人把整个事搅黄了。
总的来说,这是个不错的故事,非常符合农村实际。
这就是我们的国家,这就是我们的人民。我们会从这件事看到他们狭隘的一面。但是,也是这些人,这群广大的农民,用自己的忍耐支持了整个国家的工业化。我觉得,他们还是可敬的。
例如承包一块土地30年,30年间货币贬值的幅度当初是没有考虑的。30年前议定的价,现在几乎是不足为道的。城里的包租公包租婆这方面就很精明,一种是租约年年签租金年年涨,另一种是合同约定租金逐年递增。
如果盈利了要分红,那亏损了能不能降租金以体现共担风险呢?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莫知予之为取。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莫知予之为取。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莫知予之为取。
至于这个承包,还是一句话,如果承包过程没问题,那么坚决不支持按闹分配。当地人有优先承包权的。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莫知予之为取。
承包合同是村委跟个人签的,钱是村委拿的,村委会把钱分给村民吗?基本不可能的,所以整个过程村民没获得任何收益甚至因此受损,如此村民如何会高兴呢?所以分红才是一个稳妥且明智的举措。
除非这个承包当初是有问题的。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莫知予之为取。
除非这个承包当初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