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jrry86的恶与坏:是法院判决草甘膦致癌,还是你移花接木?
△△△题记
只要去农村问一下农民就知道:草甘膦是他们目前最放心使用的农药,86之流之所以极力渲染草甘膦的危害,其醉翁之意不在草甘膦,而在于制造人们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恐慌
一一不是草甘膦真有多么致癌,而是他的心太坏,是个十足的科P
文章又有点长,不喜欢的绕道,喜欢的转个发、点个赞,深表感谢
△△△86们欣喜乐狂
因为草甘膦案,86这斯欣喜若狂,其观点为;法院己判决草甘膦致花工患癌,所以草甘膦真的会致癌了一一这是科学的结论
△△△草甘膦致案
3月19日,美国旧金山法庭陪审团在诉讼第一阶段裁定:孟山都农达牌除草剂(草甘膦)导致原告哈德曼罹患癌症的可能性超过50%。
一一反转的翠芬们弹冠相庆,特别是那个jrry86更是以地难杂志及道听途说为依据,指称"草甘膦除草剂被指危害肠道菌群"
一一请问,哪个有害的食品危害不会"危害肠道菌群"?
一一此案并非结案,还要进入第二阶段。。。
△△△案起"警告义务缺失"
这个案子的根源在于:孟山都一直认为"草甘膦"为非致癌物,所以就没有进行"可能致癌"的警告标识,如果孟山都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就标注:可能致癌,人体不要接触,不可吸入等文字,他鸟事都没有一一因为它己经尽到了"警告义务"。
一一在加州,只要商家存在"警告义务缺失","受言者"就可起诉,而不需要直接证据。
一一哈德曼得以顺利起诉的法律源头,并非因为草甘膦致癌才起诉,而是孟山都的警告义务缺失
也许这是86的知识盲点,他不懂这些或是他故意误导,说因为草甘膦致癌所以就起诉。
△△△孤独的结沦:草甘膦可能致癌的,。
原告律师及举证人的根本法律依据就是:IARC(世卫组织的下属机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结论
一一草甘膦可能使人致癌。
一一从FDA到欧洲食安局及其它的科研机构均认为草甘膦不可能能致癌,全世界仅仅只有IARC一家做出如此的声明,这实际上是一种孤立结论。
一一还有调查爆出IARC对该结论所引用的报告进行了人为修改(放大了对草甘膦不利的数据,掩盖了对草甘膦有利的数据),这个结论就使得"草甘膦可能使人致癌"的可信度就更小了。
一一即使在世卫组织内部,这结论也是孤论,世卫组织4个下属机构,仅仅只有IARC一家说草甘膦致癌,而其他机构都做出的是草甘膦安全的认定
一一仔细看这个图。
一一就在IARC做出致癌认定之后几个月,他的上级 世卫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做出了使用草甘膦安全的结论,直接就推翻IARC“可能致癌”的结论。
故,认定草甘膦可能致癌的机有百分之几呀?何来草甘膦50%可能致癌呢?!
△△△陪审团制。
美国法院实行的是“陪审团"制,在这种制度下,法官相当于一个主持人,最后宣布"陪审团"的投票结果。
一一刑事案要陪审团全体一致通过,民事案件实行简单多数制,即少数服从多数。
就此可以看出:
第一,法庭上原告举证人的证辞均只是法律上的"证据意义",这一意义的作用是为了影响陪审团,使其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
第二,原告举证人的证词和证据,没有科学家或官方机构会拿去作为科学依据,然后据此宣布草甘膦致癌又有了新证据,连IARC也不会一一只有86这个科P才会把别人嚼下的剩饭当美食了。
第三,该案的陪审团是少数服从多数,即有人认为花工的癌症可能是草甘膦致的,而有人则则为不是。
一一这种"民主"的结果体现的不是现实上的真与假,而是法律意义上的"是与非":即陪审团成员没有专业知识,只凭借基本的逻辑、经验和做人的道德良知而作出对本案的判断。
如果说草甘膦有危害,那么它的危害仍然在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结论那里,并没有什么新的证据。
一一即:IARC的草甘膦为“2A级”致癌物,即“极有可能导致人类患癌”。
一一这一个结论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而改变,怎么说在科学上草甘膦就真的致癌了呢?
并且在此案审理中,原告律师因为弄虚作假还被法官处罚(参见文章最后的附图)
一一这案件如果是法官判而不是陪审团,那就是孟山都胜了。
一一86之流把法院判决推而广之,说成是科学结论,从而判断出"草甘膦真的可以致癌"了,比IARC的"可能致癌"又进了一步,是移花接木式的胡说八道。
86之流打着科学的幌子,从事反科学的勾当一一搬运外国"科学反对派"的资料来欺骗国人,移花接木,虚夸事实,甚至传播谣言,实为:科骗+巫婆式的反转谣棍。
通过草甘膦案件,我们可以看出:
一一充分地揭示科学的发展不仅需要科学家自身的知识和智慧及创造力,同时还必须要应对恶意的科学反对派。
一一即应对人性恶的意识与行为对科学的排斥、压制、攻击、诽谤或诬陷
一一86就是其中之一。
(图片来自网友"鹰击长空“)
只要去农村问一下农民就知道:草甘膦是他们目前最放心使用的农药,86之流之所以极力渲染草甘膦的危害,其醉翁之意不在草甘膦,而在于制造人们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恐慌
一一不是草甘膦真有多么致癌,而是他的心太坏,是个十足的科P
文章又有点长,不喜欢的绕道,喜欢的转个发、点个赞,深表感谢
△△△86们欣喜乐狂
因为草甘膦案,86这斯欣喜若狂,其观点为;法院己判决草甘膦致花工患癌,所以草甘膦真的会致癌了一一这是科学的结论
△△△草甘膦致案
3月19日,美国旧金山法庭陪审团在诉讼第一阶段裁定:孟山都农达牌除草剂(草甘膦)导致原告哈德曼罹患癌症的可能性超过50%。
一一反转的翠芬们弹冠相庆,特别是那个jrry86更是以地难杂志及道听途说为依据,指称"草甘膦除草剂被指危害肠道菌群"
一一请问,哪个有害的食品危害不会"危害肠道菌群"?
一一此案并非结案,还要进入第二阶段。。。
△△△案起"警告义务缺失"
这个案子的根源在于:孟山都一直认为"草甘膦"为非致癌物,所以就没有进行"可能致癌"的警告标识,如果孟山都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就标注:可能致癌,人体不要接触,不可吸入等文字,他鸟事都没有一一因为它己经尽到了"警告义务"。
一一在加州,只要商家存在"警告义务缺失","受言者"就可起诉,而不需要直接证据。
一一哈德曼得以顺利起诉的法律源头,并非因为草甘膦致癌才起诉,而是孟山都的警告义务缺失
也许这是86的知识盲点,他不懂这些或是他故意误导,说因为草甘膦致癌所以就起诉。
△△△孤独的结沦:草甘膦可能致癌的,。
原告律师及举证人的根本法律依据就是:IARC(世卫组织的下属机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结论
一一草甘膦可能使人致癌。
一一从FDA到欧洲食安局及其它的科研机构均认为草甘膦不可能能致癌,全世界仅仅只有IARC一家做出如此的声明,这实际上是一种孤立结论。
一一还有调查爆出IARC对该结论所引用的报告进行了人为修改(放大了对草甘膦不利的数据,掩盖了对草甘膦有利的数据),这个结论就使得"草甘膦可能使人致癌"的可信度就更小了。
一一即使在世卫组织内部,这结论也是孤论,世卫组织4个下属机构,仅仅只有IARC一家说草甘膦致癌,而其他机构都做出的是草甘膦安全的认定

一一就在IARC做出致癌认定之后几个月,他的上级 世卫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做出了使用草甘膦安全的结论,直接就推翻IARC“可能致癌”的结论。
故,认定草甘膦可能致癌的机有百分之几呀?何来草甘膦50%可能致癌呢?!
△△△陪审团制。
美国法院实行的是“陪审团"制,在这种制度下,法官相当于一个主持人,最后宣布"陪审团"的投票结果。
一一刑事案要陪审团全体一致通过,民事案件实行简单多数制,即少数服从多数。
就此可以看出:
第一,法庭上原告举证人的证辞均只是法律上的"证据意义",这一意义的作用是为了影响陪审团,使其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
第二,原告举证人的证词和证据,没有科学家或官方机构会拿去作为科学依据,然后据此宣布草甘膦致癌又有了新证据,连IARC也不会一一只有86这个科P才会把别人嚼下的剩饭当美食了。
第三,该案的陪审团是少数服从多数,即有人认为花工的癌症可能是草甘膦致的,而有人则则为不是。
一一这种"民主"的结果体现的不是现实上的真与假,而是法律意义上的"是与非":即陪审团成员没有专业知识,只凭借基本的逻辑、经验和做人的道德良知而作出对本案的判断。
如果说草甘膦有危害,那么它的危害仍然在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结论那里,并没有什么新的证据。
一一即:IARC的草甘膦为“2A级”致癌物,即“极有可能导致人类患癌”。
一一这一个结论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而改变,怎么说在科学上草甘膦就真的致癌了呢?
并且在此案审理中,原告律师因为弄虚作假还被法官处罚(参见文章最后的附图)
一一这案件如果是法官判而不是陪审团,那就是孟山都胜了。
一一86之流把法院判决推而广之,说成是科学结论,从而判断出"草甘膦真的可以致癌"了,比IARC的"可能致癌"又进了一步,是移花接木式的胡说八道。
86之流打着科学的幌子,从事反科学的勾当一一搬运外国"科学反对派"的资料来欺骗国人,移花接木,虚夸事实,甚至传播谣言,实为:科骗+巫婆式的反转谣棍。
通过草甘膦案件,我们可以看出:
一一充分地揭示科学的发展不仅需要科学家自身的知识和智慧及创造力,同时还必须要应对恶意的科学反对派。
一一即应对人性恶的意识与行为对科学的排斥、压制、攻击、诽谤或诬陷
一一86就是其中之一。
(图片来自网友"鹰击长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