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辩护美国肯尼迪 - 史密斯强奸案——证据观念的故事(10)
“证明主体忽略论”,是指看不到证明主体对证明活动特别是证据采集和应用的决定性影响,甚至在应用证据时完全不考虑这样的影响。实际上,证明主体决定证据,甚至还可能说,有什么样的证明主体就有什么样的证据,甚至包括了决定证据的相关性。证明主体对证据现象的这种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反面的。因此,将“证明主体忽略论”改为“证明主体决定论”就符合证据实际了。
著名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曾经作为辩方专家,办理过美国肯尼迪家族成员肯尼迪 - 史密斯强奸案的刑事鉴识工作。就读医学院四年级的肯尼迪 - 史密斯在佛罗里达度假。他将一名女孩带回自己 700 万美元的豪华别墅。别墅有 19 个房间及私人海滩,前后院都是草坪。第二天上午,女孩来到当地警察局,指控史密斯强奸了她。肯尼迪家族是 20 世纪美国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家族成员中出过美国总统、美国司法部长和参议院参议员。警方随即立案侦查,迅速收集了女孩的内裤、衣服及女孩体内残存的精液,并送联邦调查局刑事化验室进行了检验,残存精液的 ABO 血型和 DNA 比对都证明,史密斯的确与那个女孩有过性行为。
但是,有性行为并不等于是强迫性交。是否为强迫性交,由于没有现场目击证人,两个当事人作为证明主体,都是各说各话。女孩的指控是:史密斯先是挑逗她,然后提出做爱被女孩拒绝。史密斯一下将女孩扑倒在水泥地上,她挣扎着跑向草地,又被史密斯抓住后按倒在草地上。她拼命反抗但力气不支,最终被史密斯强奸达 15 分钟之久。史密斯辩解的是:他们在海边散步一会后,就将浴巾铺在沙滩上,躺着赏月,亲密接吻,然后在沙滩上做爱。之后二人回房间睡觉。女孩一进房间就开始狂叫,不断捶打他, 指控他强暴,拨电话叫朋友来接她,并随手拿起了房内的一个小花瓶、一张照片作为证物,然后就匆匆离去,第二天史密斯就被控强暴了她。
李昌钰接受委托后对案情进行分析,认为如果女孩所说为实,则应该可以在她的衣服上找到青草、泥土及水泥的痕迹。这是根据“微量物质转换定律”这样的常识所自然作出的判断。经过检验女孩的衣服,发现衣服都很完整,没有撕扯痕迹,拉链没有破损,纽扣也没有缺少,也无任何草迹和泥土。女孩的内裤、胸罩上也没有任何破损和地面微量物质转移痕迹。李昌钰又到强暴现场采样,发现史密斯家的草地很湿,就用随身的白手帕在草地上擦了擦,又要过律师的白手帕在水泥地面上擦了擦。带回化验室后,将两条白手帕都在高倍显微镜下检查,发现都留有清晰的痕迹和部分纤维受损的痕迹。一条有明显的与草地摩擦的痕迹,一条也有灰色的摩擦痕迹并且部分纤维还有破损迹象。
在检方起诉史密斯的法庭上,李昌钰作为辩方专家出庭作证,也就是作为证明主体对被告人与女孩虽然有性行为但并不是强奸进行证明。他首先向陪审团介绍了法国物证技术学家洛卡德在 20 世纪初提出的“微量物质转换定律”,该定律的主要含义就是:如果两个物体接触过,必会留下微量物质转换的痕迹。这一定律已为所有法庭审判活动所认同。而这位自称被强迫按在草地上、水泥地上被强暴的女孩,她的衣服、内裤、胸罩上,都经过高倍显微镜检查并拍下的照片,反映上面均没有任何破损纤维及草地痕迹。而经过用白手帕所接触的史密斯家的草地和水泥地的情况来看,都留下了草地痕迹和水泥地痕迹,并且与水泥地接触的白手帕同时也留下了纤维破损的痕迹。这证明,史密斯和这女孩并没有在草地上呆过和在水泥地上挣扎过。控辩双方都作为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中有无强迫、强制的证明完全是相反的。这时,作为控方的检察官质问李昌钰:为什么不用内裤而是用白手帕在史密斯家取证检验。李昌钰觉得,在刑事化验过程中,以类似物品取样的确是十分重要,但手帕与内裤的纤维、结构和组成成分都很相似,用手帕来取代内裤并不会影响检验的结果,陪审团应该看得明白,检察官显然是在有意刁难。李昌钰便幽默地说:“我当然是没有用内裤,因为我们男孩子在口袋里通常只带手帕,不带内裤。” 这一回应,使得整个法庭哄堂大笑。法庭当场宣布,史密斯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