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千年话公案之——孔子诛少正卯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於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史记.孔子世家》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公案——孔子诛少正卯。对于这个公案,历史争议一直到建国后的“儒法之辩”,作为论证孔子也是文化专制的“暴虐者”的证据。而也有后世儒家坚决说根本没这事,或者说孔子之诛是“诛心”不是杀人。
那么少正卯是什么人?孔子到底杀没杀少正卯?太史公又为什么在《史记》里面提这个事呢?
少正卯,少正是当时鲁国的官职、大夫的一种,卯是名字。当时,卯和孔子一样,一边当着鲁国的官,一边搞着“第二产业”——讲学。后来,孔子的学生大部分跑去听卯讲课。而孔子呢,在当上鲁国“最高法院院长并履行国务总理职权”仅七天,就把卯给杀了。
这事以现在的眼光看来有点“邪”啊。后世儒家有些都不认这事,《论语》、《左传》、《国语》、《孟子》也都没说这事啊?太史公又是听谁说的呢?出处呢是《荀子》,在往前推是荀子在稷下学宫的前辈尹文(诸子之一,称尹文子,著《尹文子》)。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荀子.宥坐》
《荀子》这里比《史记》详细(《尹文子》差不多,不反复引用了),不但是杀了,还给了杀得理由——五恶,即: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白话过来大约是:一是内心通达明白却邪恶不正,二是行为邪僻而顽固不改,三是言论虚伪而说的有理有据,四是专门记诵一些丑恶的东西而且十分博杂,五是专门赞同错误的言行还进行润色。总结起来就是:言行不检、品行不好、善于鼓动、有煽动动乱的能力!
《孔子家语》则又补了一刀: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不但杀了,还暴尸于朝堂。
这不是以文字和主观道德论杀人吗?还是虐杀!感情“文字狱”从这开始的?
所以,后世一些儒家的门徒觉得这是孔子的高光时刻、立场坚定斗志强!而一些儒家学者们是坚决不认的,最多就是“只诛心没杀人”。朱熹就不认,因为他也被同为儒家门徒的政敌贴过“少正卯”的标签——有沈继祖者,尝采摭熹《语》、《孟》之语以自售,至是以追论程颐,得为御史。纮以疏章授之,继祖谓立可致富贵,因诬熹大罪有六,且曰:“熹为大奸大憝,请加少正卯之诛,以为欺君罔世、污行盗名者戒。”诏熹落职,罢祠,窜元定于道州。——《续资治通鉴》
但是,你架不住那些认的。比如苏轼就解释: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或以为太速。此叟盖自知其头方命薄,必不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发之。使更迟疑两三日,已为少正卯所图矣。——《东坡志林》
在后世儒家的对外甚至内斗中,“少正卯”这个标签给政敌贴的很“流畅”,动辄请“行少正卯之诛”。这玩意好用啊,打击政敌只要贴上“少正卯”标签,就如同给敌人插上了死囚的“亡命牌”。
丙午,王岩叟、朱光庭、苏辙、王觌言:“吕惠卿(跟王安石变法的)责授分司南京,不足以蔽其罪。臣等岂不知降四官、落一职为分司,在常人不为轻典乎?盖以尧之四凶,鲁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当复用常法制也。”——《续资治通鉴》
殊不知,乌台诗案,东坡先生也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贴了个“五恶”的标签。
当然。从汉代到清朝,“少正卯”这个标签被儒家门徒用到极致,使用率之高、之奇葩不胜枚举!
孔子到底杀没杀少正卯,这是个千古公案。如果说有,不见《论语》、《左传》、《国语》、《孟子》提及,也不符合历史记载孔夫子的一贯的作风。如果说没有,作为儒家“三圣”之一的荀子,拿来就用,不好理解。而后世,“少正卯”又成了儒家门徒内外争斗的“杀手锏”之一。
太史公在《史记》记录这件事也很“促狭”,看看他给出的场景,白话来说就是:孔子当了大官、有点得意洋洋。这时他的门房对他说:君子在面对灾难不恐惧、面对顺境也不沾沾自喜。孔子说:你说的很好啊!没听说对比你地位还低的人表示尊重也是很开心的吗?于是就杀了少正卯(比孔子地位低)。
再读,冷汗淋漓,两个字“阴险”、三个字“太阴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