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乌鲁木齐要求全市所有当街门面房的招牌统一样式,我当时就发表了不同意见

【本文由“望君烟水阔”推荐,来自《不必千篇一律!上海新规提供空间,让户外招牌展示个性和创意》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2008年我在乌鲁木齐工作(我没把时间记错的话)。当时乌鲁木齐市在轰轰烈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当街门面房的的招牌,广告牌都要统一样式、统一颜色、统一字体、统一制作…。我当时就在天山网发表不同意见。

首先,每个商家经营的商品不同,从事的行业也不同,门面招牌,广告牌所要表达的诉求不同。

如红色代表喜庆、黑色代表庄重、蓝色代表宁静祥和等等。而代表中国文化“符号”的“中文字”,无论是楷、隶、篆、草所要表达的意境更是各赋异秉。

更搞笑的是我站在一家装修完工的婚纱摄影店的店面招牌前,看着灰底黑体字“xxx婚纱摄影店”与下面橱窗里陈列的色彩斑斓、款式缤纷的各式婚纱,那种强烈的对比真真的让人啼笑皆非。

这种强行统一的做法就好比“我是中国人,就必须是国字脸,高鼻梁,宽下吧…”,但你一旦长得尖嘴猴腮,有碍观瞻,那对不起,你就得去统一的整形医院挫骨垫鼻,剜肉拉皮,整成统一的“国字脸、高鼻梁、宽下巴…”。还有男人都穿中山装,女人都穿列宁装…都像军人穿军装一样整齐划一,多好看呀…。

这两个比喻当然比较极端,但这背后的逻辑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世界商业之都的米兰埃马努埃莱二世拱廊、巴黎香榭丽舍大道、伦敦的牛津街等,其门店招牌哪家不是各具特色,缤纷斗艳。没有人会觉得不协调、不美观。

所以,我建议那些城市的管理者们应该认真读读故去的美学大师朱光潜的《美学文集》,仔细体会一下镌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集体无意识”的审美观,科学地管理好21世纪的中国城市。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