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社会主义VS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集体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与个人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的分歧大体上可以这么表示:
集体主义者、社会主义者认为:
1、人为了生存发展而抱团组成人类社会,如果没有这个社会,人的生存发展都将失去保障;
2、所以人权不是绝对的,当社会需要的时候,每个人都需要为社会做出必要的牺牲;
3、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的人权和自由总体上能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但是也受到社会发展程度的限制;
4、当社会需要个人牺牲时,治理社会的公权力拥有高于人权的的优先级;
5、公权力要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防止官僚将公权力私有化。
个人主义者、自由主义者认为:
1、人权是绝对的,公权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侵犯人权;
2、当社会发展水平不足,所以无法保证所有人享有充分的人权和自由时,公权力宁可放弃“保障”,也应该确保“不侵犯”;
3、在权利、自由保障所需资源不足的时候,让人们去“充分自由竞争”,让有才干和有财产的人(即“精英”)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他们的才干和财产实现他们权利与自由的最大化;
4、在上一条的前提下,因为才干或者财产不足而形成的“弱势群体”导致权利、自由的损失,是天经地义的
5、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人,可以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以不妨害“精英”的权利和自由为限。
在实际的历史发展中,两种主义当然都做不到纯粹,都会有所妥协,但是两种主义的导向,影响着两种模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