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问题在哪里 | 操弄低智识的知情权,必遭其反噬

西贝这家餐厅的运营没问题,从供应链、品质控制、精益管理都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老板也是有经营诚意的。然而作为行业头部企业,最近受到如此大面积的非理性攻击,问题出在哪里?我觉得他家经营理念上存在重大的问题,总结起来一个字:土——通过反科学营销方式、吸引反理性客群,最终却被该客群的反理性信念所绑架、反噬。

从西贝的舆论挑战,看企业如何使用咨询顾问》文中探讨过其经营战略问题,西贝近期将目标客群聚焦在“孩子用餐、父母买单”的消费场景,这和其过去聚焦在“品类定位”的营销传统,例如西北菜、牛大骨,都不相同——父母愿意为孩子就餐付出更高的价钱,同时诉求更高的品质和安全。

因而在西贝的核心产品“专业儿童餐”的营销推广上,西贝特别强调:

不添加味精、鸡精、香精

不添加人工色素、防腐剂

升级有机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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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充斥着中国市民土味的营销传播话术,肯定就会聚集起这样一批人:

他们没有科学知识储备,也缺乏基本判断力,容易被社交媒体洗脑、盲目跟风,最终就表现为,因为儿童食用的速冻有机西兰花的保质期是24 个月,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仿佛给孩子吃了有害物质。《24个月保质期的冷冻西兰花有个毛大惊小怪的

将味精妖魔化,是一场持续了数十年的、效果显著的但缺乏科学依据的公众认知误导。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它是一种氨基酸钠盐,广泛存在于番茄、奶酪、蘑菇、海带等多种天然食物中,鸡精则是中国人发明的添加了鸡味物质的味精。美国FDA、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全球权威机构都将味精归为最高标准“公认安全”的类别。大量科学研究表明,在正常食用量下,味精对人体无害,也不会对儿童健康造成影响。另外,广泛流行“味精加热后会生成有害物质”,也是毫无根据的谣言。

实际上,味精有害论来自欧美社会。这种标签起源于1960 年代的“中国餐厅综合征”神话,当时众多媒体和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一封未经同行评议的文章,将味精与头痛等症状联系起来,这带有针对中国食品的种族偏见导致公众恐慌了几十年。 在1990 年代后,美国FDA等权威机构调查,确认味精绝对安全,并不存在“中国餐厅综合征”;但误解已根深蒂固,许多消费者仍视其为有害添加剂。

美国的确有很多餐厅或者食品商标上有“不含味精(No MSG)”的标签,纯是为了营销目的:它能吸引担心添加剂的消费者,增加销量,即使产品中可能含有天然谷氨酸(如酵母提取物或蛋白质分离物)。这就是蓄意的营销误导,使用“不含味精”的标签来刺激消费者的敏感性,尽管在真正的营养学上,并无必要。

500

24个月保质期的速冻有机西兰花是一种普遍使用的健康食品。

多年前,我在食品行业从业时,曾经考察过山东、河南、江苏、福建等地的蔬菜冷冻加工企业,早就见过这类产品,而且这类产品因其成本较高,在国内市场销量并不大,主要是出口欧美的,西贝的餐料供应链采用这种西兰花,纯属良心之作。

食品预制菜本质上是一种食品加工和保藏技术,通过急速冷冻、巴氏杀菌、真空包装等技术,在杀灭有害微生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留食物的风味和营养。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制菜,其食品安全性通常很高,因为其工业化、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可以比传统餐饮后厨更好地控制微生物污染和添加剂用量。它和防腐剂泛滥、没营养的公众印象有很大出入。现代预制菜的保鲜更多依靠冷冻等物理方法而非大量化学防腐剂。

西贝用“不含味精、鸡精”这样滥俗的广告招徕客户,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打着食品安全、清洁标签的营销策略。尽管在科学上站不住脚,但它捕捉并利用了消费者对“化学添加”、“人工合成”的广泛恐惧和负面认知。通过宣称“不含XX”,将自己塑造为“更天然、更健康、更负责”的形象,从而与那些仍然使用这些成分的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并能够据此制定更高的价格。这是一种基于消费者心理而非科学事实的市场竞争手段。

这自然招来一批没有头脑的劣质客户,也就是这同一批人是无端害怕并攻击速冻西兰花和预制菜的。

一个基于反科学信息的营销策略,其最有效的目标受众恰恰是那些不具备科学鉴别能力、易受情绪化信息影响的消费者群体。这部分人群的消费决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简单的好坏二分法,例如天然的就是好的,人工合成的就是坏的。

由于他们对食品工业缺乏信任,并且习惯于接受简单的负面标签,因此他们很可能同时也是预制菜的强烈反对者。

从商业角度看,客户并无优劣之分,只要能带来收入的客户都是好客户。但从认知层面看,一类不愿独立思考、易被误导、并基于错误认知进行激烈批判的消费者围在餐饮企业周围,等于餐饮企业自己给自己卧室里装了个定时炸弹。西贝选择这种营销方式,就等于选择了这群人作为其核心拥趸之一。

告知“不含味精”看起来是主动透明之举,这就难怪为啥这批人会拿“消费者知情权”来说事。本来这种貌似开放的做法,是全世界商家用来割消费者韭菜的,没想到割到了自己的头上。

本来做生意的基础就是信息不对称,就一桩交易而言,卖家往往拥有比买家更多的信息,从来没有一个卖家会把所有的信息都告知买家,否则就不存在商业了。

法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然而顾客的知情权的边界在哪里?是不是顾客要求餐馆提供一切配方、加工、运营管理的细节,餐馆都必须提供?这就是西贝公布罗永浩菜单上各道菜的作业指导书,开放后厨供参观、直播,陷入不断自证,越抹越黑的困境。

我坐飞机是不是可以要求航空公司为了我的知情权,必须提供航班当值空姐的体检证明、飞行员的精神状态证明?万一空姐有肝炎还给我倒水,或者飞行员想不通了……显然不是,航空公司的合规性是被监管机构背书的。

既然西贝能开业,说明是通过监管机构在食品卫生方面的审查的;那么顾客索要知情权的对象,就不是西贝,而是监管机构,西贝没有义务在合法经营的范围内,去应付五花八门的知情权的索要。

所以“不含味精”就是鸡贼式的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利用,最终被打着“知情权”大旗的消费者所吞噬。

信仰科学,是透明、诚信的基础,希望西贝的老板这理解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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