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部长会议主席

部长会议主席(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of Ministers):

法国——总统(国家元首)就是部长会议主席

苏联——政府首脑

秘鲁——政府首脑

意大利——政府首脑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政府首脑

沙特阿拉伯——国王(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其实叫大臣会议主席)

古巴——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就是部长会议主席

白俄罗斯——政府首脑

注:1.俄罗斯的政府首脑称为“联邦政府主席”,帝俄时期的政府首脑又可称为“大臣会议主席”;

2.越南前段时期的政府首脑称部长会议主席;

3.苏联不少卫星国的政府首脑都随苏制称为部长会议主席,包括波兰、东德、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蒙古、

4.阿尔巴尼亚在冷战期间,政府首脑为部长会议主席,东欧剧变后,阿尔巴尼亚中央政府称之为“部长会议”,但政府首脑不再称之为“部长会议主席”,而是总理;

5.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各加盟共和国在1949年前的政府首脑称为部长会议主席,联邦中央政府部长会议由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成员选出代表组成。

6.瑞士联邦委员会(Swiss Federal Council)虽由7名委员组成,分任7个部的部长,但并非部长会议。瑞士的国家元首并非个人,而是集体。联邦秘书长又译联邦总理,为政府幕僚首长,参与委员会的讨论,但不具有投票权,不属于这7人之一。

7. 法国总理在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时期又被称为部长会议主席,现这一职位由法国总统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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