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 论尊孔民俗(清康熙三十二年)

  莱布尼茨 论尊孔民俗

一 时代背景

==========康熙年间==========

1662年,康熙帝即位。

1664年,耶稣会住院共38所,耶稣会士来华人数累计82人,全国的教堂已经有156座,全国天主教徒达245000人之多。

1665年,杨光先发表《辟缪论》,批评汤若望历法不准,提倡使用回回历,当时顾命大臣鳌拜不满外国人参议朝政,于是支持杨光先,把汤若望收押狱中,天主教在华发展直挫,史称“历狱”。

1667年,因“历狱”而被羁押在广州的包括耶稣会、道明会、方济会会士共23人召开了一场长达四十天的会议,讨论在华传教的方针,最后通过的决议之一,是遵守1656年教宗的裁定。其中道明会士闵明我始终持不同意见,在获释后立即返欧。

1669年(康熙八年)6月14日,康熙帝擒获鳌拜。康熙帝亲政后,重新起用外国人。南怀仁利用西方发明贡献清朝,建立天主教士的声望,又与利类思和安文思共同上奏,为汤若望平反。9月5日,康熙颁旨:

“恶人杨光先捏词天主教系邪教,已经议复禁止。今看得供奉天主教并无恶乱之处,相应将天主教仍令伊等照旧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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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若望

1676年,道明会士闵明我在马德里出版《中国历史、政治、伦理和宗教概观》(西班牙语:Tratados históricos, políticos, éticos y religiosos de la monarchia de China)一书上册,三年后出版下册,抨击在华耶稣会士的传教方式,罗马的耶稣会总会于是紧急将该书寄至中国,并要求各地的会士传阅并提供驳斥的论据。罗马教廷经过讨论,决定不更改1656年的命令。

1687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派遣耶稣会士洪若翰、李明、张诚、白晋、刘应以“国王数学家”的名义赴华,在经历与葡萄牙籍传教士的斗争后,耶稣会在华法国传教区终于成立,首任会长为张诚。该会成员大多赞成所谓“利玛窦规矩”。只有刘应持反对意见。

1689年,清朝与俄罗斯帝国准备划订疆界,商议尼布楚条约,精于拉丁文的传教士负责代表中方与俄国人沟通,这条条约最终以拉丁文签订。南怀仁等亦协助清廷铸造火炮,平定三藩之乱。他们准确预测日食,使皇帝可以为相关祭奠做好准备;一些耶稣会传教士则成为宫廷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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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楚条约

1692年(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下达一道容教令,标志着传教士的势力攀上高峰:

“查得西洋人,仰慕圣化,由万里航海而来。现今治理历法,用兵之际,力造军器、火炮,差往俄罗斯,诚心效力,克成其事,劳绩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喇嘛、僧等寺庙,尚容人烧香行走。西洋人并无违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属不宜。相应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仍许照常行走,不必禁止。俟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可也。”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3月26日,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颜珰主教打破各方妥协,在他所管辖的福建代牧区内,发布了禁止中国教徒实行中国礼仪的禁令,自此争议迅速扩大,由纯宗教学术问题,逐渐演变成为清王朝和罗马教廷之间的国家政治之争。

新来中国的道明会及方济各会教士反对明末以来耶稣会教士容许中国教徒祭天、敬孔、祀祖等礼俗,爆发礼仪之争。

1701年(康熙四十年)罗马教廷派铎罗(Charles-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特使来华。

1704年12月20日,克莱蒙十一世下谕禁止祭祖祭孔:

教宗谕令,这决议由铎罗,安提阿教区主教和中国及其他东印度国家教皇巡视员带去,并随带另外一些看来是必要和适当的指令。目的是要让他和大主教们,主教们,或者其他那些已在当地,将至当地的逗留者、传教者,仔细地阅读这份决议,以便让各传教修会现在哪里,和无论何时在哪里居住的传教士们共同遵守,而不管他是属于哪一个修会——哪怕是耶稣会。他们必须保证让那一地区的所有基督徒都遵守决议。不守此令者,将被处以绝罚。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特使铎罗到华,

1707年铎罗在江宁(今南京市)发布禁令:

中国的传教士,都应该按上面的指示(教宗谕令)去答复(康熙皇帝和地方官关于中国礼仪的问题)。敢有自作主张,不按指示去答复的,立即受到绝罚。绝罚的赦免权,由圣座和特使加以保留。

康熙帝令将铎罗押往澳门交葡萄牙人看管。康熙还严斥:

“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

1710年,铎罗死于澳门监狱中,康熙为澄清中国礼仪之争,派遣法国天主教传教士艾若瑟出使罗马教廷,樊守义随行。两人到达罗马后,将康熙帝关于铎罗来华及中国礼节问题和西洋教务问题的旨意,详细向教宗呈述。

1715年,教宗克莱蒙十一世颁布《自登基之日》(Ex Illa Die)宗座通谕,重申1704禁令:

一、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斗斯”(拉丁语:Deus) 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当取下,不许悬挂。二、春秋二季,祭孔子并祭祖宗之大礼,凡入教之人,不许作主祭、助祭之事,连入教之人,并不许在此处站立,因为此与异端相同。三、凡入天主教之官员或进士、举人、生员等,于每月初一日、十五日,不许入孔子庙行礼。或有新上任之官,并新得进士,新得举人生员者,亦俱不许入孔庙行礼。四、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许入祠堂行一切之礼。五、凡入天主教之人,或在家里,或在坟上,或逢吊丧之事,俱不许行礼。或本教与别教之人,若相会时,亦不许行此礼。因为还是异端之事。凡入天主教之人,或说我并不曾行异端之事,我不过要报本的意思,我不求福,亦不求免祸,虽有如此说话者亦不可。六、凡遇别教之人行此礼之时,入天主教之人,若要讲究,恐生是非,只好在旁边站立,还使得。七、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许依中国规矩留牌位在家,因有“灵位神主”等字眼,又指牌位上有灵魂。要立牌位,只许写亡人名字。再者,牌位作法,若无异端之事,如此留在家里可也,但牌位旁边应写天主教孝敬父母之道理。以上我虽如此定夺,中国余外还有别样之理,毫无异端,或与异端亦毫不相似者,如齐家治国之道,俱可遵行。今有可行与不可行之礼,俱有教王之使臣定夺。有与天主教不相反者,许行,相反者,拒决断不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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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克莱蒙十一世

1718年,罗马教宗收到康熙皇帝朱笔文书才放艾若瑟返回中国。

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罗马教廷派遣嘉乐(Carlo Ambrogio Mezzabarba)特使来华,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廷决定禁教(未严格执行)。12月31日起,嘉乐来华后康熙接见嘉乐宗主教前后共十三次,礼遇很隆,对于敬孔敬祖的问题,当面不愿多言,也不许嘉乐奏请遵行禁约。嘉乐宗主教因有了铎罗的经历,遇事很谨慎。看到事情不能转圆时,乃奏请回罗马。

1721年(康熙六十年),康熙阅取罗马教廷特使嘉乐所带来的《自登基之日》禁约后说:

“览此条约,只可说得西洋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况西洋等人无一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今见来臣条约,竟与和尚道士异端小教相同。彼此乱言者,莫过如此。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钦此。”

耶稣会士为此颇为担忧。因此在嘉乐宣布教皇谕旨时,附加了八条变通的办法,此为“嘉乐八条”:

“一、准许教友家中供奉祖宗牌位;牌位上只许写先考、先妣姓名,两旁加注天主教孝敬父母的道理。二、准许中国对于亡人的礼节;但是这些礼节应属非宗教性质的社会礼节。三、准许非宗教性质的敬孔典礼。孔子牌位若不书写"灵位"等字,也可供奉,且准上香致敬。四、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叩头。五、准许在丧礼中焚香点烛,但应当声明不从流俗迷信。六、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供陈果蔬,但应当声明只行社会礼节,不从流俗迷信。七、准许新年和其他节日在改正的牌位前叩头。八、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焚香点烛,在墓前供陈果蔬。”

但这并没有使康熙皇帝改变主意,传旨曰:

“中国道理无穷,文义深奥,非尔等西洋人所可妄论。”

1721年3月,嘉乐离华返欧。

1722年12月20日,康熙帝驾崩。

==========雍正年间==========

1723年(雍正元年),清世宗雍正帝开始严格执行禁教,

再加上日后传教士介入世宗与兄弟争夺皇位之事,还有担心民众信奉天主教后,国家命令无法贯彻,且会被西方天主教国家控制,因此清世宗下令除留京任职的传教士外,其余一律送往澳门,各地天主堂被拆毁,或改成公廨,屡下禁令,不许民间信仰。

1733年,北京的两位主教向教徒宣布“嘉乐八条”及1715年宗座通谕《自登基之日》,令其遵守。

1735年,教皇克莱蒙十二世认为“嘉乐八条”与教义不合,宣布废除。

同年10月8日,雍正帝驾崩。

==========乾隆年间==========

清高宗乾隆年间,取缔尤烈,因此传教活动几乎消失。

1742年,本笃十四世颁布《自从上主圣意》(Ex quo singulari),重申《自登基之日》禁约。这个通谕还禁止在华传教士讨论“礼仪”问题。本笃十四通谕宣布之后,

“异论顿息,人心翕然,迄今二百年,各省传教神父,勿论何国何会,悉遵教皇谕旨,宣传天主正教,共遵一途,共守一道,毫无争执歧异之端,而圣教之至一至圣,亦愈彰明较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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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克莱蒙十四世

==========争议结束==========

二、莱布尼茨 论尊孔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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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 我 给《 中 国 近 况》 作序 时 , 我倒 是 相 信 , 中 国 文 人 的 尊 孔 , 主 要 是 一 种 民 间 礼俗 而 不 是 宗 教 礼仪 。 从 那 时 起 , 我 就 开 始 收 到 一些 反对 派的 , 也 许 出 于 善意 发 表 的 著 述 , 对 此 我 至今 尚 不 敢苟 同 。 

 宗教 礼 仪 ( 如果 要 问 它 的 定 义 ) , 我 以 为 乃 是 对 我 们 所 尊 崇 者,认定 他有 赐福 和 降 罚 的 超 人权利 的 方 式 。 这里 并不 涉及 某 人本 身就像 教 外 人 的 神 明 那 样有 此权利,或 者是像 许 多 基督教 圣人 那 样 ,在 神 面前 代为 祈 求 。

在 中 国 人 用 以 祭 孔 子 和 其 他 功 德 卓 著 的 亡 者 , 尤 其 是 用 以 祭自 己 先辈 的 礼仪 中 , 在 有 些 人 看 来似 乎用 了 宗 教 的 礼 仪 。 可 是 这许 多 表达 方 式 , 甚 至 如 叩 拜 ,在 某 种 场 合下 是 政治 礼 仪 , 基 督教 的 皇 帝 也 袭 用 过 神 灵 的 名 号 。 我 们 深 知 中 华 民 族 将 礼 仪 发 展 到 了 极点 , 我 发现他 们 的 礼 仪 远 远超 出 其 它 各种 礼 仪。 对这 种 超 级礼 仪 ,不 宜 作硬 性 的 解释 。 

例 如 , 他 们 摆 上 亡 人 的 肖 像 , 在 其 所谓 灵 位 前 献 上 供 品 , 完 全 可 以 理 解为 是 用 一 种 拟 人 法 或 诗 歌 中 的 顿 呼 方 式 , 赋 予 亡 者 以 不朽 的 光 荣 , 倒 不 是 真 以 为 亡灵 会前来 享 用 供 品 。 

因 此 要 从 与 之接 近 的 迹 象 中 看他 们 的 用 意 , 尤 其 要 注 意 , 是 否 能 从他 们 推 崇 的 学 者 著 作 中 证 明 。 中 国 的 学 者 孔 子 和 其他人 的 在 天 之 灵 , 都 赞 同 他们 的 做 法 , 并 将 对 自 己 的 追 随 和 崇 敬 者 赐 福 , 对 不 敬者 降 罚 。 

当 然 , 从耶 稣会 传教 士 的 反对者 的 谈 论 中 , 我 可 以 得 出 这 一 结 论 : 中 国 人认 为 对祖 先 和 有 功 之人 的 这种 崇 敬 大 有 好处 。 因 此 , 他们 相 信 能 从 敬拜 中 得 到 某 些 效果 。 不 过 他 们 同 样地 也 会 相 信 , 圣 贤 认 为 , 令 人敬佩 的 一 切 美 德 都 十 分 有助 于 增 进 人 类 的 幸 福 ; 从 人 的 本 性 状况 来看 , 尤 其 是 从 主 宰 万 物 的 上 天 权利 来看 , 似 乎 他们 也 不 热 心 认为 这些 亡 灵 有 此权利 。

当 然 不 难 相 信 , 在 中 国 有 许 多 人 认 为 这些 礼仪有 迷信 的 含义 ,对 此 , 耶 稣会 的 龙 华 民 , 多 明 我 会 的 利 安 当 、 法 国 的 外 方 传教 士 等 颇 为 激动 。 然 而 除 非 能 公 开 证 明 其确 有 不 良 含义 , 并 将 发 生 恶 劣 影 响 , 那 么 采 用 这 种 本来 无 害 礼 仪 的 人就 没 有 错 。

至 于 中 国 学 者 尤 其 古 代 学 者 的 真 正 学 说 到 底 如 何 , 是 否 曾 根 据 他们 的 经 典著 作 加 以 证 实 , 至 今 也 不 知 是否 有 充 分 地 阐述 。 中 国 文献 在欧 洲 并 不 比 古 希 伯 来和 阿 拉伯 文 少 见 , 在 我 们 对 其 做定 论 之 前 , 首 先 就 要 经 过考 证 方 法 整 理 他们 的 书 籍 , 供人 阅 读 。 这一 点 还 要 我 们 基督教 社会 共 同 努力 才 能 实 现 。 

在 当 时 , 即 使 问 题 尚 不 明 朗 , 我 想 最好 还 是 像保 禄 宗 徒 那 样 ,认 为 祭坛 系 为 无 名 神 明 而 设 , 而 雅典 人 也 正 是 这样 看 的 ; 同 样 地 ,现在 当 然 不 可 以 把一 切 往 好 处 想 , 更 不 要 冒 然 向 中 国 皇 帝 和 学 者 宣 布 死战 , 把他 们 视 为 无 神论 的 罪 人 。 我 也 要 称 颂 利 玛 窦 等 伟 大 人 物 的 远见 , 他们 遵循 教 会 、 教 父 的 遗 范 , 将柏 拉 图 和 其 他 哲 学 家 的 著作 做 了 基督 教 的 解 释 。 即 使理 解 可 能 有 误 , 难道 我 们 就 不 能 清 除 名 句 中 残 渣 吗 ? 就 算 我 们 说 的 学 说 并 不 是 孔 子 的 思 想 , 显 然 ,美意 的 欺骗 也 无 碍 大 局 , 因 为 听 者 既 无 上 当 之癔 , 说 者更 无 欺 世之 心 。

所 以 , 白 晋 神 甫 也 给我 讲 了 , 他 对如 何按 真 正 的 基督 教智 慧 标 准解 释《 易 经 》 一 书 中 中 国 最 早 汉 字 的 问 题 上 得 到 了 一 些 启 发 , 同  样 地 , 我 想 , 对 在攻 击 耶 稣会 士 的 罗 马 文 章 中 看 到 的 事 实 也 不 容 忽 视 。 

至 于 欧 洲 的 学 者 ( 如 利 玛 窦 ) 能 看 出 中 国 学 者 尚 不 甚 了 解 的 东 西,能 更 好地解 释他 们 中 国 的 古 书 , 这又 有 什 么 奇 怪 呢 ? 今天 谁 不 知 道 , 基 督教 的 学 者 与 犹 太 学 者 相 比 , 谁 能 更 好地 解释 希 伯 来 民 族 最 早 的典 籍 呢 ? 外 国 人 往往 不 是 比 一个 民 族 自 己 的 人 更 了 解他们 的 历 史 和 文 物 吗 ? 同 样 地 , 在教 理 问 题 上就 更容 易 发 生 这 种 情 况 ,因 为 时 间 相 隔 两 千 年之 久 , 中 国 人 或 许 有 没 有 什 么 结 实 的 良 策 , 而  我 们 欧 洲 人 既 拥 有 中 国 文 献 , 又 掌 握 了 欧 洲 的 科 学 方 法 。 

至 于 中 国 的基 督徒 是 否 能 称 神 为 天 ( 在 欧 洲 经 常 如 此 ) , 或 者像 中 国 文 人那 样 称之 为 上帝 即 最 高 的 君 主 ; 我 想这 要进 一 步 加 以 探 索 。 耶 稣会 士 的 敌 人 宣 称 , 中 国 皇 帝 亲 笔 题写 了 敬 天 牌 , 耶 稣 会 士 就把这种 题 字牌 供 在 堂 中 ; 皇 帝 和 中 国 人 指 的 是 有 形 的 物 质 之 天 。 可 是 如果 耶 稣会 士 们 从皇 帝 和 其他 著 名 学 者 那 里 得 悉 其 它 的 解 释, 即 指 宰 治 天 的 最 高 力 量 , 那 又 该 怎 么 说 呢 ? 所 以 在 情 况还 不明 确 的 事 上,就 背 着 中 国 人妄加 罪 名 , 这是 要 不 得 的 。

在 这种 情 况下 , 如 果 基督教 的 学 者共 同 提 出 某 种 表达 的 方 式 ,将 它 教 给 新教 友 们 , 告 诉 他 们 提 防 错 误 的 当 , 并 以 公 开 的 象征和 文 字 加 以 表述 , 就 是宣 称 应 用 什 么 心 情 对待 民 间 流 传 的 传 统 的 礼仪 ,我 们 应 该 如 何对待 这 样执 行 礼 仪 的 人 呢? 由 此 可 见 , 中 国 人 自 己 体 会 的 要 比 别 人 想 的 更 好 , 或 者 说 他 们 公开 宣 明 的 教 理 , 确 实 无 任 何 超 出 我 们 能 允 许 的 范 围 之处 。 为 此 , 我 曾 在 前 言 中 表 明 , 传教 区的 这 一进 展 值得特 别 赞 扬 , 因 而 我 对无 理设 置障 碍 者不 满 , 就 没 有 什 么 奇 怪 的 了 。 

附录 中国天主教大事记年表

1552年 耶稣会士方济各.沙勿略 到达珠江口外的上川岛,待机进入中国,同年病逝。

1555年 耶稣会士巴莱多到广州,在葡籍士兵中传教

(广州有市舶口岸、有外籍洋商,澳门为葡萄牙真金白银实租的贸易中转场,筑城、建教堂、收纳洋人聚居)。

1557年 耶稣会士匝勒到澳门建立圣堂。

1568年 耶稣会士卡内罗到澳门就主教职。

1579年 罗明坚到澳门,不久获准居住广州。

1582年 罗明坚进入肇庆,不久返回澳门。利玛窦到达澳门。

1583年 罗明坚偕利玛窦到肇庆。利玛窦自称“西僧”(效果不佳,不久穿上儒服自称西儒)。

1588年 罗明坚返回欧洲。

1589年 利玛窦被迫由肇庆迁居韶州。

1591年 利玛窦从瞿太素习汉学,改称“西儒”

1594年 传教士郭居静到韶州。

1595年 利玛窦到南京,同年转赴南昌。

1596年 利玛窦被任命为耶稣会中国传教会会长。

1598年 利玛窦与郭居静第一次到北京,两月后即回南京。

1601年 利玛窦到北京,获准居留传教。

1603年 徐光启在南京受说入教(徐光启时年四十岁,尚无科举功名)。

1604年 徐光启中进士,考选翰林院庶吉士,同时与利玛窦交友,互相学习与合作(翰林院类似中央文献研究室)。

1605年 利玛窦在徐光启的帮助下建立北京南堂。

1610年 利玛窦卒,获赐阜城门外滕公栅栏墓地一块。李之藻受洗入教(圣教三柱石: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

1611年 利玛窦葬于滕公栅栏。杨廷筠受洗入教。

1613年 龙华民反对利玛窦包容中国传统礼仪的主张(龙华民为继任的耶稣会中国总会会长)。

1616年 沈榷发动南京教案。徐光启、杨廷筠等上书护教。

1617年 庞迪我、王丰肃等被押送澳门(澳门是西洋人的集散地,押送过去是为了递解出境、听其自便)。

1623年 西安唐代的大秦景教碑出土。

1627年 在华外国传教士于嘉定(今天的上海嘉定区)召开会议,讨论对“天主”称号的意见与分歧,徐光启、杨廷筠、孙元化、李之藻列席会议。同年杨廷筠卒。

1629年 徐光启奏请设立历局,启用龙华民、邓玉函、罗雅各、汤若望等治历法。

1630年 李之藻卒。

1631年 在福建传教的多明我会士上书教廷指控在华耶稣会士对中国礼仪的包容作法

(耶稣会为葡萄牙殖民帝国的影子,而多明我会是西班牙殖民帝国的影子,表面上传教方针的扯皮实质是两国争斗势力范围的外溢效应)。

1633年 徐光启卒。罗文藻受洗入教。

1643年 多明我会士黎玉范向教廷指控在华耶稣会,挑起“中国礼仪之争”。

1644年 清兵进占北京。汤若望等获准留住北京城内。

1645年 教廷禁止中国天主教祀孔祭祖(就是给西班牙葡萄牙划分地球殖民分界线的罗马天主教廷)。

1650年 顺治帝亲政,封汤若望为通议大夫。同年,南明永历王朝派耶稣会士卜弥格去罗马求援

1652年 顺治赐汤若望御笔“钦崇天道”匾

(传教士自利玛窦明末谎称西儒以来,一直致力于将中国天道、天下以及钦天监历法 嫁接到 天主教上)。

1654年 顺治赐汤若望墓地一块,在滕公栅栏利玛窦墓旁。同年,罗文藻晋铎。

1656年 教廷允许中国天主教徒祀孔祭祖。

1659年 卜弥格返回中国,病故于广西边境。同年,南怀仁奉召进京协助汤若望治历。

1664年 杨光先弹劾汤若望,兴起“历狱”。清政府下令禁教,拘捕教士。全国教务由罗文藻支撑(康熙刚登基,以鳌拜为首的辅政大臣裁决的结果)。

1666年 汤若望病逝。同年12月,南怀仁勘校出吴明炬所造历法的错误(今有论文发现说法可疑)。

1668年 因历狱拘押在广州的传教士决议在中国礼仪问题上,遵行1656年的教廷法令。

1669年 康熙亲政为汤若望平反。南怀仁主持钦天监。清政府对天主教逐渐弛禁。

1674年 教宗克雷芒十世晋升罗文藻为主教,遭多明我会抵制。

1676年 南怀仁被任命为耶稣会中国区会长。

1685年 罗文藻在广州祝贺晋牧。

1686年 康熙下令将雅克萨俄罗斯战俘押解入京。东正教随战俘传入中国(中俄尼布楚条约也是有中国传教士参与筹划)。

1687年 南怀仁卒。

1688年 洪若、张诚、白晋、李明、刘应等受法王路易十四差派到达北京。同年,罗文藻在南京为万其渊、吴历、刘蕴德晋升铎品。

1690年 教廷下令南京与北京为正式教区。罗文藻任南京第一任主教。

1691年 罗文藻卒。

1692年 由历狱引的禁教令全部解除。

1693年 康熙赐地建“救世主堂”(即北京北堂前身),并书亲书“万有真原”匾一块,对联一副,诗一首。同年,颜珰在福建发表牧函反对“中国礼仪之争”。

1700年 康熙指出祀孔祭祖不含宗教性质

(康熙谕旨将祀孔祭祖称作 中国人的敬爱之心、敬畏之心,不是异端邪教,声明罗马教宗指责的不对)。

1704年 教宗克雷芒十一世禁止中国天主教祀孔祭祖。同年派罗铎访华。

1705年 康熙接见铎罗,表明对“中国礼仪之争”的态度。

1706年 康熙第二次接见铎罗,答应召见颜珰。召见后,下令驱逐颜珰。

1707年 铎罗在南京发布教宗克雷芒十一世的禁令,康熙遂下令将铎罗押解澳门,在华传教士必须领取内务府的“印票”,驱逐一切不遵守利玛窦规矩的传教士

1710年 铎罗死于澳门。

1715年 教宗发布《自登极之日》谕(即《禁约》)。康熙立即逮捕宣读《禁约》之人。‘

1720年 教宗特使嘉乐到北京,就“中国礼仪之争”谈判无果,回澳门发表“八项准许”以求妥协。

1721年 嘉乐返回罗马。

1722年 雍正即位,严令禁教。除北京外,各地天主堂均被毁(传教士据说参与皇位继承之争)。

1723年 福建省福清县发生民教纠纷,总督满保上疏请驱逐教士。

1742年 教宗本笃十四世发布《自上主圣意》谕,重申1715年的“禁约”。乾隆则下诏重申禁教

1746年 福建省福安县发生教案,耶稣会士桑主教等被杀。

1747年 多明我会黄安多、谈方济在苏州被处绞刑,株连甚多。乾隆下诏严查海口,杜绝“奸人”。

1773年 教宗克雷芒十四世解散耶稣会。

1775年 中国耶稣会被解散。

1784年 乾隆诏令搜捕秘密入境的传教士。

1804年 教廷任命在钦天监供职的遣使会士毕学源为南京主教。

1805年 嘉庆批准取缔天主教章程。

1811年 嘉庆重申传教、习教治罪条例,并对禁教不力的官员规定处罚条例。

1814年 马礼逊为蔡高施洗,中国有了第一名基督教新教教徒。

1834年 洪秀全得到基督教新教牧师梁发的《劝世良言》。

1840年 鸦片战争爆发。

1842年 中英《南京条约》开“传教条款”之先河。外国传教士大举进入中国。

1843年 洪秀全创“拜上帝教”。外国传教士在香港开会决定在五个开放口岸建立永久传教事业。

1851年 洪秀全金田起义,建立太平天国。

1859年 清政府允许信教自由。

1861年 法国在《中法北京条约》的中文条约文本中私自增加“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自造自便”。各国传教士据此在各地买地建堂。同年,开始发生“还堂风潮”。

1864年 太平天国失败。拜上帝教消亡。

1900年 庚子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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