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有风险,死了伤了,难道不是施救者必然承担的东西吗?会有别人代替承担吗?

【本文来自《幸亏刘鑫输了,否则中国父母就只能鼓励孩子都去做刘鑫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江山一笼统
  • 见人落水,而跳水救人。结果人救上来了,自己却因耗尽体力被淹死。

    照楼上的逻辑,救人的人明知救人有风险却还去救,就是甘冒风险,就要承担后果——所以即使不是死了活该,也总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是这个意思吗?

救人落水,确实是要自己承担后果的。

所有人的行为,不管是道德还是不道德,第一个承担后果的人是自己。死了是不是活该是道德评价,是道德高尚还是品格卑劣,是后来的评价了。

任何事,第一个后果,直接的后果,就是个人人身伤害或者利益损失。谁也代替不了。后面社会是不是赞誉,是不是补偿,是不是批判,是肯定还是否定。这是后面的问题。

你救人,你就要承担风险,死了伤了,难道不是你必然承担的东西吗?会有别人代替你承担吗?

树立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是为了鼓励对社会有益,对整体有益的事。但是这种事往往对个人有损害。社会应该保护这些勇敢的,道德的行为,表彰他,补偿他,肯定他。但是实际上这种表彰、补偿,往往是象征性的,难以填平个人损失的。现实就是这样。救人的牺牲了,难道表扬一下,发点奖金,死的人就能活过来吗?这不是个人承担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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