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短判决书

史上最短判决书:“嫁!”

这是我们学法制史时老师讲的一个小故事,说有一女子,年少守寡,宗族迫其守节。女子不从,一纸诉状告到县衙,状曰:“夫死年少,翁壮叔大,瓜田李下,当不当嫁?”短短数字将一个年轻寡居女子的艰难处境刻画得淋漓尽致,令人动容,县官看罢,大笔一挥:“嫁!”

这个故事与其说是精彩判决书,不如说是最精彩的诉状。因为最初故事的版本是在讲述一位清朝女讼师的传奇故事,县官宣判的情节是后人脑补的。

这个故事记载在清代曾衍东的笔记小说《小豆棚》里。曾衍东生于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字青瞻,一字七如,号七如居士、七道士,祖籍山东嘉祥。

该故事是《小豆棚》一书第八卷闺阃部里的《胳瘩老娘》。胳瘩老娘是湖州一位女讼师,关于这个案件,原文摘录如下:
邑有富甲之媳,早孀,欲改适。翁不许,强其贞守。媳丐于老娘。老娘索其一千六百金,弁其状十六字曰:“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官遂令其他适。

能写出这样的诉状,寥寥数字,运笔如刀,出神入化。胳瘩老娘堪称我等律师楷模!

谁说女子不如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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