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曾有比较多人放高利贷,是“九出十三归”的放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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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苛政猛于虎
  • 放贷,这个确实挣钱

我们这里曾经也有比较多的人进行民间放贷,就是俗称的高利贷,高潮期大约是2008年到2016期间吧!一些社会上的散人(二流子、流氓、地痞等)勾连公安局的部分干部进行放贷活动,按照日息的计算方式,每天本金1%的利息,每10天结算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偿还额度,通常是额度越大越难还清!

拿我本人来说,我当时借贷了500元,到手的金额只有450元,叫做“九出”,10天归还本金500,还要再缴纳50元的利息(日息),这叫做“十三归”!如若偿还不起本金?那就继续计算利息,有的放贷方会把第一期的利息又加入到本金里,也就是说你借500元,到手了450元,但是利息是50元,

如果你还不了本金+利息,那么这50元利息就加入到本金中,下一期你应该偿还的金额就变成了了550元(本金)+55元利息,也就是说你借了500元,到手的是450元,20天后就变成了605元……所以借贷数目越高偿还的难度就越大!

好了,介绍完了高利贷的“九出十三归”相信大家也对这种放贷方式有了一个基本认知了吧!下面我说一个真实事例!

我的认识的一个本地网友,因为长期在同一家网吧混,再加上某些原因吧,所以我们认识了,一起吃吃喝喝,彼此成为了朋友。

后来(约2010年前后),我花钱大手大脚,入不敷出,遂经过他的介绍接触到了高利贷!那时候他还是此高利贷公司的股东之一!我借过几次之后(那时候知道是高利贷,但想不到高到如此),一计算,麻鸭!亏死了!所以就逐渐的不借了!

但是这个家伙,认识的人多,很多人都求他介绍借钱的地方,他就凭着介绍人去借贷,抽取佣金(佣金的抽成好像是50%吧?不大记得了。),小日子过得蛮是滋润,天天的“腐败王”、“小玉溪”抽着,酒吧歌厅常驻,宵夜场所的豪客!

但是这种日子注定不能长久,敢于触碰法律的人多了去了,但是敢于借高利贷不还的人(那个时候10年前),很少很少!偏偏我的这个朋友膨胀的过分了,就介绍了一个敢于借高利贷的人给他的公司!也不多,4万元!

我朋友介绍,就肯定是我朋友担保!我现在还记得我朋友对我说:放数真系赚,10日就赚千几两千蚊!然而……被我朋友担保的人是个狠人!不但借了我朋友公司的钱,短时间内还借了其他公司的钱,大约100万——200万左右,然后人间蒸发了……

这时候我的朋友开始坐蜡了!一期4000元的利息,本金40000元,10天一期,就算不加入本金,一个月偿还1万2000的利息!我勒了去的呀呀!事情发生了约20多天左右,我和我那朋友吃宵夜,他说起了这件事儿,我就建议,趁着利息还少,还是向家里摊牌(白话叫“斩缆”一了百了的意思)吧!

他说没事儿的,我和公司的人关系那么好,我再问人借点儿钱,等那个借贷的人被抓了,我就解放了!然后时光流逝利息飞涨……又过了一个月吧!我又和他吃宵夜,然后我问他,你的问题解决没有?他说没有,现在公司的人在我家附近“淋红油”!我再次建议他,你这么拖下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除了你家里能帮助你,谁还能帮你?他说,再看看!

再之后见面,他说他家里帮他偿还了8W多元的债务!

当然现在那间公司不存在了,我朋友也过上了正常的人的生活!

但是单纯来说放贷的存在,为何可以存在“九出十三归”,然后逼迫担保方偿还债务?而不用承受法律责任?

随着“网络金融”服务的兴盛,这种高利贷方式会不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

嗯,放贷真是个赚钱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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